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家實驗室廢液是怎麼處理的
在證明廢棄物已來相當稀少自而又安全時,可以排放到大氣或排水溝中;
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儲存;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
將危險物分離,而只棄去安全部分;無論液體或固體,凡能安全燃燒的則燃燒,
但數量不宜太大,燃燒時切勿殘留在害氣體或燒余物,
如不能焚燒時,要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可裸露在地面上。
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後排除,
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後才能排放。
⑵ 實驗中產生的廢液要如何處理
實驗中產生的廢液處理辦法如下:
化學實驗廢水排放的危害:
實驗室綜合廢水排放周期不定,成分較為復雜,直接排放危害比價大,並且屬於國家嚴格控制的一類污染物。通常情況下,高校實驗室廢水多為綜合廢水,而企業、科研單位實驗室廢水,一般與生產產品、科研類別相關。這些廢水如不經過處理就直接排放。
將對周圍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如實驗室所用的化學試劑中的酸、鹼、酚、重金屬鹽等物質,對環境產生嚴重的污染,也別是重金屬污染物一般具有潛在的危害性,它對生物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非常巨大。實驗廢水中殘留的氰化物、六價鉻、砷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質。
也會對人體健康產生極大危害。而且這些污染物質有些還可以在環境中長期存在,有些可以通過食物鏈富集進入人體,有些在降解時還會造成二次污染。實驗室廢水危害大、影響范圍廣,防治與處理工作刻不容緩。
⑶ 醫療化驗室廢水如何處理
、廢液處理原則:對高濃度廢酸、廢鹼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對於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用於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以便回收;低濃度的經處理後排放,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寫明種類、儲存時間等。
2、處理方法:
含汞、鉻、鉛、鎘、砷、酚、氰的廢液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後才能排放,實驗室處理方法如下:
2.1含汞廢棄物的處理
若不小心將金屬汞散落在實驗室里(如打碎溫度計)必須及時清除。如用滴管或用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過得薄銅片、銅絲收集與燒杯中用水覆蓋。散落在地面上的汞顆粒應撒上硫磺粉,生成毒性較小的硫化汞;或噴上用鹽酸酸化過的高錳酸鉀溶液(5:1000體積比),過1至2小時後清除;或噴上20%三氯化鐵水溶液,干後再清除(但該方法不能用於金屬表面,會產生腐蝕)。
⑷ 如何處理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
廢液的處理
食品微生物實驗室廢水來自有致病菌的培養物、洗滌水以及其他診斷檢測樣品等。對於實驗室產生的廢水,應盡快消毒滅菌,嚴防污染擴散,要加強污染源管理。
廢液處理方法有化學葯劑法和熱力消毒滅菌法。根據不同的處理對象和處理要求採用不同的方法對廢液進行處理。
(一)化學葯劑法
