㈠ 做污水處理站擴建工程前需要做什麼准備
一個完整的BOT項目運作過程包括確定項目、選擇項目公司、項目建設、運營和移交五個主要步驟。
第一步,確定項目
1.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提出項目設想。
2.聘請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3.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第二步,選擇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的選擇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商方式,另一種是招標方式。我國現有BOT項目基本都是採用協商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是招標方式。由於BOT方式需要談判的條件較多,協商方式成功率較低,即使成功,由於缺乏競爭,項目成本往往較高,但有時速度較快。
採用招標方式,步驟如下:
1.委託咨詢機構編制招標文件。
2.公開招投標(發表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發售招標文件、投標者准備標書、開標與評標)。
3.合同談判(開標評標後,要對評標結果進行排序,選擇2~3家公司進行合同談判。首先與第一標進行談判,若成功,則轉向下一步,否則,轉向第二標進行談判)。
4.與項目公司簽約(內容通常包括特許權期限、項目的技術和經營、材料的供應、稅收、出資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項目設施移交的期限、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第三步,項目建設
項目公司(一般是委託一家咨詢機構)對項目進行詳細設計。
融資。
項目公司與一個建築公司簽定承包合同,通常是總承包方式的交鑰匙合同
.建築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並交付項目公司(期間,承包商一般不歡迎政府幹涉項目,但項目成本的最終承擔者是用戶,項目的最終擁有者是政府,為保證項目質量,降低成本,政府對項目進行監督並適當參與項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運營 項目公司在BOT項目期內,自己來運營,或者通過合同,委託一家獨立的專業運營公司來運營。
第五步,移交 當BOT項目期滿,政府或其委託機構對項目設備進行檢查,以確認是否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若設備有問題,則政府可以要求項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換工作。然後,項目公司把整套設備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運營這些設備,也可以選擇與該項目公司議定延續特許協議,或者與具有競爭力的公司議定一個新的特許權協議。
採用BOT方式發展城鎮供水事業應注意的問題 1.認真做好項目論證的前期工作 城鎮供水項目實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對項目進行技術的和經濟的詳細論證,提出符合立項審批要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論證要建立在城鎮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的基礎上,而一個城鎮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應包括水資源中長期供求、供水水源、節水、污水資源化和水資源保護等專項規劃。規劃里要明確城鎮供水水資源必須依照「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當地水、後過境水」的次序,採取「多庫串聯,水系聯網,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優化配置水資源」的方式,提高城鎮供水保證率。
㈡ 污水費是每個月要交的嗎
不一定有用的參考信息:
[1]: 標題:主營: 城市污水處理,城市排污管網工程建設和維護
摘要:信陽市城市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主營產品:城市污水處理;城市排污管網工程建設和維護;城市污水設施的工程安裝和維護;管材的生產和銷售。
[2]: 標題:2015年沙井鎮配套污水處理排污管網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發布時間:2015-10-28 16:15:00)
摘要:2015年沙井鎮配套污水處理排污管網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交易登記編號:
甘肅源信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受甘州區沙井鎮人民政府的委託,對沙井鎮配套污水處理排污管網項目以競爭性談判形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項目名稱:2015年沙井鎮配套污水處理排污管網項目。
二、談判文件編號:GSYX2015025
三、談判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具體參數規格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015年沙井鎮配套污水處理排污管網項目。
項目總投資:肆拾伍萬柒仟捌佰元整 小寫: 45.78萬元
評標辦法:綜合評標法;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必須是合法有效經過年檢審核的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投標人須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且投標單位具備施工本項目的能力;
4、其他詳見談判文件;
5、本項目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五、獲取談判文件時間、地點: 1、談判文件請於2015年10月29日00:00時起起至2015年11月2日23:59時。投標人可登陸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在線報名並購買招標文件,並准確登記投標人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如登記信息有誤,對其產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標人
[3]: 標題:北京市豐台區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所排污管線養護設備購置項目招標公告
摘要: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豐台區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所的委託,邀請國內的合格投標人就
1. 項目名稱:排污管線養護設備購置項目
2. 招標編號:CEITCL-ATP-120222
3.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采購需求,不可分包及轉包,其中采購需求未明確或未完全明確采購設備配置的,其配置由報價人按自身產品特點自行配備完備以滿足設備的安全使用功能。
4. 本次招標貨物分為
第一包:項目編號:CEITCL-ATP-120222-1
項目預算:預計金額人民幣204萬元。
車輛購置:
1 管道搶修車(或救險車) 詳見第五章貨物需求及技術規格」 1台 主要用於:管道搶修
第二包:項目編號:CEITCL-ATP-120222-2
項目預算:預計金額人民幣55.6萬元。
車輛購置
1 真空吸污車 詳見第五章貨物需求及技術規格」 1台 主要用於:抽取、運輸污泥
供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日歷日;
交換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6. 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7. 合格的投標人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較高的信譽,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有良好的聲譽 和業績;
2) 投標人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之規定;
㈢ 污水處理廠招標公告介紹
污水處理廠招標公告?污水處理廠招標是指污水處理在進行工程建設、合作經營或大宗商品交易時,公布標准和條件,提出價格和要求等項目內容,以期從中選擇承包單位或承包人的一種文書。
污水處理廠招標公告的基本流程:
第一章 談判須知
第二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
第三章 談判文件說明
第四章 投標文件的編寫
第五章 投標文件的遞交
第六章 開標
第七章 評標辦法及定標
第八章 授予合同
第九章 采購人責任
第十章 投標人和中標人責任
