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鄰居間因排水溝問題產生糾紛;村委處理不公平;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起訴村委和鄰居;應該如何起訴;法院會受
排水糾紛屬於相鄰關系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應當符合法定的受理案件的條件。第一,原告需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第二,有明確的被告。第三,原告提出了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第四。案件屬於人民法院的管轄。因此,是起訴鄰居,還是一同起訴鄰居和村委,對於案件的受理來講,並無影響。
法律分析
現行民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因排水而產生的糾紛,屬於相鄰關系糾紛。對於相鄰關系糾紛,當事人可以選擇通過協商、調解、訴訟或者仲裁等多種方式進行解決。因此,對於因排水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當然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民模大事訴訟實行立案登記制。因此,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符合法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條件。具體來看,包括以下四項。第一,原告需與本案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第二,有明確的被告。第三,原告提出了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第四,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因此,只要滿足以上四項條件,當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鄰關系糾紛。至於是起訴鄰居,還是一同起訴鄰居和村委,對於案件的受理來講,並無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旦蠢豎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檔賣產權利人造成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