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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項目提要 1.1 項目名稱 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建設項目 1.2 承建單位 市環境保護局 1.3 建設地點 市華新開發區行政中心規劃區 28 號街區 1.4 建設性質 新建 1.5 建設內容 本項目用地面積 26703.8 平方米合約 40 畝,項目建築為主樓七層,輔樓六層,磚砼結構,其中:主樓為監測、監察執法用房,建築面積為 5180 平方米,輔樓為環境監測化驗用房,建築面積為 4100平方米,附屬用房 1216 平方米,共計土建總規模 10496 平方米。建築耐久年限為 70 年,建築安全等級為二級;並購置相應辦公設備及空調等。 1.6 建設期限 2008 年 6 月~2009 年 11 月 1.7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項目總投資 3500 萬元,其資金來源為:項目承建單位自籌 1000萬元,爭取國家環保部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資金 1500 萬元,市財政專項資金 1000 萬元。 1.8 項目效益 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建成之後,將成為該市環境管理工作的基本依託,是全市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的控制樞紐和指揮中心,同時也是全省環境監測網路和監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項目建成後,可實現對市空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及生物多樣性提供及時准確的數據,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雜訊等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數量的實時自動監測,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及對大氣污染源、機動車尾氣的實時監控,有利於對市重點污染源數據的實時獲取;同時可節約執法工作費用,降低執法成本,提高環境執法、環境監測效率和應急反應能力,增強環境執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項目建成後,對改善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工作人員的辦公環境,提高政府執法部門的工作效率,完成管理水平由常規化向自動化、信息化轉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9 主要技術指標 (見下頁)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1-1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備 注 1 規劃用地面積 平方米 26703.8 合約 40 畝 2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10496其中 監測、監察執法用房 平方米 5180 環境監測化驗用房 平方米 4100 附屬用房 平方米 1216 3 容積率 0.39 4 建築密度 5.33 5 綠地率 38 6 建設工期 月 18 7 總投資 萬元 3500 第二章 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 項目由來 位於省中南部,湘江中游,素有「寰中佳麗」之譽。境內南 、岳衡山為中華五嶽之一,七十二群峰,氣勢磅礴,以「中華壽岳」「五 、岳獨秀」「文明奧區」著稱於世。隨著市「東擴南移」發展戰略的實施,城市發展迅速,商貿、旅遊業發達。市委、市政府充分發揮旅遊業優勢,致力於以南嶽風景名勝區為龍頭,將打造成全國優秀旅遊城市。幾年來,南嶽風景名勝區已成功創建成國家 5A 級旅遊景區,並全力申報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因此,切實保護好的生態環境、維護好的青山綠水已成為目前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社會責任。 市環境監測站是國家環境監測網路二級站,肩負著全市環境監測重任,監測轄區內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規律,承擔了全市地表水質常規監測湘江及其一級支流耒水、蒸水、洣水、舂陵水監測,地下水質監測,城區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城區大氣常規監測,機動車尾氣監測,城區環境雜訊、交通雜訊、功能區雜訊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污染糾紛和應急監測,執法監測,達標排放監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環評監測,以及其它委託性監測任務,還承擔了全市環保有關的創建迎檢、城市環境質量綜合整治、統計等工作。市環境監察支隊擔負著查處全市環境違法行為,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及其群眾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區域性的環境綜合執法專項行動,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審核、核定、排污費的核算徵收以及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年檢和企業排污監控等工作。因此,市環境監測站和環境監察支隊所肩負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責任重大。其現有的辦公用房是 1976 年建造的,總建築面積為 2243.7 平方米,監測、監察 142 人都擠在此辦公,面積窄小,且房屋結構布局不合理,管線設施老化,房屋漏水嚴重,維修困難,實驗室和化驗室不僅面積小,而且基礎設施條件滯後,無法滿足環保監測規范要求。因此,新建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已迫在眉睫。該局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擬在華新開發區行政中心規劃區 28 號街區新建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 3.2 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3.3.1 項目建設是構建高效行政中心的組成部分 市是湘南戰略性中心城市,是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區位、資源優勢明顯,工業基礎較好。近年來,城市人口規模快速增長,環境壓力不斷加大,人居環境和城市生態環境受到挑戰。市委、市政府 「東擴根據城市建設形勢的發展,確定了城市建設擴容提質為主題,南移」的發展方針,同時致力於將 92 年批准建設的華新開發區打造成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市高效的行政中心。經過十餘年的建設,華新開發區的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市委、市政府及絕大部分的市直單位都已搬遷到華新開發區行政中心。根據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思想,原屬老城區的各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今後都將逐步向華新開發區行政中心搬遷。在行政中心區劃內還建立了市政務中心。因此,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建設項目符合市城市建築總體規劃,是構建市高效行政中心的組成部分。 3.3.2 項目建設是提高環境管理能力和效率的重要前提 近幾年來,環境管理執法和監測工作為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通過群策群力,頑強拼搏,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在環境監管執法方面,監察支隊承擔著全市國控重點污染源、省控重點污染源以及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環境監察執法任務,擔負查處全市環境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區域性的環境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企業排污監控及排污費徵收等工作。對環境信訪和環境投訴查處工作,環境監察支隊建立了支隊長負總責,各執法室按照分級負責、分片包乾的原則辦理的責任機制。每年受理和辦結上級批轉、群眾來信、來電和網上投訴件 300 多起。在專項整治工作中,通過突出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整治,整治工作成效明顯,削減了污染物排放量,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在 2007 年的環境執法中,市環境監察支隊出動 2000 多人次,加強了對重點企業的環境監管,對所有排污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每月至少 1 次的檢查,對化工、冶煉等重點企業進行不定期巡查,嚴防企業環保設施停運。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 50 多起。督促 40 多家企業完善了環保設施,並對企業排污口進行了規范整治,水口山四廠等重點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控裝置,對七里井地區的 33 家工業企業進行了限期治理,並著力抓了市政府確定的 5 家重點企業的污染治理工作,促進企業加快了治理進程。查處油煙、娛樂雜訊擾民問題 60 個,集中取締了湘江風光帶的茶攤夜市。為確保飲用水源安全,2007 年開展了污染隱患排查,通過對 800 多家企業進行排查,立案查處違法企業 56 家,其中關停了小造紙廠 9 家,責令 17 家企業停產治理,並對 30 多家企業擅自停運環保設施實施了行政處罰,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確保了飲用水源安全。完成了排污申報登記、核定工作,克服困難圓滿完成了 2007 年度的排污費徵收任務。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技術支撐,是環境監管執法的依據。市環境監測站承擔著全市環境質量常規監測和環境監管及服務性監測等監測任務。在常規監測方面,2007 年完成了轄區內湘江幹流、舂陵水、蒸水、耒水和洣水共 16 個監測斷面、34 個測點、城區 3 個飲用水水源和地下水 7 口水井的常規監測任務,監測項目達 28 個,地表水、地下水和飲用水源水質監測數據共 24581 個;對市城區兩個空氣自動監測站實行每天 24 小時連續監測,兩個手動監測點每月監測 14 天,監測項目為PM 10 、SO 2 、NO 2 ,上報大氣原始數據 1600 多個,完成了 7 個點位硫酸鹽、降塵監測,全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共獲數據 5244 個;全年完成道路交通雜訊和城市區域環境雜訊監測 422組,監測數據 1688 個,城市交通雜訊監測 95 組,監測數據 380 個。在環境監管及服務性監測中,全年對 31 家重點工業污染源進行監測,其中廢水 16 家,廢氣 15 家;配合監察支隊執法監測 26 個單位,數據 226 個;排污核定監測 66 個單位,數據 567 個;受理委託排污申報監測 107 個單位,數據 1371 個;調查監測 39 個單位,數據 1318個;驗收監測 26 個單位,數據 3420 個,自送樣監測 33 個單位,數據 424 個;糾紛監測 9 個單位,數據 120 個;監測鍋、窯爐 27 台,數據 102 個;雜訊監測 16 個單位,數據 130 個;污染源普查 48 個單位,數據 622 個;室內空氣質量檢測 37 家。開展了郴州鎘砷污染等 3 次應急監測,完成了土壤普查樣品採集,水口山區域綜合整治研究等科研課題的監測工作。全年完成檢測中心(年檢站)平台檢測各類機動車 23000 余輛。還開展了多項環境科研課題,及時編寫上報了各類報表與報告。 由此可見,市環保工作環境監察執法和環境監測工作范圍之廣、任務之繁重、責任之重大,對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護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用極大。要做好環保工作,市環保局需要有一個場地寬松、環境優美、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設備先進的環境監測站和環境監察支隊。只有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能力,更新監測手段,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及時准確地進行環境監測,才能適應目前環境管理和保護工作發展的大好形勢,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有效地搞好環境管理工作。 