第十一章 招標投標異議及投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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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專案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專案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專案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專案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專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專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專案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專案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專案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 *** 。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專案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專案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專案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群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專案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專案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專案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專案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執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專案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專案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檔案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檔案。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檔案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檔案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絡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絡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專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絡人:李先生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特許經營權(Franchising)
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認為: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並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在我國,特許經營又叫特許經營權,通常有兩種形式:
1.是由 *** 機構授權,准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准許航空公司在 *** 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
2.是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本文探討的是後一種特許經營形式。
特許權是一組權利,特許權組合的不同,就構成了不同型別的特許經營。
特許權的價值測度對特許經營的實踐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因為任何特許人都必須回答加盟金和權益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特許權組合具有極高的知識構成,特許權的價值測度問題是特許經營行業的重大理論研究課題。對特許權組合的研究必將引導我們把特許經營行業與當今最前沿的知識經濟、知識管理等學科建立起最緊密的聯絡。
依據知識經濟的理論,任何企業在為消費者提 *** 品和服務的同時,也在創造知識。在這個意義上,特許權的開發過程就是一個知識商品的生產過程,特許經營企業就是一個從事知識商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的企業。因而,特許經營企業對一個國家知識經濟的形成和發展做出的貢獻並不亞於IT企業以及其他知識型企業,特許經營行業的發展也必然為一個國家的經濟的騰飛作出其特殊的、巨大的貢獻。
TOT模式下,污水處理廠資產在特許經營期內產權發生轉移,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和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
目前對於特許經營權僅在招投標這方面有規定,配套的相關法規也不成熟。
不是唯一,招投標是采購的一種形式,其他形式還有單一來源,競爭性談判、詢價等
《招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 *** 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前款所列專案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專案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如果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是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確定的,且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和提供,這樣的工程建設專案則可不進行招標,反之,如果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沒有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確定,即使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和提供的,這樣的專案也應進行招標。(編者註:選擇投資人的招標,與工程建設的招標,是分開的)這實際上,也從側面說明,不是所有特許經營專案都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也有一些特許經營專案採用其他方式進行。如果所有特許經營專案都是採用招標方式進行的,對此處情形的描述應為「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該款首先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原國家計委令第3號)共同規定了依法必須強制招標的工程建設專案的范圍和規模標准。顯然,這個依法強制招標的要求,適用於工程建設階段,即在選定特許經營投資人、設立PPP專案公司之後,針對專案中的工程建設環節,是否需通過招投標決定建設方,要根據上述規定執行。
從《招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角度講,由於法律和行政法規對PPP專案是否需要採用招標方式進行,並無規定。「法無禁止即可為」。在中國,對PPP專案授予特許經營權,並非必須採用招投標(包括公開招投標)方式,還可以通過拍賣、競爭性談判甚至直接授予等多種方式進行。
招標只包含工程施工,裝置采購,工程服務,你這個不算這三類,具體參看招標法
平時還是要減少排污
前置審批需要兩個許可證:
一、到本地縣市級公安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二、到縣市級民政局辦理《殯葬服務經營許可證》
取得這兩個許可證以後才能申請一般性審批專案,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手續。
㈤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必須招標么
你好: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 BOT項目 的含義和相關運作方式。
什麼是BOT
1、基礎設施特許權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
以上所述是狹義的BOT概念。BOT經歷了數百年的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的條件,衍生出許多變種,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廣義的BOT概念包括這些衍生品種在內。人們通常所說的BOT應該是廣義的BOT概念。「建設-經營-轉讓」一詞不能概括BOT模式的發展。
