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處理廠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目前狀況下,我國的污水處理廠性質復雜,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通常來說污水處理廠都是國有的,特別是市區的大廠(規模>20萬噸/日),一般<5萬噸的就不好說了,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而且,現在大多數國有的污水處理廠也開始改制了,由事業單位向企業過度。
(1)污水處理公司屬於國企嗎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
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
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B. 污水處理廠是國企還是私企
法律分析:有國企的也有私企的,污水處理廠不都是國企。在我國,早期的污水處理廠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屬於市政部門管轄,其建設、運營等由城管部門負責。BOT、TOT等國際先進模式引入我國,對於加速我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改善水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原有的污水處理廠也大多進行了企業改制,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審核通過
C. 污水處理廠是國企還是事業單位
法律分析:
污水處理廠,隸屬於城鄉建設局,大部分屬於事業單位。隨著人事制度的改革,很多的污水處理廠已經變更為國企。也有的地方,是個人投資興建的,該類廠屬於個體或者股份公司。
法律依據:
《企業國有資產法》 第五條 國家出資企業,是指國家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