然而,市環境監測站和市環境監察支隊業務用房建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房屋破舊、擁擠,屋頂漏雨嚴重,多次進行維修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漏雨的問題。管網老化,實驗室基礎設施差,辦公條件十分擁擠,辦公用房嚴重短缺且布局不合理,達不到環保監測規范要求。建設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勢在必行。 3.3.3 項目建設是促進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1992 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21 世紀議程》,確定了世 ,界的可持續發展戰略。1994 年,我國政府制定《中國 21 世紀議程》表明我國對可持續發展的選擇。1995 年,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的講話中強調:「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可持續發展作為一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同志指出:「要加大個重大戰略」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努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市把環境友好型、生態環境整治以及加強水資源和城區環境保護納入了「十一五」發展規劃。而且,把盡快建設好市環境監測執法業務用房列入了市人民政府 2008 年創建全國優秀旅遊城市的主要工作任務之一。 環保工作是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而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環境監測和執法任重而道遠。只有堅持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綜合決策,加大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力度和環境監測,切實保護好湘江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為 2008 年創建全國優秀旅遊城市打下堅實的基礎,才能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3.3 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3.3.1 編制依據 市環境監察監測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於 2008 年 6 月由市環境保護局委託市投資咨詢中心編制,經過現場勘察和充分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後研究論證完成。 本報告主要以下列文件和基本資料為編制依據: 1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 ;〖2005〗39 號) 2 全國環境監測站建設標准; (3 全國環境監察標准化建設標准: ; 4 環境監測站建設達標驗收辦法(試行) 5 環境監測站建設達標驗收內容及考核評分辦法; 6《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湘江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 (衡政發〔2008〕19 號)案〉的通知》 ; 7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 8項目單位提供的有關數據、資料和說明。 3.3.2 編制范圍 1調查了解項目區內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論證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所具備的建設條件。 2確定項目選址用地與總平面規劃。 3通過調查和測算分析,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和工程技術初步方案。 4估算項目總投資,提出資金來源與籌措方案,擬定投資計劃和實施進度安排建議。 5進行項目的綜合效益評價; 6從技術、生態環境各方面對項目建設進行綜合評價,對項目可行性提出結論性意見和建議。 3.3.3 項目建設基本條件 1 國家政策支持 為適應新時期環境監測、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的需要,加快建設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國家環境保護局組織制定了《全國環境監測 ,要求各級環保部站建設標准》和《全國環境監察標准化建設標准》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推進環境監測、監察執法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2項目建設周邊環境優越 該項目建設地點地理環境質量較好,出入方便,項目的水電管線已鋪就到位,四周無工業污染源,符合工程建設條件要求。 3項目建設資金有保障 本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項目承建單位自籌 1000 萬元,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環境監測執法能力建設資金 1500 萬元,市財政專項資金 1000 萬元。 3.3.4 項目區基本情況 1地理交通 位於省中南部,湘江中游。東鄰株洲、攸縣、安仁;南界永興、桂陽;西接冷水灘、祁陽、東安、邵陽、邵東;北靠雙峰、湘潭。市現轄 5 縣、2 市、5 區,總面積 1.53 萬平方公里,合 153.10 萬公頃,總面積佔全省土地面積 7.23,城區面積 557 平方公里,市區建成區面積為 93 平方公里,總人口 720 萬,在全省各市、州中,幅員位居第 7 位。 市是我國南方的重要交通樞紐,京廣、湘桂線交匯於市區,境內通車里程 250 公里,有火車站 33 個。公路縱橫交錯,四通八達,107、322 國道以及已建成的京珠、衡昆,已開工建設的京珠復線、吉邵(衡大段已建成)等 4 條高速公路貫穿全境。全市 100的鄉鎮、88的村通了公路,通車總里程 7643 公里。其中,高等級公路 3140公里,高速公路 149 公里。水上運輸也很便利。湘江上溯瀟水,下入洞庭、耒水、蒸水等一級支流四季通航。 2綜合經濟 2007 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 823.51 億元,增長 15.3。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 201.4 億元,增長 4.1;第二產業增加值 335.43 億元,增長 20.2;第三產業增加值 286.68 億元,增長 17.3。按常住人口計算,全市人均生產總值 12287 元,比 2000 年增長 213.8 ,翻了一番。近五年,是經濟發展較快的五年,經濟總量從 2003 年的433.34 億元,增加到 2007 年的 823.51 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1.99。經濟結構發生明顯變化,第二產業比重上升,2007 年二產業占 GDP 的比重達到 40.73,比 2003 年上升 5.23 個百分點。一產業占 GDP 比重較 2003 年下降 0.55 個百分點。 3 工業和建築業 2007 年末,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 799 家;全年實現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 224.33 億元,增長 28.82。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佔GDP 的比重達到 37.36 。最近五年是工業發展最快的五年。 產銷銜接良好。主要工業產品產量保持較快增長。其中原煤產量11278 萬噸,增長 36.36;發電量 74.71 億千瓦時,增長 0.81;水泥 296 萬噸,增長 85.25;鋼材 110.4 萬噸,增長 21.19。 工業經濟效益穩步提升。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經濟效益綜合指數達217.43,比上年高 41.42 百分點。全年規模以上工業實現產品銷售 比上年增長 41.23;收入 484.71 億元, 利稅 54.35 億元,增長 71.94;利潤 27.91 億元,增長 93.06。 全市完成建築業增加值 27.7 億元,增長 9.5。商品房屋竣工面積 83.98 萬平方米,下降 38.4;商品房期房銷售面積 73.41 萬平方米,增長 115.3;商品房現房銷售面積 47.50 萬平方米,下降 35.6。 4人口和人民生活 2007 年末,全市戶籍人口 728.83 萬人,其中城鎮人口 300.43萬人,增長 11.8;鄉村人口 428.45 萬人,下降 6.4。人口出生率11.32‰,人口死亡率 6.32‰,人口自然增長率 5.00‰。 城鄉居民生活繼續得到改善。2007 年市全部職工年平均工資17673 元,月平均工資 1473 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681 元,比上年增長 16.54 ;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 10.7。農民人均純收入 4885 元,增長 14.53,實際增長 8.8。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費7608 元,比上年增長 15.3,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 9.5;農村居民消費 3554 元,增長 14.02,實際增長 8.5。 第三章 承建單位基本情況 市環境保護局前身是市環境保護辦公室,成立於 1976 年 10月,1989 年 8 月環保辦升格為政府系統行政單位——市環境保護局。法人代表伍清明。該局的主要職能是依照法律法規,對市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確保全市環境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污染管理科、開發監督科、大自然保護科、輻射與固體廢物管理科、科技監測科、法制宣教科、計劃財務科、人事科、監察室,還有市環境監察支隊和市環境監測站等二個二級機構。幹部職工共計 175 人(其中局機關 33 人、監測 ,大專以上學歷 159 人,高級職稱 23 人,站 115 人、監察支隊 27 人)中級職稱 87 人,初級職稱 55 人。 近幾年來,該局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狠抓污染源治理,大力開展資源保護、生態建設,使全市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環境保護工作不斷得到加強,環境科研取得多項成果。 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規章,參與擬訂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國土開發整治、區域經濟開發、產業發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 2擬訂本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負責全市排放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制度的實施。 3負責全市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的保護,統一監督管理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土壤、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污染防治的實施;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對核材料的管制實施安全監督;查處環境污染事故和調處重大的環境污染糾紛。 4組織全市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改善和保護環境的對策與措施,負責審批全市限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5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保科普知識,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環保幹部職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 6監督對生成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檢查監督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旅遊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辦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內資源合理利用,防治農業污染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規劃並參與管理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監督鄉鎮企業污染防治工作。參與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7組織實施全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執行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8負責全市環保科技、環保產業、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環境科技攻關和環保科研成果申報。 9指導各鄉鎮和全市廠礦企業的環保業務工作,同時,歸口管理全市環保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0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項目選址 4.1 選址原則 1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原國家計委頒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中規定的選址要求,避免建設在工業區、商業區、居民區; 2建設地點必須.