化學消毒葯劑按其殺菌由強到弱可分為滅菌劑、消毒劑、抑菌劑。廢水化學法消毒最好採用相關發生器、虹吸投葯法或高位槽投葯法,也可以在廢水入口處直接投加。投放液氯用加氯機,投放二氧化氯用二氧化氯發生器,投放次氯酸鈉用發生器或液體葯劑,投放臭氧用臭氧發生器,投放過氧化氫用過氧化氫發生器。
(二)物理熱力法
生物安全實驗室物理熱力法廢液處理系統是通過加熱方式連續對廢液進行消毒滅菌處理的,目的是使廢液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得到處理,避免引起污染擴散。
連續式廢液消毒滅菌是一種對生物性廢液進行滅菌的新技術,主要運用於生物安全實驗室廢液的處理。實驗室產生的廢液通過雙層排水管道從廢液入口進入緩沖儲液罐,產生的廢氣經過高效過濾器除菌後從透氣管排出。當液面達到一定的高度時,廢液出口閥門自動打開,同時啟動流速控制泵。將廢液以設定流速壓入預加熱/冷卻櫃進行預加熱處理,之後進入電加熱滅菌器,在滅菌器內廢液通過電加熱滅菌盤管進行高溫滅菌。已滅菌的廢液再進入預加熱/冷卻櫃經緩沖管後進行冷卻,冷卻後的廢液通過排污口排出。如需如此處理,則通過迴流管迴流至儲液罐,或直接進行再次連續處理。預加熱/冷卻櫃通過熱交換器,使已滅菌的高溫廢液對進入的待處理廢液進行預加熱,同時自己得到冷卻,以節約能源。與傳統的儲罐式滅菌技術相比,連續廢液消毒在效率、有效性、安全性和節約成本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
(三)混合處理法
對於生物安全實驗室來說,其實驗的對象種類較多,需要對廢液進行不同的處理,適用於採用化學葯劑和物理熱力混合法處理系統。該系統將熱力法連續廢液滅菌系統與化學葯劑處理裝置結合,對廢液進行熱力滅菌處理和化學葯劑處理,還可對滅菌系統內管道進行化學消毒。
(四)第二級廢水處理系統
第二級廢水處理系統可以處理經生物安全實驗室內第一級廢液處理系統處理後排出的廢水,還可以處理來自食堂、洗澡池、衛生間、洗手盆的一般生活污水及普通實驗過程中排放的無致病性微生物,但含有其他化學污染物的廢水。第二級廢水處理系統具備有效去除酸鹼、重金屬、有機溶劑及殺滅一般微生物的功能,使處理後的水質達到排放或中水回用的標准。
第二級廢水處理系統的原理及工藝流程如下:來自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廢水經隔油器除油,同生活污水經由孔徑為10mm的格柵除去較大的固體漂浮物後,匯集到調節池進行混合處理,再經直徑2mm~5mm的格柵處理,除去直徑大於5mm的固體漂浮物,進入初沉池。沉澱後上清液流入生化處理池進行生化處理,再經二次沉澱池沉澱後進入接觸池進行最後處理,符合GB 國家標准後排放。
02 廢氣的處理
食品微生物實驗室的排風、儀器設備(生物安全櫃、通風櫃等)的排氣會帶有致病微生物,這種廢氣如果直接排放到實驗室外,將會感染人群及動物,引起流行病暴發,嚴重威脅人類生命健康。因此,實驗室產生的廢氣,經過嚴格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食品微生物實驗室的污染廢氣主要來自實驗室空調通風系統、生物安全櫃、負壓通風櫃、干/濕熱消毒滅菌器、離心機排風罩等易產生帶菌、帶毒氣溶膠的設備的排風,以及焚燒爐排放的煙塵等。
對安裝的送排風系統的實驗室總體要求是控制實驗室的氣流方向和壓力梯度,使通過初效、中效、高效三級過濾器後的氣體由清潔區流向污染區;室內採用上送下排,使污染區和半污染區的氣流死角和渦流降至最小程度;特別要指出的是,要確保實驗室空氣只能通過高效過濾器經專用排風管道排出。第一級高效過濾器應安裝在實驗室排風管道的前端(其他通風設備同理).若需加裝第二級排風高效過濾器,應將其串接在離第一道高效過濾器後500 mm以遠至排風機之前的地方(選擇易維護、易操作和易更換的地方,如排風機技術夾層)。高效空氣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牢固、符合氣密性要求,並應由有資質的技術人員來進行。通常高效過濾器在更換前應經過消毒滅菌,或採用可在氣密袋中進行過濾器更換的位置。坐應急處理時維修人員應身著防護服,更換下來的高效過濾器應立即進行消毒或焚燒。