2、BOT的歷史
近些年來,BOT這種投資與建設方式被一些發展中國家用來進行其基礎設施建設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圍廣泛的青睞,被當成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進行宣傳,然而BOT遠非一種新生事物,它自出現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歷史。
17世紀英國的領港公會負責管理海上事務,包括建設和經營燈塔,並擁有建造燈塔和向船隻收費的特權。但是據羅納德·科斯(R. Coase)的調查,從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當中,領港公會連一個燈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燈塔至少有十座。這種私人建造燈塔的投資方式與現在所謂BOT如出一轍。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許建造和經營燈塔的申請,申請中必須包括許多船主的簽名以證明將要建造的燈塔對他們有利並且表示願意支付過路費;在申請獲得政府的批准以後,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特權期滿以後由政府將燈塔收回並交給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可見BOT模式在投資效率上遠高於行政部門。
同許多其他的創新具有共同的命運,BOT在其誕生以後經歷了一段默默無聞的時期。而這段默默無聞的時期對BOT來講是如此之長以致於人們幾乎忘記了它的早期表現。直到本世紀80年代,由於經濟發展的需要而將BOT捧到經濟舞台上時,許多人將它當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點
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之上引入了強有力的國家干預。同時經濟學在理論上也肯定了「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市場經濟逐漸演變成市場和計劃相結合的混合經濟。BOT恰恰具有這種市場機制和政府幹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在市場上進行,政府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期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假設。
另一方面,BOT為政府幹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機構達成的有關BOT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政府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政府的意願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履約階段,政府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訂也受到政府的約束,政府還可以通過通用的BOT法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BOT的運作方式和風險分擔
1、BOT的主要參與人
一個典型的BOT項目的參與人有政府、BOT項目公司、投資人、銀行或財團以及承擔設計、建設和經營的有關公司。
政府是BOT項目的控制主體。政府決定著是否設立此項目、是否採用BOT方式。在談判確定BOT項目協議合同時政府也占據著有利地位。它還有權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必要的環節進行監督。在項目特許到期時,它還具有無償收回該項目的權利。
業主是BOT項目的執行主體,它處於中心位置。所有關繫到BOT項目的籌資、分包、建設、驗收、經營管理體制以及還債和償付利息都由業主負責。大型基礎設施項目通常專門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業主,同設計公司、建設公司、製造廠商以及經營公司打交道。
銀行或集團通常是BOT項目的主要出資人。對於中小型的BOT項目,一般單個銀行足以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資金,而大型的BOT項目往往使單個銀行感覺力不從心,從而組成銀團共同提供貸款。由於BOT項目的負債率一般高達70-90%,所以貸款往往是BOT項目的最大資金來源。
投資人是BOT項目的風險承擔主體。他們以投入的資本承擔有限責任。盡管原則上講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風險,但實際上各國在操作中差別很大。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BOT項目中分擔的風險很小,而發展中國家在跨國BOT項目中往往承擔很大比例的風險。
2、BOT項目實施過程
BOT模式多用於投資額度大而期限長的項目。一個BOT項目自確立到特許期滿往往有十幾年或幾十年的時間,本文將這整個期間分為立項、招標、投標、談判、履約五個階段加以分述。
立項階段。在這一階段,政府根據中、長期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列出新建和改建項目清單並公諸於眾。私人機構可以根據該清單上的項目聯系本機構的業務發展方向做出合理計劃,然後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設某項目的建議,並申請投標或表明承擔該項目的意向。政府則依靠咨詢機構進行各種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據各方案的技術經濟指標決定採用何種方式。
招標階段。如果項目確定為採用BOT方式建設,則首先由政府或其委託機構發布招標廣告,然後對報名的私人機構進行資格預審,從中選擇數家私人機構作為投標人並向其發售招標文件。
對於確定以BOT方式建設的項目也可以不採用招標方式而直接與有承擔項目意向的私人機構協商。但協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協商成功,往往也會由於缺少競爭而使政府答應條件過多導致項目成本增高。
投標階段。BOT項目標書的准備時間較長,往往在6個月以上,在此期間受政府委託的機構要隨時回答投標人對項目要求提出的問題,並考慮招標人提出的合理建議。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前向招標人呈交投標書。招標人開標、評標、排序後,選擇前2-3家進行談判。
談判階段。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並在整個特許期內有效,它規定政府和BOT項目公司的權力和義務,決定雙方的風險和回報。所以,特許合同的談判是BOT項目的關鍵一環。政府委託的招標人依次同選定的幾個投標人進行談判。成功則簽訂合同,不成功則轉向下一個投標人。有時談判需要循環進行。
履約階段。這一階段涵蓋整個特許期,又可以分為建設階段、經營階段和移交階段。業主是這一階段的主角,承擔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許合約可以激勵業主認真負責地監督建設、經營的參與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BOT項目中的風險
英文風險(risk)一詞指的是未來情況的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而將來實際發生的情況可能比預期的情況糟,但也有可能比預期的情況好。「風險」一詞並非單指不利的一面,但穩健的投資者更重視避免不利的情況發生。
BOT項目投資大,期限長,且條件差異較大,常常無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風險較大。風險的規避和分擔也就成為BOT項目的重要內容。
BOT項目整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有五種類型:政治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風險。
政治風險。政局不穩定,社會不安定會給BOT項目帶來政治風險,這種風險是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特別考慮的。投資人承擔的政治風險隨項目期限的延長而相應遞增,而對於本國的投資人而言,則較少考慮該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在BOT項目長長的特許期中,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變化時有發生。在BOT項目回收全部投資以前市場上有可能出現更廉價的競爭產品,或更受大眾歡迎的替代產品,以致對該BOT項目的產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謂市場風險。通常BOT項目投資大都期限長,又需要政府的協助和特許,所以具有壟斷性,但不能排除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帶來的市場風險。此外,在原材料市場上可能會由於原材料漲價從而導致工程超支,這是另一種市場風險。
技術風險。在BOT項目進行過程中由於制度上的細節問題安排不當帶來的風險,稱為技術風險。這種風險的一種表現是延期,工程延期將直接縮短工程經營期,減少工程回報,嚴重的有可能導致項目的放棄。另一種情況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遺留問題。該類風險可以通過制度安排上的技術性處理減少其發生的可能性。