Ⅱ 什麼是國家節水型城市
城市節水工作已達到了《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的要求,驗收合格,被命名為國家節水型城市。
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
為加強對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的指導,規范節水型城市的申報與考核管理,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和《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要求,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對《創建節水型城市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修訂,形成了《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節水型城市的申報、考核和復查。
二、申報范圍
全國設市城市均可申報節水型城市,節水型城市實行申報制。
三、申報條件
申報節水型城市的,須按照《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的有關要求進行自審,達標後方可進行申報。
四、申報時間
節水型城市考核驗收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接受申報為雙數年;復查每四年進行一次。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組織考核驗收和復查評審的當年6月30日前受理申報材料。
五、申報程序
(一)節水型城市的申報材料分別報所在省、自治區建設廳(城市節水主管部門)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貿委、經委)節水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展改革委節水主管部門」)。
(二)省、自治區建設廳(城市節水主管部門)與發展改革委節水主管部門按照《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進行初審,評定初審分數,提出初審意見,並對初審總分達90分以上的城市,聯合上報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直轄市的申報材料直接報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申報材料
申報節水型城市通過書面和網上兩種方式同時上報。書面材料一式五份,附電子版。申報材料包括:
(一)城市人民政府或經城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節水型城市申報書;
(二)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組織方案和實施方案;
(三)表明達到節水型城市有關要求的各項指標匯總材料和逐項說明材料;
(四)附有計算依據的自查評分結果;
(五)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總結;
(六)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影像資料(15分鍾內);
(七)省級建設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七、考核評審程序
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組織節水型城市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專家考核組具體完成,考核工作程序為:
(一)審查申報材料,在基本達到考核標准後,到現場進行考核;
(二)現場聽取申報城市的創建工作匯報;
(三)查閱申報材料及有關的原始資料;
(四)現場隨機抽查節水型企業、單位和生活小區的節水措施落實情況,以及節水器具的安裝使用情況(抽查企業、單位、生活小區各不少於5個);
(五)考核組成員提出獨立的考核意見和評分結果;
(六)考核組匯總意見和評分結果,經集體討論,形成考核意見;
(七)向申報城市通報考核意見;
(八)考核情況報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接受檢查考核的城市要實事求是准備考核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嚴格按照有關廉政規定接待考核組。
八、考核管理
節水型城市考核驗收和復查的日常工作由建設部城市建設司負責。
建設部對通過考核驗收的城市予以公示15天。公示結束後,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申報城市進行審定,對審定通過的城市進行命名,並表彰授牌。
九、復查管理
已經獲得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的城市,需按規定上報被命名為節水型城市以後的創建工作總結,以及表明達到節水型城市有關要求的各項匯總材料和逐項說明材料,附有計算依據的自查評分結果。復查程序如下:
(一)節水型城市所在省、自治區建設廳(城市節水主管部門)與發展改革委節水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復查,提出復查意見,並連同節水型城市自查資料上報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轄市的復查材料直接報建設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可以直接進行復查。
(二)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於復查不符合節水型城市條件的城市,給予警告,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撤消節水型城市稱號。
(三)對不按期申報復查的城市,撤消節水型城市稱號。
十、本辦法和考核標准由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二
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
一、基本條件
基本條件共六條,是節水型城市所應具備的必備條件。如有任何一條不符合要求,不得申報節水型城市。考核范圍為市區。
(一)法規制度健全 具有本級人大或政府頒發的有關供水、節水、地下水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節水管理制度和節水獎懲制度。
(二)城市節水管理機構健全 有根據市編委文件專門設立的節水管理機構且職責明確;依法對用水單位進行全面的節水檢查、指導和管理;有效組織節水科學研究、節水技術推廣。
(三)重視節水投入 建有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制度。
(四)建立節水統計制度 建立科學合理的節水指標體系;實行規范的節水統計制度;定期報告本市節水統計報表。
(五)廣泛開展節水宣傳 利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環境日等開展定期及日常節水宣傳活動。
(六)全面開展創建活動 開展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等有關創建活動。
二、基礎管理指標
(七)城市節水規劃 有經政府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城市節水中長期規劃,其中包括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內容。
(八)地下水管理 地下水必須實行有計劃地開采;公共供水服務范圍內凡能滿足用水需要的,不得新增自備井供水;有逐步關閉公共供水范圍內自備井的計劃。
(九)節水「三同時」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十)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 在建立科學合理用水定額的基礎上,對非居民用水單位實行定額計劃用水管理,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
(十一)價格管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應徵收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要足以補償運行成本,並達到保本微利;有政府關於再生水價格的指導意見或再生水價格標准,並且已在實施。
三、技術考核指標
(十二)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GDP)(單位:立方米/萬元) 低於全國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
統計范圍為市區。採用最近兩年的數據。
(十三)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單位:立方米/萬元) 低於全國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
統計范圍為市區工業企業。採用最近兩年的數據。
(十四)工業取水量指標 達到國家頒布的GB/T18916定額系列標准。即:GB/T18916.1-2002、GB/T18916.2-2002、GB/T18916.3-2002、GB/T18916.4-2002、GB/T18916.5-2002、GB/T18916.6-2004、GB/T18916.7-2004等。
統計范圍為市區。
(十五)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75%(不含電廠)。
統計范圍為市區工業企業。
(十六)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 ≥15%。
統計范圍為市區。
(十七) 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 低於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准》規定的修正值指標。
考核范圍為城市公共供水。
(十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單位:升/人.日) 不高於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准》的指標。
(十九)節水器具普及率 100%。
考核范圍為城市建成區。
(二十)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20%。
(二十一)城市污水處理率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80%、地級市≥70%、縣級市≥50%。
(二十二)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100%。
考核范圍為市區。
四、鼓勵性指標
(二十三) 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居民階梯水價指居民用水在一定標准基礎上,按不同梯次制定的不同用水價格。
(二十四) 非常規水資源替代率 ≥5%。
(二十五)節水專項資金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 ≥1‰。
五、名詞解釋
1.市區 是指設市城市本級行政管轄的地域,不包括市轄縣和市轄市。
2.城市建成區 是指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區域。
3.城市人口 以《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報》中的人口統計口徑為准。
4、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GDP) 是指年取水量與年地區生產總值取水量(GDP)的比值。
5、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 是指年工業取水量與年工業增加值的比值。
6、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是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年)內,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重復利用水量與總用水量的比值。