每個高效過濾器在安裝、更換、維護後都應進行檢測,運行期間要進行日常監視,並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檢測,以確保其性能。應能控制實驗室排風系統與其他排風設備(生物安全櫃、負壓通風櫃、動物負壓隔離器、離心機排風罩等)排風的壓力平衡和響應速度匹配。應安裝自動聯鎖裝置,確保實驗室內不出現正壓和確保其他排風設備氣流不倒流。實驗室的排風應經高效過濾後由排風機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風口應遠離送風口,並設置在主導風的下風向,應至少高於所在建築屋面2m以上,應有防雨、防鼠、防蟲設計,但不影響氣體直接向上空排放。在送風和排風總管處應安裝氣密性密封閥,必要時可完全關閉以進行室內或風管化學熏蒸或循環消毒滅菌。
03 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固體廢棄物是指人類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且對所有者在一定時間和地點已不再具有使用價值而被廢棄的固態或半固態物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一號, 2004年12月29日)中規定了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並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做出了特別規定。
食品微生物實驗室的固體廢棄物來源於實驗器材廢物、含有傳染性生物因子的廢棄樣本和培養物、廢棄的感染動物、實驗室廢棄的空氣凈化材料等。食品微生物實驗室產生的廢棄物屬危險廢物,不能回收利用,必須經滅菌處理後丟棄或焚燒處置後填埋。固體廢物由於不適當地處理、儲存、運輸、處置或管理上的疏忽,會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顯著的威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進行污染廢物的收集、運輸、儲存。
所有棄置的樣本、培養物和其他生物性材料應棄置於專門設計的、專用的並有標記的用於處置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內,並集中存放在指定地點。在從實驗室取走之前,應通過高壓滅菌、化學消毒或其他被認可的技術進行處理,然後置於密封的容器中,分類做上標記,由專人安全運出實驗室。生物廢棄物容器的充滿量,不能超過其設計容量。利器(包括針頭、小刀、金屬和玻璃等)應直接棄置於耐扎容器內。培養物必須經121 ℃ 30 min高壓滅菌。
載玻片上的活菌標本應裝於密閉容器中進行高壓滅菌,或經3%來蘇爾溶液或5%石炭酸溶液浸泡24 h後方可丟棄。染菌後的吸管,使用後放入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液中,最少浸泡24 h (消毒液體不得低於浸泡的高度)再經121 ℃ 30 min高壓滅菌。塗片染色沖洗片的液體,一般可直接沖入下水道,致病菌的沖洗液須沖在燒杯中,經高壓滅菌後方可倒入下水道。做凝集試驗用的玻片或平皿,必須高壓滅菌後才能洗滌。打碎的培養物,立即用5%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液噴灑和浸泡被污染部位,浸泡30 min後再擦拭乾凈。污染的工作服或進行致病菌檢測所穿的工作服、非一次性的實驗帽和口罩等,應放入專用消毒袋內,經高壓滅菌後方能洗滌。
實驗室應確保由經過適當培訓的人員,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和設備處理危險廢棄物。不允許積存垃圾和積存實驗室廢棄物,已裝滿的容器應及時封存,在去污染或最終處置之前,應存放在指定的通常在實驗室區內的安全地方。答案來自
⑸ 實驗室廢物,廢液處理辦法有哪些