融資風險。由於匯率、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預期外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融資風險。若發生了比預期高的通貨膨脹,則BOT項目預定的價格(如果預期價格約定了的話)則會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於高的負債率,則BOT項目的融資成本大大增加;由於BOT常用於跨國投資,匯率的變化或兌現的困難也會給項目帶來風險。
不可抗拒的外力風險。BOT項目和其他許多項目一樣要承擔地震、火災、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難以預計的外力的風險。
4、BOT風險的規避和分擔
應付風險的機制有兩種。一種機制是規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況發生的概率;另一種機制是分擔,即事先約定不利情況發生情況下損失的分配方案。這是BOT項目合同中的重要內容。國際上在各參與者之間分擔風險的慣例是:誰最能控制的風險,其風險便由誰承擔。
政治風險的規避。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政治風險問題。而這種風險僅憑經濟學家和經濟工作者的經驗是難以評估的。項目公司可以在談判中獲得政府的某些特許以部分抵消政治風險。如在項目國以外開立項目資金帳戶。此外,美國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和英國的出口信貸擔保部(ECGD)對本國企業跨國投資的政治風險提供擔保。
市場風險的分擔。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由於新技術的出現帶來的市場風險應由項目的發起人和確定人承擔。若該項目由私人機構發起則這部分市場風險由項目公司承擔;若該項目由政府發展計劃確定,則政府主要負責。而工程超支風險則應由項目公司做出一定預期,在BOT項目合同簽訂時便有備無患。
技術風險的規避。技術風險是由於項目公司在與承包商進行工程分包時約束不嚴或監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項目公司應完全承擔責任。對於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應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規定,與承包商的經濟利益掛鉤。項目公司還應在工程費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維修保證金或施工後質量保證金,以便順利解決工程缺陷問題。對於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和關系整體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公司還應進行較頻繁的期間監督。
融資風險的規避。工程融資是BOT項目的貫穿始終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個過程全部由項目公司為主體進行操作,風險也完全由項目公司承擔。融資技巧對項目費用大小影響極大。首先,工程過程中分步投入的資金應分步融入,否則大大增加融資成本。其次,在約定產品價格時應預期利率和通脹的波動對成本的影響。若是從國外引入外資的BOT項目,應考慮貨幣兌換問題和匯率的預期。 不可抵抗外力風險的分擔。這種風險具有不可預測性和損失額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是毀滅性損失。而政府和私人機構都無能為力。對此可以依靠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這必然會增大工程費用,對於大型BOT項目往往還需要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保。在項目合同中政府和項目公司還應約定該風險的分擔方法。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可以分擔BOT項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風險,保證貨幣兌換,或承擔匯率風險,其他風險皆由項目公司承擔。
西方國家的BOT項目具有兩個特別的趨勢值得中國發展BOT項目借鑒。其一是大力採用國內融資方式,其優點之一便是徹底迴避了政府風險和當代浮動匯率下尤為突出的匯率風險。另一個趨勢是政府承擔的風險愈來愈少。這當然有賴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和經濟法規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講,推廣BOT的途徑,不是依靠政府的承諾,而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強法制建設。
以上是對於BOT項目 的相關介紹。
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
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污水處理廠BOT項目是一種基礎設施特許權 。
因此,是必須招標的。
河南 曹律師
㈥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徵,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第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並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准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築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第十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准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未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專門機構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並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託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特許經營合同、委託運營合同涉及污染物削減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徵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鼓勵實施城鎮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三)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五)有相應的良好業績和維護運營經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排 水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發揮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庫、窪淀、湖泊調蓄洪水的功能,加強對城鎮排水設施的管理和河道防護、整治,因地制宜地採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確保雨水排放暢通,共同做好城鎮內澇防治工作。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要求,確定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標准,明確雨水的排水分區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徑流。
第十九條 除乾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同時進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不得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
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當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合理確定截流倍數,通過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建設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第二十五條 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的,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 設置於機動車道路上的窨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保證其承載力和穩定性等符合相關要求。