7、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是指省級及以上節水型企業(單位)年取水量之和與非居民取水量的比值。
8、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是指城市供水總量和有效供水總量之差與供水總量的比值,
9.城市供水 指城市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築提供用水。
10.有效供水量 指水廠將水供出廠外後,各類用戶實際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費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費供應的水量。免費供水量指無償供應的水量。
11.節水器具普及率 指在用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數量與在用用水器具的比率。公共場所用水必須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居民家庭應當使用採取節水措施的用水器具。
12、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是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與污水排放量的比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包括達到相應水質標準的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和建築中水,包括用於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工業冷卻、景觀環境和城市雜用(洗滌、沖渣和生活沖廁、洗車等)等方面的水量。不包括工業企業內部的回用水。
13、城市污水處理率 是指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城市污水處理量與城市污水排放總量的比率。污水處理量包括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廠和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的污水量之和。污水排放總量指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排放總量,包括從排水管道和排水溝(渠)排出的污水總量。
14、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是指工業廢水處理達到排放標準的水量與工業廢水總量的比率。
15、非常規水資源替代率 是指雨水、海水、微鹹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量(不含再生水)與非常規水資源利用量和城市總取水量之和的比率。用於直流冷卻的海水利用量,按其用水量的10%納入非傳統水資源利用量。
16、節水專項資金投入 包括節水宣傳、節水獎勵、節水科研、節水技術改造和節水技術推廣、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和公共節水設施建設(不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等的投入。
Ⅲ 和市長對話---主題:如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明確目標,突出重點,推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
創建衛生城市是城市居民為改善自己的物質生存空間和精神享受空間而進行的實踐活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的開展,將極大地改善城市衛生面貌和形象,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拓展城市的整體功能。近年來,我省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創建工作,在城鄉環境整治、農村改水改廁、旅遊景區衛生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受到了廣大群眾的歡迎。我省創建工作雖然邁出了可喜的步伐,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與經濟發達省份、城市相比,在創建的規模、檔次、標准、水平上差距還很大。目前,我省只有黎城縣進入了國家衛生鎮(縣城)的行列,至今還沒有一個城市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在嚴峻的形勢面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加快創建衛生城市步伐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十分重要而艱巨的戰略任務。總的目標要求是:爭創國家衛生城市和衛生村鎮必須取得突破,即***市、***市、***市、***縣、等有條件的市、縣、鎮要力爭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衛生鎮(縣城)行列。同時,要在全省形成爭先趕超的熱潮,產生一批省級衛生城市,提高全省整體的創建水平。各級黨委、政府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的要求,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和提高,下大功夫、花大力氣走出一條適合本地實際的創建之路。
1、以防病為重點目標,提高公共衛生整體水平。要以治理公共衛生環境為突破口,堅持不懈大搞室內外環境衛生,有效治理環境污染,保持清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把以滅鼠為重點的除四害(老鼠、蒼蠅、蟑螂和臭蟲)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切斷四害引發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加強食品衛生、公共環境衛生和飲用水衛生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
2、以完善城市環衛基礎設施為重點,提高公共衛生管理能力。注重長短遠近結合,抓緊抓好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的建設,顯著提高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率。在城市規范和建設垃圾箱、垃圾收集點和公共廁所,加快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步伐。大力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清潔生產,發展集中供熱,建設煙塵控制區和雜訊達標區。增加城市綠化面積,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切實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的環境監管,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各類環境事故的發生。
3、立足統籌城鄉發展,注重整體提升。在抓好創建衛生城市工作的同時,以點帶面,城鄉聯動,拓展新領域、擴大覆蓋面,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國家衛生村鎮和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的活動。創建衛生村鎮,要深入開展農村改水改廁改灶工作,移風易俗,講究衛生,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生活方式和衛生習慣,解決「柴草亂垛、糞土亂堆、垃圾亂倒、污水亂潑、禽畜亂跑」等五亂現象,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各市在全國即將開展的新一輪「國家衛生村」開評時,要爭取榜上有名,不能落空。創建衛生先進單位和大型企業工作要進一步鞏固成果,提升水平,向衛生先進社區延伸,整合社會資源,創新體制機制,調動社會力量,盡力提供好的條件,努力建設環境優美、歡樂祥和、治安良好的新社區。單位和居民小區內要落實責任制,動員廣大群眾,使環境整潔,衛生設施完善,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綠化美化好。
3、全面普及健康教育,重視公民基礎行為習慣的培養,革除陳規陋習,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營造積極健康的人文環境。切實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以法律的形式倡導愛國衛生工作,約束和規范個人行為,賦予愛國衛生工作新的內涵、新的生機和新的活力,推動社會衛生管理實現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一、統一思想,增強信心
近幾年來,為了加快城市建設,市委、市政府動員和組織全市人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僅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就投入了10多億元,使三江六岸、主要街道、市容市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城市品位明顯提高,受到社會各界和外地客人的高度評價。1998年我市榮獲「全國衛生先進城市」稱號,2001年被評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2003年被評為「廣東省文明城市」。在近幾年全國城市衛生檢查評比和省組織的衛生城市復查中,獲得好評。這些都為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和創造了有利條件。
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韶關市區大多數指標已達到或基本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但還有一定的距離,突出的問題有四個:一是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只19%,國家衛生城市標准要達到40%;二是現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容量不足、排污系統不達標,需要另選址新建;三是除「四害」按國家衛生城市的標准要有三項達標,現只有滅鼠、滅蠅達標,另一項滅蚊達標的任務相當艱巨;四是市民的衛生意識有待加強,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擺賣現象比較突出,城鄉結合部、小街小巷、大排檔的衛生狀況比較差。
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提高全體市民的健康素質,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我們要充分認識創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主要從三個方面統一認識:
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創造優美整潔的城市環境,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對城市環境衛生要求越來越高,追求健康、追求高質量的生活成為廣大市民共同的願望。所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是一項民心所向的社會綜合工程,與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創衛的所有內容和指標,都體現了以人為本,都是以提高環境衛生水平、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為最終目的。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不是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是一項實實在在為群眾造福的民心工程,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二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涵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創衛是我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城市衛生狀況的改善,必然會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促進社會祥和穩定,優化投資環境,為社會安定團結、經濟健康發展做出貢獻。在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過程中,從提高衛生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方面來看,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原則;從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方面來看,體現了發展經濟的原則;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社會管理能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主動聽取民意,動員全民參與共創方面來看,體現了政治文明建設;從提高人民群眾的衛生意識和衛生水平方面來看,體現了精神文明建設的原則;從改善城市環境,減少生活污染方面來看,體現了可持續發展原則。因此,創衛工作的整個過程和實際效果是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