廢液的處理 實驗室廢液可以分別收集進行處理,下面介紹幾種處理方法: 2.1、 無機酸類:將廢酸慢慢倒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溶液中或用 廢鹼互相中和,中和後用大量水沖洗。 2.2、 氫氧化鈉、氨水: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用大量水沖洗。 含氰廢液:加入氫氧化鈉使pH值在10以上,加入過量的高錳酸鉀(3%)溶液,使CN- 氧化分解。如含量高,可加入過量的次氯酸鈣和氫氧化鈉溶液。 2.3、 普通簡單的廢液: 如石油醚、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等可直接倒入廢液桶 中,廢液桶盡量不要密封,不能裝太滿(3/4即可)。 2.4、 有特殊刺激性氣味的液體倒入另一個廢液桶內立即封蓋,統一處理。固體廢棄物的處理: 3.1、 沾附有有害物質的濾紙、包葯紙、棉紙、廢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東西, 不要丟入垃圾箱內,要分類收集。 3.2、 廢棄不用的葯品可交還倉庫保存或用合適的方法處理掉。 3.3、 廢棄玻璃物品單獨放入紙箱內;廢棄注射器針頭統一放入專用容器內, 注射管放入垃圾箱內。 3.4、乾燥劑和硅膠可用垃圾袋裝好後放入帶蓋得垃圾桶內;其他廢棄的固體葯品包裝好後集中放入紙箱內,放到液體廢液集中放置點由專業回收公司處理(劇毒,易爆危險品要先預處理)。
⑹ 求生物試驗室廢水處理方法
實驗室廢水處理
實驗室廢水主要來自各科研單位實驗研究室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和教學實驗室。實驗室廢水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質, 量少, 間斷性強, 高危害, 成分復雜多變。
根據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性質, 可以分為實驗室有機和無機廢水兩大類。無機廢水主要含有重金屬、重金屬絡合物、酸鹼、氰化物、硫化物、鹵素離子以及其他無機離子等。有機廢水含有常用的有機溶劑、有機酸、醚類、多氯聯苯、有機磷化合物、酚類、石油類、油脂類物質。相比而言, 有機廢水比無機廢水污染的范圍更廣, 帶來的危害更嚴重。不同的廢水, 污染物組成不同, 處理方法和程度也不相同。實驗室廢水的處理本著分類收集, 就地、及時地原位處理, 簡易操作, 以廢治廢和降低成本的原則。
目前, 國內外還未見報道有成熟的工藝和方法能將實驗室廢水綜合處理到達標排放的標准。實驗室廢水的治理不能等同於工業廢水處理,而是採用多單元處理流程系統或是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處理, 盡可能地降低處理難度, 使處理費用較低, 操作比較簡單。實驗室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可以借鑒其它有機廢水的處理。一般來說有機廢水處理技術主要包括生物法和物化法。對有機物濃度高、毒性強、水質水量不穩定的實驗室廢水, 生物法處理效果不佳, 而物化法對此類廢水的處理表現出明顯的優勢。實驗葯品回收、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理及回收循環再利用, 不僅能減小對環境的污染, 而且能減少化學葯品的浪費。對高濃度實驗室有機廢水, 將其中的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回收循環使用後, 再用化學方法處理; 對濃度高、毒性大且無法回收的有機廢水, 需要進行集中焚燒處理。
相關技術
廢液中有害物質的處理方法主要是通過物理過程和化學反應等,將有害物回收或分解、轉化生成其它無毒或低毒的化合物。下面是一些有害廢棄物的處理方法。
1. 含砷廢液的處理