排水管網窨井蓋應當具備防墜落和防盜竊功能,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後評估制度,在汛前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並加強城鎮廣場、立交橋下、地下構築物、棚戶區等易澇點的治理,強化排澇措施,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
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在汛期,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加強對易澇點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採取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汛期應當服從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或者監督。[1]
第四章 污水處理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維護運營信息,並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第三十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第三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90個工作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出現進水水質和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出水水質超標,或者發生影響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突發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核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排水監測機構接受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從事有關監測活動,不得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排水戶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污水處理費應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不應低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並將監督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為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第三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履行維護運營合同的情況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核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
第三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中,發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擅自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其他無法安全運行等情形的,應當要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採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無法安全運行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終止維護運營合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終止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的維護運營合同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的規模,制定促進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指導。[1]
第五章 設施維護與保護
第三十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窨井蓋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從事管網維護、應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間作業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醒目警示標志,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墜落、車輛陷落,並及時復原窨井蓋,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急預案,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城鎮排澇所必需的物資。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裝備、器材,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發生後,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搶修,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並向社會公布。
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鑽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工程建設范圍內地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相關情況。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排水管網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拆除、改動方案,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並承擔重建、改建和採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等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定事先報告或者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後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採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水戶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放污水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罰。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㈦ 投標承諾書
投標承諾書(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投標承諾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鄂州市國土資源局華容分局:
我單位在此鄭重承諾:若我單位中標承建本工程,我方將依靠自身力量按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決不轉包也決不違法分包。若我方有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業主有權根據有關規定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我方全部承擔。並接受業主處以合同總價5%的罰款,該經濟處罰為履約保函之外。
投標人:xxx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我單位在參加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我方在此聲明,本次投標活動中申報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有效、准確完整的,如發現提供虛假資料,或與事實不符,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完全由我方負責;且三年不參與安徽華侖國際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招投標活動;
2、我方在本次投標活動中絕無資質掛靠、串標、圍標情形,若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我方投標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三年不參與安徽華侖國際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招投標活動;