三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近幾年來,我市通過大力實施「招商引資、城市建設和民營經濟」三大戰略重點,著力「擴大城市框架,突出城市特色,搞活城市經營」,成功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和廣東省文明城市,有力促進了我市的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城市競爭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當前,我市經濟已經進入了一個加快發展的時期,根據當前的形勢,要實現「建設粵北經濟強市,爭當全省山區發展排頭兵」的目標,就要加快經濟發展。要加快經濟發展,歸根到底就是要提高城市競爭力,大力發展城市經濟。
國家衛生城市是一張十分珍貴的城市名片,也是一個城市一筆可觀的無形資產。因此,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可以進一步擴大我市的知名度,提升城市形象,增強城市吸引力,提高城市競爭力,進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加快實現「建設粵北經濟強市,爭當全省山區發展排頭兵」目標的步伐。
因此,我們必須立下決心,堅定信心,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全民參與,以志在必得的精神,萬眾一心,奪取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勝利。
二、明確目標,落實任務
為了搞好這次創衛工作,市委、市政府對創衛工作的背景、條件進行了認真分析,對創衛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創衛不但有必要,也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通過努力能夠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
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全黨動員,全民動手,落實責任,群策群力,萬眾一心,全力以赴,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目標。通過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進一步增強全民的大衛生意識,改善城市衛生面貌,提高城市衛生總體水平,保障人民的身體健康,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投資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使韶關市成為干凈衛生、生態良好、整潔有序、環境優美,具有鮮明山水特色、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城市,推動「三個文明」建設、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包括10個方面、60多個項目、768個評分內容。主要內容包括,有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場所衛生和生活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治、城區除「四害」、單位和居民區衛生、民意測驗等10個方面。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和《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辦法》的規定,凡是申報國家衛生城市,除了是省級衛生城市外,同時還必須具備五個條件(即硬指標):第一,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第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40%;第三,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人均綠地面積≥6平方米;第四,大氣總懸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08毫克/立方米(南方城市);第五,市區在滅鼠、滅蠅、滅蚊和滅蟑螂工作中要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准,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對照上述《國家衛生城市標准》的10個方面內容和5個申報條件,需要強化以下幾個方面工作,才能達到國家衛生城市的標准。
一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創衛的基礎,也是花錢最多的,對照標准在兩年內要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程的建設:
1、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保證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40%以上。第二污水處理廠要在今年上半年動工興建,爭取年底前投入使用。
2、加快垃圾處理場建設,保證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標准。新建的垃圾處理場要按標准進行建設,並盡快組織動工建設,在明年底投入使用。
3、加快城市道路硬底化和城區下水道管網改造。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城市邊緣地帶還沒有完全實現硬底化,存在裸土的現象,容易形成衛生死角。城區的下水道排水、排污管網混合使用,給我市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改造任務十分艱巨。要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籌措資金,抓緊改造,達到要求。
4 、新建和改造一批標准較高的公共廁所,增加必要的環衛機械設施,加強清掃保潔能力和垃圾中轉站的營運能力。
二實現滅蚊達標,鞏固滅鼠、滅蠅達標成果。
除「四害」是取得國家衛生城市資格的門檻,達不到就進不了國家衛生城市。在除「四害」中,我市於1989和1997年分別實現了「滅鼠、滅蠅」達標,還差一項。從現在開始要在鞏固滅鼠、滅蠅達標成果基礎上,開展滅蚊達標工作,實現除「四害」三項達標。繼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環境治理與葯物消殺相結合,經常與突擊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大搞環境衛生,清除衛生死角,消滅孳生地。要把滅蚊達標作為除「四害」的重點來抓。目前我市城區的滅蚊防制基礎設施還很薄弱,城區明渠溝普遍,積水的地方也還很多。要實現滅蚊達標,首先要廣泛發動群眾搞好各自的環境衛生,消除積水,消滅蚊蟲孳生地。其次,要求在城區的大街小巷、單位宅區等盡快組織力量全面安裝具有「四防裝置」的設施。第三,明確責任,科學分工,按照「條包塊管、條塊結合」的原則,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責任到位、到人。第四,按照「標本兼治、治本清源」的原則,加強環境衛生整治和葯物噴灑工作。
三加強城市管理,整治臟、亂、差。
我市的城鄉結合部、小街小巷,城區邊緣地帶和集貿市場臟亂差現象還比較嚴重,亂擺賣、亂停放、亂張貼、亂拉掛等現象有所抬頭。解決這些問題,要按照四個原則來處理。第一,產權管理原則,誰的產權誰負責,是你的實業你就要管,包括管衛生。第二,行業管理原則,屬那一個行業的就歸哪一個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第三,區域管理原則(即屬地原則),這些衛生死角,在哪個地區的,就由那個地區去管。第四,職能管理原則,凡是爛尾樓、公產房由市建設局管起來。凡是集貿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都有責任搞好環境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市經貿局都要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凡是區域范圍內的衛生死角,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都有責任監管。凡是佔道經營、亂擺亂賣、亂扔亂吐、亂張貼、亂搭建的地方,由城管部門整治、監管。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能,組織力量,狠抓落實,消除臟、亂、差。
四加強食品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衛生部門要主動會同工商、食葯、質監、農業、教育等有關部門加強食品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等「五大衛生」的監督管理。街頭流動攤檔、市場熟食檔和小食店的衛生問題,佔道經營的問題,城管、衛生、工商等部門必須加大執法力度。影劇院、歌舞廳、桑拿浴室、理發美容等公共場所存在的衛生問題,衛生部門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
五加強環境保護。
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加強重點企業污染源的在線督控系統,繼續開展清理整治不法排污企業,開展湞江河段河水變清的整治工程,降低煙塵污染,保護水源,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違法行為,消除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隱患,確保各項指標達到標准要求。
六強化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必須要從人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抓起。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目的,就是要提倡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因此,要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健康的心理素質,在全社會形成「從我做起,人人講衛生,個個愛清潔」的良好社會風尚。
七做好資料的收集和匯編工作。
國家衛生城市的申報材料是大量的、系統的、綜合的,需要市轄三個區政府、各職能部門鼎力支持、積極配合。各部門、各單位要從現在開始,指定專人對照《標准》,高要求、高質量地進行收集、匯編及整理。這些材料包括向省、國家申報的全套文件、配套資料及原始材料,如生活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廠、垃圾處理場、健康教育、除「四害」密度監測資料等等。這些資料是必備和必查的,必須要搞好。
三、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市委、市政府已制定了《韶關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方案》,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創衛目標,時間很緊,任務很重,要求很高,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立即行動起來,千方百計做好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為了切實加強對創衛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韶關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領導小組,由市長徐建華任組長,常務副市長陳綠平任常務副組長,市委常委李萍,副市長丘隆基、張志才任副組長,市轄三區和相關的32個部門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市政府秘書長楊小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創衛工作的組織、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區和各責任部門也要相應成立工作小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好本轄區和本部門的創衛工作。同時要層層落實責任:一要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和目標要求,將任務分解到各區和有關責任單位,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落實;二要將任務落實到街道和廠礦企業、基層,層層簽定責任書,層層抓落實;三要調動全市人民的創衛積極性,變政府決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確保創建目標如期實現。
