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普通罐籠用途
罐籠按其所裝礦車的名義裝載量確定罐籠的噸位,分為1、1.5、3t罐籠。每種罐籠又有單層和多層之分。
單繩普通罐籠由主體部分、罐耳、連接裝置、阻車器和防墜器組成。
普通罐籠為多用途的提升容器,它既可以提升煤炭和矸石,也可以升降人員、運送材料和設備。罐籠主要用於副井提升,也可用於小型礦井的主井提升。我國煤礦使用的罐籠主要是立井單繩普通罐籠和立井多繩罐籠、翻轉罐籠和斜井用罐籠。
1.主體。罐籠主體為空間混合結構,它由兩面側盤體和數根橫梁組成。罐籠四角為切角型,便於製作和在井筒中的布置。罐頂設有半圓弧形防淋雨棚,並有可以打開的罐蓋,以便運送長材料。罐籠兩端設有簾式罐門。罐籠通過頂部主拉桿和雙面夾緊楔形繩環與提升鋼絲繩相連。罐底設有軌道便於礦車進出罐籠,並設有阻車器及自動開閉裝置,用以防止運行時礦車在罐籠內移動。為使罐籠在井筒中運行平穩,井筒中設有罐道導向,罐籠沿罐道運行。在罐籠頂部裝有防墜器,防止發生斷繩事故時罐籠墜落井底。
多繩罐籠與單繩罐籠稍有不同。多繩罐籠自重較大,罐籠中留有添加配重的空間, 中國振動機械網: http://www.findzd.com/news/105737.html 不設防墜器,可連接多根鋼絲繩並裝設鋼絲繩張力平衡裝置。
2.懸掛裝置。懸掛裝置包括主提升架、承接板、主拉桿、緩沖彈簧及保險鏈等。主拉桿的鋼材必須選用優質碳素鋼製作,並在使用中定期作探傷檢查。乘人罐籠在緩沖彈簧的外面必須罩以彈簧筒,以防罐籠在落座時,由於主拉桿的沉落而碰傷人。
3.連接裝置。連接裝置用以連接罐籠和提升鋼絲繩。主要包括主拉桿、夾板、楔形環等。連接裝置每隔5年要更換一次,如探傷檢驗合格,仍可繼續使用。連接裝置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其安全系數不小於13。
4.防墜器。為保證生產和人員安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當提升鋼絲繩或連接裝置被拉斷時,防墜器可使罐籠平穩地支撐在罐道(或制動繩)上,而不致墜井造成嚴重事故。
防墜器主要由開動機構、傳動機構、抓捕機構、緩沖機構等部分組成。開動和傳動機構一般互相連接在一起,由斷繩時自動開啟的彈簧和杠桿系統組成,抓捕機構和緩沖機構一般是聯合的工作機構,有的防墜器也設置單獨的緩沖機構。
⑵ 單繩提人的容器需增設防墜器,其工作原理是什麼
防墜器利用物體下墜速度差進行自控,高掛低用。TXS2系列使用時只需要將錦綸吊繩跨過上內方堅固容鈍邊的結構物上,將錦綸繩上的鐵鉤掛入「n」形環上,將鋼絲繩上的鐵鉤掛入安全帶上的半圓環內即可使用。在使用半徑內,不需更換懸掛點。正常使用時,安全繩將隨人體自由伸縮。在器內機構作用下,處半緊張狀態,使操作人員無牽掛感。萬一失足墜落,安全繩拉出速度明顯加快,器內鎖止系統即自動鎖止。使安全繩拉出距離不超過0.2米,沖擊力小於2949N,對失足人員毫無傷害。負荷解除即自動恢復工作。工作完畢安全繩將自動回收到器內,便於攜帶。
防墜器採用獨創的「雙鎖止裝置」結構,鎖止穩定,安全系數高,可靠性好,並有效地解決因傾斜作業下墜搖擺幅度過大而撞擊其他物體而導致的事故。
防墜器控制系統採用特種鋼,並經特種處理,質輕、耐磨、耐腐蝕、抗沖擊,外殼採用鋁合金,質輕,不老化。安全繩選用航空用鋼絲繩。吊繩、安全帶,均做阻燃處理,耐200℃高溫。
⑶ 多繩磨擦輪絞車罐籠提升是否安裝防墜器
多繩摩擦輪提升不設防墜器 多繩布萊爾式纏繞提升設置防墜器 具體根據罐道形式設置
⑷ 斷繩防墜器安裝在提升容器什麼上
①木罐道防墜器結構簡單,靠制動插爪刺入木罐道制動抓捕可靠。但其變形大、磨損回快、易腐爛和提升不穩定答,維修量大,加上又要用大量的優質木材,服務年限短,因此逐漸被鋼絲繩罐道所代替。②鋼性罐道防墜器多應用於箕斗提升,它靠以拉削阻力作為容器防墜制動力,由四把拉刀產生的拉削阻力使容器平穩停下。其空行程時間短,機構動作靈活可靠;拉削制動力大小可按使用礦井參數調定,機構採用自動恢復撥桿,抓捕後只要提升繩給出一定拉力,抓捕器自動解鎖恢復正常提升。重量輕,可直接安裝在容器上,不需改動容器。
⑸ 罐籠是運送人員上下井和提升礦石、材料、設備的專用設備。井下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答案如下所述:
罐籠的使用安全及注意事項
(一)罐頂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
(二)罐底必須鋪設牢固的鋼板。如罐底設有阻車器的連桿時,須設檢查孔,檢查孔應用鋼板蓋嚴;
(三)罐籠兩端出入口必須裝設向里開的罐門,其高度不得小於1.2米;
(四)罐籠側壁與罐道接觸部分,禁止使用帶孔的鋼板,罐內要安設扶手;
(五)罐籠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布;
(六)罐籠內須設有工作可靠的阻車器。
單層或多層升降人員的罐籠高度和一次乘載的人數,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單層或多層罐籠最上層凈高不得小於1.9米。其它層凈高不小於1.8米。防墜器彈簧拉桿須設保護套筒;
(二)罐籠乘載人數應按0.2平方米/人計算。罐籠一次乘載人數應明確的規定並在井口公布。超過規定人數時,井口信號工有權制止。
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罐籠必須裝設防墜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防墜器的全部連接裝置,須經常上油,保持靈活可靠;
(二)防墜器至少每半年試驗一次;
(三)建井初期臨時升降人員的罐籠,如無防墜器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條嚴禁人員和物料同罐升降。無保護設施的混合井,在升降人員時間內,箕斗提井系統應暫時中斷工作。
提升容器的導向槽(器)與罐道之間的間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鋼軌罐道每側不得超過5毫米;
(二)木罐道每側不得超過10毫米。用鋼絲繩罐道時,導向器內徑應大於罐道繩直徑2~5毫米。
導向槽(器)與罐道之間的磨損,達到下列程度時,必須更換:
(一)鋼軌罐道的一側磨損超過8毫米;
(二)木罐道的一側磨損超過15毫米;
(三)鋼軌罐道的軌腰磨損超過原厚度的25%;
(四)導向槽(器)的一側磨損超過8毫米;
(五)鋼軌罐道與導向槽(器)在一側總磨損達到10毫米;
(六)鋼絲繩罐道表面鋼絲在一個捻距內斷絲超過15%;封閉鋼絲繩的外部鋼絲磨損超過50%;導向器磨損超過8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