3、我方在本次投標活動擬任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是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辦理了社會養老保險的正式職工,到場項目經理與提供的注冊建造師相關證書相符,若經查證不符,立即取消我方投標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三年不參與安徽華侖國際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招投標活動;同時承諾若中標,則同意項目經理證書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交由招標人保管至項目工程封頂;
4、我方承諾在本次招標活動中若出現投訴,本項目擬派項目經理、編制投標文件的工程造價人員將積極配合調查,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三年不參與安徽華侖國際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招投標活動。
投標人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簽字)
xx年x月x日
中國物業管理協會:
本公司認真研究了xx廣場xx號樓項目(xx)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招投標文件後,願意接受招標文件的要約條件,願意參加本次招標。
本公司聲明如下:
同意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與競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在簽署xx廣場xx號樓項目(xx)前期物業服務(來自:)合同之前,本招標文件和貴司的中標通知書構成約束雙方的契約附件。
如我公司中標,將按照貴司規定的時間簽訂xx廣場xx號樓項目(xx)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按照要求准時進駐進行物業管理全方位服務。
我方同意,在從規定的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內,自覺遵守本次招投標活動的每項規定。
投標單位名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xxx
日期:xx地址:xx
聯系人:xx聯系電話:xxxxx
污水處理廠投標承諾書
項目名稱:xxxx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工程。
本單位已了解湖北省嘉魚盛宇家紡有限公司的投標工程有關要求,現自願就參加上述工程投標有關事項向招標單位著重承諾如下:
一、 工程完成時間
我方需於XX年8月30日之前完成污水處理廠工程,土建面積約41000平方米,確保工程完成,並制定施工進度規劃表。
二、 工程質量要求
我方按照國家相關質量規定要求,按圖施工,按圖規定材料建造,確保工程的質量,並達到優良工程。
三、 工程價格要求
1、我方願意接受委託方工程承包造價10%c 以內利潤率,按圖規定材料建造,按照目前市場價格核算報價,確保工程的造價。
2、工程預算承包方式:①包工不包料,②單項包工包料,③包工包料價格優惠)
四、 工程安全要求
我方按照國家相關安全規定的要求,在工程現場施工時做好安全系數,確保工程人身安全,並強調承諾所有安全責任與費用都由施工方承擔。
五、 和諧團隊要求
我方以人為本,以廠如家,組建一支和諧團隊,確保工程圓滿成功。
六、 工程招標情況
1、我方願意接受委託方圖紙一份作出工程預算報價,無論招標如何,我方願意免費提供委託方圖紙工程預算報價方案,提交時間XX年3月5日17點止,此時沒有提交我方願意自動放棄。
2、委託方收到招標時,經集團董事會審核董事長審批在7個工作日內通知承諾方承包工程承建。
3、中標方式符合盛宇集團董事會內定的價格、資質、建築工程成功案例、施工團隊的實力要求等錄取施工單位。
七、 委託方對圖紙更改後的預算方按說明:
1、配套設施框架結構房如:加葯間、污泥脫水間、臭氧設備間、配電間等等均改為鋼架結構,不於在此預算之內。
2、本次預算包括打樁工程、挖土方及運輸工程,還有包括其他相關配套設施工程。
3、施工方自設工棚、住宿、食堂、辦公室及施工前所有配套設施。施工中所有電費、水費、人工保險費、辦證設施費、安全管理配套設施管理費、材料檢測費等均有施工方自行安排。
八、 其它事項
本承諾書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經承諾方同意簽蓋章後生效。
投標承諾單位:
承諾人(簽名蓋章):
日期:XX年2月26日
___:
我公司承諾由我方承接的垂楊柳醫院改擴建期間保留建築和管莊院區消防安防隱患改造工程,在正常施工條件下,自___年4月10日正式施工開始,至___年9月10日驗收完成,保證工期五個月內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范圍內施工內容。
如因我方原因發生工期拖後違約,願接受工期每拖後一日處以合同金額1/10000的罰款。
承諾人:___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致: __________:
本公司在認真研究招標書內容後,自願接受招標書的要約條件。本公司承諾如下:
1.本公司對貴司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條件已明了,並完全同意。
2.本公司同意在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書有效期限之前,本投標書將始終對本投標單位具有約束力。
3.我公司此次投標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RMB:_____)(詳見投標報價預算表)。
4.我公司要求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5.我公司的施工工期為:__________。
6.我公司提供的保修期限為:__________。
7.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本工程達到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准__________ 。
8.本投標單位知道並同意:如果接到中標通知後未按貴司要求的時間簽署正式合同或堅持提出附加條件,貴司有權另選其他中標單位。
9.本投標單位理解你方有權拒絕包括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在內的任何投標,且無權要求你方解釋選擇或拒絕任何投標方的原因。
10.本投標單位接受貴司向本投標單位已經或可能發出的關於招標文件的修改通知,否則,貴司有權取消本投標單位的中標資格,另選其他中標單位。 11.我們將不會把本投標價格告知其他投標方。
投標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註:由委託代理人簽署的,需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證明書」。
附:授權委託證明書
本人作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權我公司__________ 作為我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以我公司名義並代表我公司全權處理__________投標的以下事宜:
投標文件的准備,包括參加各種標前會議、投標文件的簽署、參加開標會議、進行合同及談判價格、簽訂指定的承包合同、執行指定的承包合同。
在此授權范圍和期限內,被授權人所實施的行為具有法律效力,授權人予以認可。本授權書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止。
公司: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
本公司收到並詳細閱讀了貴公司招標文件目錄中的所有文件,知悉招標文件中所有約定和相關條款,現本公司自願參加貴公司年度 產品國內公路運輸業務合作招標活動,並對本次投標承諾如下:
1、贊成貴公司 年度 產品國內公路運輸業務合作招標文件。
2、接受招標文件對投標單位的所有約束條款,嚴格按照招標文件所限定的時間完成投標工作。
3、我司將鄭重向貴公司承諾:我司在投標時將慎重填報服務承諾指標,並保證我司有足夠能力完成相關指標。若我司中標相關線路,同意貴公司每月從中標線路應結算運費中提取5%對服務承諾履行情況進行考核。若我司未能達到投標服務承諾指標,同意貴公司按考核方案要求扣除相關費用。
4、若中標,我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運輸指令,貴公司可啟用二標單位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價格的差價由我公司承擔。
5、我司同意由貴公司根據基地中標單位情況指定我司為二標單位,若我司不願意接受指定二標線路,同意貴公司取消我司中標資格並全額沒收投標保證金。若我司為二標單位,我司未按合同約定按市場價格及時組織運力發運,同意貴司將我司部分合同線路移交其他單位承運。並同意貴司自行按市場實際價格調度車輛發運,差價由我司承擔。
6、中標後,我公司承諾按招標要求按時簽訂運輸合同,並按時交納足額運輸風險保證金。如我司拒簽合同或不交納(含交納不足)運輸風險保證金,同意貴公司全額沒收投標保證金。
7、中標簽訂合同後按合同要求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並切實履行投標服務承諾,合同有效期內擅自解除合同或嚴重違約或拒不履行貴公司下達的運輸任務,同意貴公司全額沒收運輸風險保證金及未結算運費,並承擔由此給貴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