二團結協作,整體聯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關聯度大的系統工程,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各區政府、各部門必須團結協作,同心協力,各負其職,各盡其責,做到級級有人抓,層層有人管,按時間、按進度、保質保量,逐項抓好落實。不能講條件,不能講價錢,更不能互相推諉。凡是創衛所涉及到的工作,各單位、各部門都要一路綠燈,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盡職盡責,主動服務,齊心協力,確保創衛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全民動員,人人參與。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活動,必須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全民參與。要把宣傳工作貫穿整個創衛過程。報社、電視台、電台等新聞媒體要開辟宣傳專欄,大力進行宣傳報道,電視、電台要在黃金時段播放創衛的宣傳。各街道辦、社區居委會要以牆報、板報、標語口號等多種形式宣傳創衛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醫院、廠礦企業也要大力宣傳。市創衛辦要辦好創衛簡報,及時通報創衛的情況和發布信息,及時總結交流做法和經驗,好的要表揚,差的要批評。要在城市主要進出入口路段和市區主要公共場所製作大型創衛宣傳牌,在公交候車亭安裝有關的宣傳廣告,印製一批創衛宣傳單或小冊子發給居民住戶。同時積極爭取上級新聞單位對我市的創衛工作進行宣傳。我們要在全市區掀起一個創衛的宣傳高潮,大造聲勢,營造出一個濃烈的創衛氛圍。
四抓好重點難點,全面推進。要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和任務目標,按「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全面推進」的工作原則,認真抓好創建工作。要以除「四害」、環境衛生整治和增強市民衛生意識為突破口,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人員、不斷推進,切實解決創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要實現創衛目標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要採取財政投入、招商引資和社會籌集等多渠道來解決。財政投入主要用於城市公用的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利用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來解決的,要採取招商引資和吸納社會資金解決;各單位、各部門門前院內的所需的資金投入,由各單位和部門自籌解決。
五抓好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任務。創衛工作大體分宣傳啟動、達標建設、達標沖刺等三個階段,要將每個階段的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制訂目標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宣傳發動等基礎工作,全面啟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工作。年底前主要完成滅蚊達標省級調研、市區第二生活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動工興建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場。2006年上半年為「創衛」達標沖刺階段。各區各責任單位要對照責任目標,做到定人、定時、定任務,千方百計完成創衛工作。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導檢查。採取單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臨時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形成一套監督、約束機制。申報國家衛生城市的程序是先由省愛衛會推薦,全國愛衛會組織有關專家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組織調研和暗訪,然後進行考核鑒定、命名。因此,我們務必要把各項工作做實,經得檢查(暗訪)。
同志們,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范圍廣。我相信,只要我們樹立志在必得的決心和信心,發揚韶關人能辦大事的精神,依靠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目標。
Ⅳ 施工現場臨時道路施工方案
施工現場臨時道路施工方案如下:
一、依據國家、行業現行的設計規范、施工規范、驗收標准及有關資料。
二、依據我公司對施工現場的勘察、調查資料。
三、依據我公司積累的成熟技術、科技成果、施工工藝方法及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
四、依據ISO9001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
五、依據我公司可調用到本工程項目的各類資源。
六、因雨季施工期的來到,為了防止施工現場道路泥濘,便於施工車輛的正常運行,材料正常供應,依據規范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施工現場道路需硬覆蓋處理。
Ⅳ 城鎮污水處理的主要考核指標是污水處理總量及什麼
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務廳(局)、市政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
第四條 考核採取日常監管、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五條 考核指標主要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減效率以及監督管理指標。
第六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每年5月前,對上一年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每年3月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自查報告並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查內容除考核指標外,還應包括城鎮污水處理規劃編制和執行、城鎮污水處理監管制度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污水處理水質監測、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 第七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考核評分細則,具體評分細則參見附件。考核結果採用百分制記分,分為優(≥85分)、良(<85分,≥70分)、中(<70分,≥60分)、差(<60分)四個等級。對考核結果為優的將給予表彰,對考核結果為差的,認定為未通過年度考核,並給予通報。
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30天內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書面報告,並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和造假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2、36個大中城市污水處理考核評分細則
一、考核總分計算
考核指標包括:設施覆蓋率、城鎮污水處理率、處理設施利用效率、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和監督管理指標。考核採用百分制,考核總分為各項考核指標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標分值計算
(一)設施覆蓋率(25分)
設施覆蓋率分值按所轄設市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率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所轄市縣設施建設情況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二)城鎮污水處理率(20分)
城鎮污水處理率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本年度數據;其它
設施污水處理量和污水排放總量依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上一年度數據。考慮到污水處理率統計的復雜性,可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率的實際情況,對污水處理率最高得分作適當調整。
(三)處理設施利用效率(20分)
處理設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運行負荷率對應的實際處理水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運行負荷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四)主要污染物削減效率(20分)
污染物削減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減效率的削減總量加權計算。計算公式如下:(略)
主要污染物削減量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五)監督管理指標(15分)
監督管理指標分值按「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上報分值和水質化驗管理分值加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監督管理分值=數據上報管理分值+水質化驗管理分值
1、數據上報管理分值(9分)
數據上報管理分值=在建項目分值+運行項目分值(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
2、水質化驗管理分值(6分)
水質化驗管理分值計算公式如下:(略)
其中,上報率依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取各指標項實報期數與應報期數之比。
3、在專項檢查、抽查中,發現上報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每一項扣3分,直至將總分15分全部扣凈。
請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Ⅵ 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考核標准
基本條件
基本條件共五條,是國家節水型城市所應具有的必備條件。如有任何一條不符合要求,不具備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資格。
(一)法規制度健全 具有本級人大或政府頒發的有關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法規、規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城市節水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二)城市節水機構規范 根據市編委文件專門設立城市節水管理機構,職責明確、人員配置齊備;依法對供水用水單位進行全面的節水監督檢查、指導管理;組織城市節水技術與產品推廣。
(三)建立城市節水統計制度 實行規范的城市節水統計制度,按照國家節水統計的要求,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節水統計指標體系,定期上報本市節水統計報表。
(四)建立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制度 有穩定的年度政府節水專項財政投入,確保節水基礎管理、節水技術推廣、節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節水宣傳教育等活動的開展。
(五)全面開展創建活動 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實施創建工作計劃;全面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及節水型居民小區等創建活動;獲得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滿一年以上;廣泛開展節水宣傳日(周)及日常城市節水宣傳活動。
基礎管理指標
(六)城市節水規劃有經本級政府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城市節水中長期規劃,節水規劃需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編制。
(七)城市節水資金投入 城市節水資金投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1‰。