三氧化二砷是劇毒物資,其致死劑量為0.1g。在溶液中的濃度不得超過5×10-5%。處理時可利用硫酸鐵在鹼性條件下形成氫氧化鐵沉澱與砷的化合物共沉澱和吸附作用, 將廢水中的砷除去。注意,Fe3+和As3+的摩爾比約為10∶1,pH 值在9左右效果最好,充分攪拌後靜置過夜,分離沉澱,排放廢液。
Fe3++ 3OH-= Fe(0H)3 ↓
As3++ 3OH-= As(0H)3 ↓
可用鉬藍法或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法測定砷的含量。
2.含鉻廢液的處理
Cr(Ⅵ)有劇毒,在溶液中的濃度不得超過5×10-5%。可在酸性(調pH值為2~3)含鉻廢液中,加入約10 %的硫酸亞鐵溶液, Fe2+能把Cr(Ⅵ) 還原為Cr3+。然後用熟石灰或鹼液調溶液的pH 為6~8 (防止pH大於10時Cr(OH)3轉變成Cr(OH)4-) ,加熱到80℃左右,靜置過夜,分離沉澱,排放廢液。
Fe2++ 2OH-= Fe(0H)2 ↓
Fe3++ 3OH-= Fe(OH)3 ↓
Cr3++ 3OH-= Cr(OH)3 ↓
3.含氰化物廢液的處理
氰化物有劇毒,在溶液中的濃度不得超過1.0×10-4%。我們利用CN-離子的強配位性採用絡合法即普魯士藍法處理含氰化物的廢液。先在廢液中加入鹼液調pH為7.5~10.5,然後加入約10 %的硫酸亞鐵溶液,充分攪拌,靜置後分離沉澱,排放廢液。
Fe2++ 6CN-= [Fe(CN)6]4-
2Fe2++ [Fe(CN)6]4-= Fe2[Fe(CN)6] ↓
4.含汞廢液的處理
含汞廢液的毒性極大,其最低濃度不得超過5.0×10-7% , 若廢液經微生物等的作用後會變成毒性更大的有機汞。可用Na2S 把Hg2+轉變成HgS ,然後使其與FeS 共沉澱而分離除去。
Hg2+ + S2-= HgS ↓
Fe2++ S2-= FeS ↓
注意: 要防止Na2S 過量生成[ HgS2]2-絡離子。可先在含汞廢液中加入與Hg2+濃度等摩爾的NaS•9H2O ,經充分攪拌使Hg2+生成難溶的HgS ,再加入1.0×10-3%FeSO4 ,使Fe2+與過量的Na2S生成FeS沉澱,將懸浮的HgS共沉澱。靜置後分離沉澱,排放廢液。
5.含鉛廢液的處理
含鉛廢液的濃度不得超過1.0×10-4%。可用氫氧化物共沉澱法處理。先用鹼液調pH值為11,把Pb2+轉變成難溶的Pb(OH)2 沉澱,然後加鋁鹽凝聚劑Al2(SO4)3使生成Al(OH)3沉澱,此時pH值為7-8,即產生Al(OH)3和Pb(OH)2共沉澱。靜置澄清後分離沉澱,排放廢液。
Pb2++ 2OH-= Pb(OH)2 ↓
Al3++ 3OH-= Al(OH)3 ↓
6.六價鉻
六價鉻廢水一般存在於皮革揉制、電鍍、鉻黃染料廢水及冷卻水(阻蝕劑)中,是一種致癌物質,化驗室的含六價鉻廢水水量小、鉻濃度低(<20mg/I),在這種情況下,可先將六價鉻還原為,三價鉻後再用鹼(氫氧化鈉)進行沉澱,如選用硫酸亞鐵作還原劑,廢水PH控制在8__9范圍,選用亞硫酸鈉作還原劑,廢水pH控制在2—3范圍,其他還原劑還有二氧化硫、亞硫酸氫鈉、連二亞硫酸鈉等,化驗員可根據情況選用。
7.鎘
90%鎘的應用於電鍍、顏料、合金及電池等,對環境監測站化驗室含鎘廢水實用的方法有沉澱法,吸附法。使用沉澱法,沉澱劑有氫氧化物、硫化物、聚合硫酸鐵,使用氫氧化物,pH控制在lO以上,可達滿意效果;使用硫化物PH控制在9以上;使用聚合硫酸鐵pH控制在8.5~9.5范圍。吸附法,可使用活性炭、風化煤、磺化煤作吸附劑。
8.酚
隨著石油化工、塑料、合成纖維、焦化等工業的迅速發展,各種含酚廢水也相應增多,酚的毒性較高,使用活性炭作吸附劑是一種可行的方法。對於其他有毒有害有機廢水,化驗員也可用此方法。
9.有機回收與利用
實驗用過的有機溶劑有些可回收,可先在分液漏斗中洗滌有機溶劑,根據有機溶劑中所含溶解物不同,採用不同洗滌劑進行洗滌後,再用水洗滌,然後乾燥。再通過蒸餾進行精製,純化。如四氯化碳,若含有雙硫腙,則可用H2SO4 洗滌一次,再用水洗兩次,經無水氯化鈣乾燥後,蒸餾收集76~78℃餾分。烴、酮、醛、醇、酯等有機物也可在燃燒爐中處理,溫度為800~850℃時可完全燃燒或分解,產生的氣體用鹼液洗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