8、除非達成新的協議,貴公司的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和本投標承諾書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條款。
9、我公司遵從貴司在本次招標過程中的每一項規定。
投標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一)根據 工程的競爭性發包公告及招標說明,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招標公告及招標說明後,我公司確認參加投標,且承諾以工程標底價 萬元,下浮 %為最終報價,最終報價為 萬元。
(二)我單位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發出的書面開工令後立即開工,並 在 天內竣工。
(三)我單位保證本工程質量達到
(四)貴單位的競爭性項目招標公告、招標說明、標底文件、中標通知書和本承諾書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XXX有限公司:
xx半島商務中心室外景觀綠化工程由我方施工方承擔。根據晨會領導提出的工期,編制施工進度計劃。我們將配備精銳士兵,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為您服務。
在4月8日至4月23日的16天內,根據施工進度合理有效地安排施工工作,確保4月24日前完成工期。如果我們的工期延誤,給你造成損失,我們將負責賠償。
特此承諾
委託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
對本設計項目我公司鄭重承諾如下:
1、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設計規范、規程、有關標準的前提下,遵循業主至上的原則,尊重業主提出的要求、推薦。我方將在本工程中對甲方帶給全程、全方位的'設計服務。
2、設計文件的設計深度滿足合同要求,並貼合國家有關標准要求。
3、用心配合甲方辦理本項目的相關報批手續及設計交底、現場服務。
4、設計方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完整可靠。保證項目的安全性、經濟性、可實施性。
5、及時、准確、完整的提交設計成果,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投標人:
投標人代表:
日期:___年__ 月__日
本公司全面響應工程的施工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招標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內容和要求,該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標承包,我公司願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1、工程質量:保證達到合格等級;若竣工驗收未達到合格等級,自願扣取該工程結算價的2 %作為違約金。
2、工期:保證個月完成。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願接受合同總造價的0。1‰/天的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5%。由於我方原因導致總工期延誤超過20個日歷天的,貴方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可單方解除合同並重新更換施工單位。
3、安全文明施工:保證不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文明施工達中山市規定文明工地的合格標准。
4、注冊建造師及投標書中列明的現場管理人員保證到崗,否則按500元/(人。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5、工程保修期按本工程招標文件第條第款執行。
6、經核對,貴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已包含了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全部施工內容,工程量亦核實無誤。我公司承諾:若我公司中標,則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施工承包合同;若存在錯項和漏項問題,一切責任由我公司負責。
7、如我公司中標,保證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並交納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國物業管理協會:
本公司認真研究了××廣場××號樓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招投標文件後,願意接受招標文件的要約條件,願意參加本次招標。
本公司聲明如下:
同意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與競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在簽署××廣場××號樓項目(---)前期物業服務(來自:)合同之前,本招標文件和貴司的中標通知書構成約束雙方的契約附件。
如我公司中標,將按照貴司規定的`時間簽訂××廣場××號樓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按照要求准時進駐進行物業管理全方位服務。
我方同意,在從規定的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內,自覺遵守本次招投標活動的每項規定。
投標單位名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日 期: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鹽城市建設局 :
1、根據已收到鹽城市建設局建軍路、迎賓路、西環路道路指示牌及綜合信息欄的供應、運輸、現場安裝及維保服務等工作項目的競價文件,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貴方的競價文件後,決定無保留地接受競價文件所有條款,願以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總價承包本招標范圍內的全部項目,並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責任,投標承諾書。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發出的書面開工通知單後及時組織製作、供應、運輸和現場安裝,絕不延誤本工程的工期,確保在11月15日前完工。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在貴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同貴單位簽訂合同,承諾書《投標承諾書》。如果違約,貴單位有權中止我方中標並選擇其它中標單位。
4、我方願意向貴單位無償提供任何與該項目投標有關的數據、情況和技術資料。
5、我方保證:遵守鹽城市現行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鹽市建字[1998]第17號、鹽市建字[1999]第7號文件,處理可能出現的爭議和問題。如有違反,貴方有權取消我方的投標資格。
6、你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致: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xx(以下簡稱「我司」)希望參與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司」)的「xxxxx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建設。在本項目投標過程中,貴司同意向我公司提供有關本項目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須根據本承諾書的規定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嚴格履行保密責任,並且僅為對本項目的招投標及項目實施之目的而使用。
為了對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我公司同意做出以下承諾:
一、相關信息和資料的定義
本承諾書所稱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是指基於xxxxx有限公司同城災備建設總集成與伺服器類產品采購項目的招投標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以及有關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義務
1、我公司同意嚴格保密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
2、我公司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嚴禁非授權透露、使用、復制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
3、未經貴司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所