(八)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在建立科學合理用水定額的基礎上,對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單位實行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計劃用水率不低於90%。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名錄,強化用水監控管理。
(九)自備水管理自備水全面實行計劃管理,自備水計劃用水率不低於90%;機井建設審批管理規范,有逐步關停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的計劃並實施,自備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總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地下水超采區,禁止各類建設項目和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
(十)節水「三同時」管理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備水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均必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和使用節水器具,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十一)價格管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應徵收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徵收率不低於95%,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收繳率不低於95%,收費標准不低於國家或地方標准。有限制特種行業用水、鼓勵使用再生水的價格指導意見或標准。建立供水企業水價調整成本公開和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制度。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技術考核指標
綜合節水指標
(十二)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單位:立方米/萬元)低於全國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統計范圍為市區,不包括第一產業。
(十三)城市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長率≥5%。
(十四)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澇重視雨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廣雨水利用工程與項目的政策、計劃並實施。新建城區建設推行低沖擊開發模式,除乾旱地區外,建成區雨污分流排水體制管道覆蓋率佔60%以上。完成對建成區范圍內易澇易淹片區排水及雨水利用設施改造。
(十五)城市污水處理率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高出全國同級城市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地級市高出全國同級城市平均水平10個百分點;縣級市高出全國同級城市平均水平15個百分點。
(十六) 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 低於CJJ92《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准》規定的修正值指標。
考核范圍為城市公共供水。
(十七)水環境質量達標率(%)100%。
生活節水指標
(十八)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5%。
(十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單位:升/(人·日)) 不高於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准》的指標。
(二十)節水器具普及率100%。
(二十一)特種行業(洗浴、洗車等)用水計量收費率100%。
工業節水指標
(二十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單位:立方米/萬元) 低於全國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統計范圍為市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十三)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80%(不含電廠)。
(二十四)工業取水定額達到國家頒布的GB/T18916定額系列標准或地方標准。
(二十五)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20%。
(二十六)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100%。
名詞解釋及指標計算公式
1. 考核年限首次申報和復查考核城市的考核年限為申報或復查年之前2年的資料和數據。
2. 考核范圍各指標除註明外,考核范圍均為市區,節水器具普及率考核范圍是城市建成區。市區是指設市城市本級行政管轄的地域,不包括市轄縣和市轄市;城市建成區是指城市行政區規劃范圍內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區域。
3. 節水專項財政投入 政府財政設立專項,用於節水宣傳、節水獎勵、節水科研、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產品推廣、非常規水資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設施建設,公共節水設施改造與建設(不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等的投入。
4. 節水資金投入 政府和社會資金對節水宣傳、節水獎
勵、節水科研、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產品推廣、非常規水資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設施建設,公共節水設施改造與建設(不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等的投入總計。
5. 城市公共供水 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類建築提供用水。
6. 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計劃用水率 城市公共供水中,節水管理部門制定下達用水計劃的非居民用水單位實際用水量與非居民用水單位用水總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已下達用水計劃的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單位實際用水量÷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單位的用水總量)×100%
7. 自備水計劃用水率 自備水用水中,節水管理部門制定下達用水計劃的自備水用水戶的實際用水量與自備水用水總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已下達用水計劃的自備水用水戶的實際用水量÷自備水用水總量)×100%
8. 水資源費徵收率實收水資源費與應收水資源費的比值。
計算公式:(實收水資源費÷應收水資源費)×100%
9. 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收繳率 實收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與應收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的比值。
計算公式:[實收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應收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100%
應收污水處理費(含自備水)是指各類用戶核算污水排放量與其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之積的總和。
10. 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年用水量(按新水取用量計)與年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不包括第一產業。
計算公式:(不包括第一產業的年用水總量÷不包括第一產業的年地區生產總值)×100%
11. 城市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再生水、海水、雨水、礦井水、苦鹹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總量與城市用水總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總量÷城市用水總量)×100%
城市再生水利用量是指污水經處理後出水水質達到相應水質標準的再生水,包括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和建築中水用於工業、生態環境、市政雜用、綠化等方面的水量。不包括工業企業內部的回用水。
城市雨水利用量是指經工程化收集與處理後達到相應水質標準的回用雨水量,包括回用於工業、生態環境、市政雜用、綠化等方面的水量。建築與小區雨水回用量參照《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准》(GB50555)計算。
城市海水、礦井水、苦鹹水利用量是指經處理後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地方相應水質標准並利用的海水、礦井水、苦鹹水,包括回用於工業、生態環境、市政雜用、綠化等方面的水量。
用於直流冷卻的海水利用量,按其用水量的10%納入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總量。
12. 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城市污水處理量與城市污水排放總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達標排放的城市污水處理水量÷城市污水排放總量)×100%
城市污水處理水量包括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廠和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水量。
13. 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城市公共供水總量和有效供水總量之差與供水總量的比值。管道長度以《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統計口徑為准。
計算公式:〔(城市公共供水總量-有效供水總量)÷城市公共供水總量〕×100%
有效供水量是指水廠將水供出廠外後,各類用戶實際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費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費供應的水量,免費供水量指無償供應的水量。
14. 水環境質量達標率 城市轄區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相應功能水體要求的比例。市域跨界(市界、省界)斷面出境水質達到國家或省考核目標,且市轄區范圍內無黑臭水體。數據來源由城市環境監測部門提供。
15. 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省級節水型居民小區居民戶數與城市居民總戶數的比值。
計算公式:(省級節水型居民小區居民戶數÷城市居民總戶數)×100%
1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使用公共供水設施或自建供水設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使用的水量。
計算公式:(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城市用水人口數)
17. 節水器具普及率指在用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數
量和採用節水措施改造的用水器具數量之和與在用用水器具總數的比值。公共場所用水必須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居民家庭應當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或採取節水措施改造的用水器具。
計算公式:〔(節水型器具數+採取節水措施的用水器具數)÷用水器具總數)〕×100%
18. 特種行業(洗浴、洗車等)用水計量收費率 洗浴、洗車、水上娛樂場、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等特種行業用水單位,用水設表計量並收費的單位數與特種行業單位總數比值。
計算公式:(設表計量並收費的有關特種行業單位總數÷有關特種行業單位總數)×100%
