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專案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專案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專案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專案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專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專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專案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專案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專案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 *** 。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專案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專案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專案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群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專案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專案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專案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專案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專案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執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專案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專案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檔案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檔案。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檔案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檔案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檔案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檔案,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絡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絡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專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絡人:李先生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特許經營權(Franchising)
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認為: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並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在我國,特許經營又叫特許經營權,通常有兩種形式:
1.是由 *** 機構授權,准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准許航空公司在 *** 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
2.是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本文探討的是後一種特許經營形式。
特許權是一組權利,特許權組合的不同,就構成了不同型別的特許經營。
特許權的價值測度對特許經營的實踐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因為任何特許人都必須回答加盟金和權益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特許權組合具有極高的知識構成,特許權的價值測度問題是特許經營行業的重大理論研究課題。對特許權組合的研究必將引導我們把特許經營行業與當今最前沿的知識經濟、知識管理等學科建立起最緊密的聯絡。
依據知識經濟的理論,任何企業在為消費者提 *** 品和服務的同時,也在創造知識。在這個意義上,特許權的開發過程就是一個知識商品的生產過程,特許經營企業就是一個從事知識商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的企業。因而,特許經營企業對一個國家知識經濟的形成和發展做出的貢獻並不亞於IT企業以及其他知識型企業,特許經營行業的發展也必然為一個國家的經濟的騰飛作出其特殊的、巨大的貢獻。
TOT模式下,污水處理廠資產在特許經營期內產權發生轉移,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和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
目前對於特許經營權僅在招投標這方面有規定,配套的相關法規也不成熟。
不是唯一,招投標是采購的一種形式,其他形式還有單一來源,競爭性談判、詢價等
《招投標法》第3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 *** 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前款所列專案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專案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如果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是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確定的,且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和提供,這樣的工程建設專案則可不進行招標,反之,如果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沒有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確定,即使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和提供的,這樣的專案也應進行招標。(編者註:選擇投資人的招標,與工程建設的招標,是分開的)這實際上,也從側面說明,不是所有特許經營專案都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也有一些特許經營專案採用其他方式進行。如果所有特許經營專案都是採用招標方式進行的,對此處情形的描述應為「特許經營專案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該款首先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原國家計委令第3號)共同規定了依法必須強制招標的工程建設專案的范圍和規模標准。顯然,這個依法強制招標的要求,適用於工程建設階段,即在選定特許經營投資人、設立PPP專案公司之後,針對專案中的工程建設環節,是否需通過招投標決定建設方,要根據上述規定執行。
從《招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角度講,由於法律和行政法規對PPP專案是否需要採用招標方式進行,並無規定。「法無禁止即可為」。在中國,對PPP專案授予特許經營權,並非必須採用招投標(包括公開招投標)方式,還可以通過拍賣、競爭性談判甚至直接授予等多種方式進行。
招標只包含工程施工,裝置采購,工程服務,你這個不算這三類,具體參看招標法
平時還是要減少排污
前置審批需要兩個許可證:
一、到本地縣市級公安局辦理《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二、到縣市級民政局辦理《殯葬服務經營許可證》
取得這兩個許可證以後才能申請一般性審批專案,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手續。
❷ 吉林省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活動,根據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污水處理活動,均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行特許經營。第三條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項目,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的發展需要確定。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與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工作。第五條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期限根據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0年。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選擇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第七條參加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投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屬於企業法人;(二)具有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和設備、設施;(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四)具有相應的從業經歷和良好的業績;(五)具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管理人員;(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中標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予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並簽訂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合同。第九條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在合同的約定以外承擔政府指令性公益任務造成經濟損失的,下達該任務的政府應當給予其相應補償。第十條因行政區劃變更與城市政府隸屬關系發生改變的,由改變後的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繼續履行原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合同。第十一條在合同有效期間內,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擬中止合同的,必須在3個月之前告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二條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還應當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第十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企業停產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第十四條因城市人民政府的不當行為使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不能履行合同的,該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負賠償責任。第十五條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期限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組織招標,重新選擇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原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者在履行合同期間未違約,並且參加投標的,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中標的權利。第十六條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後果的;
(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三)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之便,為個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其他違法行為。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❸ 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需要公開招投標嗎 案例
需要。(本問題由中國房采網回復1)
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准建設,項目業主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招標人為
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受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託,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投標人。中標人將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給隨縣人民政府。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共為1個標段。
2.2招標項目的名稱: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
2.3工程地址:隨縣星炬社區
2.4總投資額:6439.04萬元;
2.5投資方式及投資額:隨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特許經營權項目採用BOT方式進行投資,投資額概算為
6439.04萬元;
2.6本次招標范圍: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管理與項目移交(BOT)之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為30年(含1年建設期)。
2.7招標規模:2012年為2萬噸/日,2020年4萬噸/日。
2.8資金來源:以企業自籌為主。由獲取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的中標企業全額投資,建設、經營一體化,禁止轉讓。
2.9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驗收規范行業標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申請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能滿足本項目建設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
3.3投標人必須具有乙級及以上污水運營資質;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總處理規模不低於1萬噸/日(含)的工程業績;
3.4專業運行能力:具有污水處理業務所需的運營管理能力、水質檢測能力、應急處理能力;
3.5有相應數量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3.6本項目不接受以聯合體方式提交的投標申請;
3.7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3.8各申請人在滿足相應條件下,可就上述招標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申請人於2011 年 6 月29日至 2011年 7 月5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17:00
(北京時間,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證書或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在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代理室(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報名並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在此時間、地點以外的報名將被拒絕。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後不退。
5.3本資格預審文件不允許郵購。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8日(上午)10
時0分,地點為:隨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一樓開標大廳(隨縣大同街姚家巷257號,隨縣社會福利院院內)。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隨縣九龍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襄樊金麗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隨州分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❹ 農村污水處理運營屬於特許經營項目嗎
不屬於。
在我國特許經營項目有以下兩種,一種是政府授權的,允許特定企業利用公共資源,或者從事特定的業務。第二種是一家企業允許另一家企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使用這家企業的商標或者是專利等,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