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只能被我公司用於進行本次參與招投標及中標後的項目實施,我公司不能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用於其它任何目的。
除我公司參與招投標的人員和直接參與本次項目實施的員工外,我公司不能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透露給其它任何人;未經貴司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將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向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披露或者發表聲明。
我公司應當告知參與本次招投標的員工或我公司聘請的相關人員遵守本保密協議書的約定,並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其參與本次招投標和項目實施的員工和外聘人員履行保密義務。若參與本項工作之員工或外聘人員違反本保密協議的約定,泄露了貴司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依據本承諾書約定,我公司應與泄密員工或外聘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四、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交回
當貴司以書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資料前未經貴司的允許不得採取抄寫、復印、拷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沒有貴司的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五、違約責任
我公司如違約泄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應當按照貴司的指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違約行為予以補救,包括採取有效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我公司應當賠償貴司因我公司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保密期限
自本承諾書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諾書的約定,除非貴司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承諾書所涉及的某項信息和資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須按照本承諾書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資料被社會公知前對所收到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諾書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其他
1、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2、由本承諾書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承諾書自我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我司方信息介面人:
姓名:xxxxx
身份證號: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承諾單位(公章):xxxxxxxx
承諾單位代表人(簽字):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致XXXXX:
為了給您提供一個舒適、優雅、高尚的環境,我單位鄭重承諾:
1、如我單位中標,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服務合同,對XXXXXXX項目實施專業化管理,綜合性服務。
2、如我單位中標,自中標之日起30天內,我公司組織完成相關服務人員的選聘及集中培訓工作,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3、保潔服務做到細致入微
我們的服務以人為本,以質量求生存,嚴格把住質量關,每個細節都做到盡善盡美,對特殊材料和高難度的清潔,都會用最先進的機械設備,最高效的工作流程去完成,達到您的滿意。規范操作,確保達標。
各樓梯及公共區域,嚴格按《清潔衛生標准》開展工作,工作量化為:每天樓梯及相關配套設備掃、拖、抹各1次;每周天花打掃1次,每2天對天台排水口檢查及清理1次。質量標准為:無煙頭;無垃圾;無污漬;無蜘蛛網;無雜物堆放;扶手、信箱、消防箱、消防門無明顯灰塵;排水口無堵塞;垃圾桶垃圾日產日清。
4、保衛服務做到安全可靠
公司將選聘了一批訓練有素、思想過硬、紀律嚴明的秩序維護隊伍,通過嚴格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後持證上崗。實施獎罰分明的管理制度,使每一位秩序維護人員都能成為物業消防和安全保衛的一道防線。科學的排班制度和細致入微的上崗規則,做到了有規可循;定期的培訓和考核,做到遇緊急險情、火情都能有效控制和處理;及時的檢查巡視,做到確保企業自身和業主的安全。
文明執勤,規范操作。學校大門實行24小時定點治安保衛,校區內執行24小時巡邏,維護校區良好治安環境和正常的管理秩序,
5、維修服務做到急需即到
水電維修自接到報修通知起,一般零星維修校內30分鍾趕到現場,室內小型維修2小時內保質保量完成,外線搶修4小時內完成,外主管搶修10小時內完成,外支管搶修2小時內完成,保證不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等問題。辦公室、教室的玻璃維修,門窗、課桌椅等木工維修,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保質保量完成。
6、綜合服務讓您放心
做到熱情有禮,有問必答。電話機響3聲之內必須接聽,所有大小投訴事宜在24小時內必有答復;所有服務事項或投訴處理事宜,均實行《首問責任制》制度,由當事人(首問人)或專項工作人員負責跟蹤到底,工作完畢在2天之內回訪客戶。
7、如我單位有幸中標,將嚴格按照上述承諾提供服務。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㈧ 南昌市新建區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化項目什麼時候招投標
近日,中國水網從E20環境平台標訊採集系統獲悉,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化項目(一期)發布招標公告,項目預算金額為1258266100元,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限為30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27年。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主要新建及改造城區17.2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雨污管網及其配套設施,以及污水處理廠一座,其中雨污管網約375.9km。本項目規定,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排放標准。
本項目擬採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模式。南昌市新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授予中標人組建的項目公司(以下統稱「特許經營者」)投資、建設、運營和維護特定范圍內污水處理廠和雨污管網的權利,由特許經營者提供污水收集和污水處理服務,並獲得相關收益,特許經營權期限為30年。特許經營期滿後將項目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機構。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2年10月11日 00:00 至 2022年10月19日 23:30,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2年11月02日 09點30分 。
㈨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項目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政府。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項目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區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項目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項目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運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文件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