19.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年)內,工業用水新水取水量與工業增加值的比值。
計算公式:年工業用水新水取水量÷年工業增加值
工業用水新水取水量是指工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用於製造、加工、冷卻(包括火電直流冷卻)、空調、凈化、洗滌等方面的用水量,按新水取用量計,不包括企業內部的重復利用水量。
20.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在一定的計量時間(年)內,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重復利用水量與用水總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年工業生產重復利用水量÷(年工業用水新水取水量+年工業生產重復利用水量)〕×100%
21.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按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執行。
22. 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省級節水型企業(單位)年用水量之和與非居民用水量的比值(按新水取水量計)。
計算公式:(省級節水型企業(單位)年用水總量÷非居民用水總量)×100%
23. 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工業廢水達到排放標準的水量與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比率。排入城市下水道的工業廢水在滿足相應排放標准要求的同時,也應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的要求。
計算公式:(工業廢水達標排放水量÷工業廢水排放總量)×100%
註:計算過程中應優先採用《城市統計年鑒》、《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或地方其他年鑒等統計數據。
附表: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准評分表(略)
Ⅶ 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認真貫徹實施本屆政府(2003—2007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根據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現行有關環境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並重的原則;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堅持遠近結合、以近為主的原則;堅持年度考核與日常監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管理機制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共同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是以市政府同各縣(市)區政府簽訂責任書的形式將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管理制度。責任期限與政府任期相同,一般為五年,各縣(市)區政府與基層簽訂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期限可視情況自行確定。 (三)各縣(市)區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每年要向當地政府報告所承擔環境保護指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四)各級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內容原則上不能變更,如確需調整,須由下級政府呈報上級政府批准。有關工程項目可視具體情況以保證環境保護目標的完成為原則進行適當調整,由下級環保部門報上級環保部門審批。 (五)涉及跨區域、跨流域的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由上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協調確定,並按管理許可權,將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 (六)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國家和省級各類開發區。 三、考評內容與指標體系 各縣(市)考核環境質量指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污染防治指標、生態環境建設指標、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環境管理與執法等七個方面的指標;各區考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污染防治指標、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環境管理與執法等六個方面的指標。 (一) 環境質量指標 1、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TSP(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值。 2、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水環境各監測斷面考核指標為河流水質11項指標、湖庫水質13項指標。 3、各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城市區域環境雜訊。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2005年底以前,考核市政府下達給各縣(市)區政府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確定的六項污染物控制目標。2006年和2007年,按照省里部署,另行確定考核內容。 按照「十五」總量控制計劃的規定,各縣(市)區將六項污染物排放量和凈削減量分別落實到2003、2004和2005年,現已達到總量控制目標的可不制定削減任務,但必須控制在規定的總量控制目標之內。 (三)污染防治指標 2007年以前,各縣(市)區所有工業企業排放的污染物要全部實現達標排放,各縣(市)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 (四)生態環境建設指標 各縣(市)到2007年前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建成一個環境優美鄉鎮;各區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每年要核定每個項目年度進展形象化目標和完成期限。 (五)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 考核各縣(市)區每個年度環境保護投資占生產總值的百分比。環境保護投資包括環境污染治理、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科技投入三部分。 (六)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縣(市)環境質量、污染控制、環境建設、環境管理等18項指標。 各區考核區域環境雜訊平均值、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及清潔能源使用率、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工業煙塵排放達標率、工業粉塵排放達標率、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等8項指標。 (七)環境管理與環境執法 考核各縣(市)每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情況、環境信訪結案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考核各區每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情況、環境信訪結案情況、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及所有規模醫院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 四、考評辦法 (一)方法 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採取一簽五年、項目一年一核定、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獎勵、五年進行總評的辦法。每年由市政府組成檢查組,對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委、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進行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發布。考評成績優秀的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未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 年度考評和任期總評是在各地自檢的基礎上,採取聽取匯報、查閱檔案材料、現場檢查和抽測等形式進行。 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任期總評按年度加權計入總評分,2003—2006年每年權重各佔10%,2007年佔60%。 (二)評分 各縣(市)區考評滿分為100分,並按如下規定評分: 1、各縣(市)環境質量指標18分。 (1)城市環境空氣質量10分,其中TSP(PM10)6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各2分。 (2)地面水環境質量指標6分。 (3)城市區域環境雜訊2分。 2、各縣(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15分,各區20分。 3、污染防治指標各縣(市)22分,各區15分。 (1)各縣(市)污染物全部實現達標排放10分,各區15分。 (2)各縣(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各6分。 4、生態環境建設指標各縣(市)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及建成一個環境優美鄉鎮共15分,其中各項均為5分。 各區完成一個有機食品基地和一個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共16分,其中各項均為8分 5、環境保護投資比例指標各縣(市)6分,各區10分。 6、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縣(市)考核分數達到68分(含68分)以上的12分;各區考核分數達到24分(含24分)以上的20分。 7、環境管理與執法指標各縣(市)12分,各區19分。 (1)各縣(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3分;環境信訪結案3分;污染防治設施4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2分。 (2)各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4分;環境信訪結案率4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4分;污染防治設施和醫院污水污染處理設施7分。 各委、局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分。 (三)要求 1、考評數據來源要具有代表性、准確性、科學性和規范性,要有正式認定的手續。 2、市環境監測站負責對各類監測數據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將監測指標納入日常質量管理體系中,參與監測指標的考評。 3、各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有驗收手續。企業長期停產、關閉等情況,視為污染物達標排放(以消除污染為原則)。未按期達標排放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發現對各種數據檔案弄虛作假者,取消該指標分數,同時予以通報批評。 五、獎勵 (一)縣(市)區的獎勵 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按照年度考評和任期總評在縣(市)設一個一等獎、一個二等獎,城區設一個一等獎、一個二等獎。一等獎考評得分必須達到90分,二等獎考評得分必須達到80分。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評一等獎獎金3萬元;二等獎獎金2萬元;2007年任期總評一等獎獎金5萬元;二等獎獎金3萬元。 (二)委、局的獎勵 2004年至2006年,年度考評達到90分獎金3000元,80分獎金2000元;2007年任期總評達到90分獎金5000元,80分獎金3000元。 (三)獎金來源及分配 獎金來源由市財政預算列支。獎金的分配按單位和責任人的貢獻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