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雜用水回用標准
法律分析:日常用水回用標准:
(1)衛生上安全可靠,無有害物質,其主要衡量指禪卜標有大 腸菌群數、細菌總數、懸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學耗氧量等;
(2)外觀上無不快的感覺,其主要衡量指標有濁度、色度、臭氣、表面活性劑和油脂等;
(3)不引起設備、管道等嚴重腐蝕、洞世結垢和不造成維護管理的困難,其主要衡量指標有 pH 值、硬度、溶解性固體等。中水水質應滿足現行的中水水質標准:《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CJ25.1—納襲肢89)。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二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的實際情況,按照地表水與地下水統一調度開發、開源與節流相結合、節流優先和污水處理再利用的原則,合理組織開發、綜合利用水資源。
第五十二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推廣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鼓勵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⑵ 國家中水回用水質標准
法律分析:中水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18)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分為優質雜排水和生活污水,具體種類和選取順序為:
1)衛生間、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
2)盥洗排水;
3)空調循環冷卻水系統排水;
4)冷凝水;
5)游泳池排污水;
6)洗衣排水;
7)廚房排水;
8)沖廁排水。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單一水源,大多有三種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環冷卻水稱為優質雜排水,應優先選用;
2)沖廁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稱為雜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總稱,這種水質最差。
中水用於沖廁、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等雜用的水質,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質》(GB/T18920-2002)中城市雜用水類標准執行。
中水用於景觀環境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⑶ 中水的水質標准
依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准中城市中水的水質標准共分為回13項:PH、色(度)、答嗅、濁度、溶解性總固體、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鐵、錳、溶解氧、總余氯、總大腸菌群。
污水處理廠就是中水源地,與城市再生水用戶相對距離近供水方便。污水的再生利用規模靈活,既可集中在城市邊緣建設大型再生水廠。
也可以在各個居民小區、公共建築內建設小型再生水廠或一體化處理設備,其規模可大可小,因地制宜。
(3)城市雜水回用標准2002標准擴展閱讀:
城市中水的處理實現技術突破前景仍然非常廣闊,隨著工藝的進步、設備和材料的不斷革新,中水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會不斷提高,處理成本也必將日趨降低。
中水使用方式很多,按與用戶的關系可分為直接使用與間接使用,直接使用又可以分為就地使用與集中使用。
多數國家的再生水主要用於農田灌溉,以間接使用為主;日本等少數國家的中水則主要用於城市非飲用水,以就地使用為主;新趨勢是用於城市環境「水景觀」的環境用水。
⑷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為什麼有兩個標准號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 18920-2002
本標準是在CJ/T48-1999《生活雜用水水質內標准》基礎上制定的。本標准主容要變化如下:
(1)用水類別增加消防及建築施工雜用水;
(2)水質項目增加溶解氧,刪除了氯化物、總硬度、化學需氧量、懸浮物;
(3)水質類別由2個增加到5個;
(4)水質指標值進行了相應調整。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時廢止。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提出。
本標准由建設部給水排水產品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由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張懷宇、李樹苑、楊文進、張小平、魏桂珍、張賜承
⑸ 雨水利用的水質要達到哪些標准
雨水利用的水質要達到哪些標准?
雨水回用水質標准:
經處理後的雨水回用於綠化,水質應達到表
3-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
質》(GB/T
18920-2002)中的城市綠化標准以及表
⑹ 中水回用水質標準是什麼
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廁所便器沖洗,城市綠化洗車,掃除濁度,度105溶解性固體,mg/l12001000懸浮性固體,mg/l105色度,度3030臭無不快感覺無不快感覺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計),mg/l2010總硬度(以caco3計),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1.00.5鐵,mg/l0.40.4錳,mg/l0.10.1游離余氯,mg/l管網末端水不小於0.2總大腸菌群,個/l33
生活雜用水的水質不應超過上表所規定的限量。
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不得與自來水管道、水箱直接相連。生活雜用水管道、水箱等設備外部應塗淺綠色標志,以免誤飲、誤用。
生活雜用水供水單位,應不斷加強對雜用水的水處理、集水、供水以及計量、檢測等設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等制度及操作規程,以保證供水的水質。
(6)城市雜水回用標准2002標准擴展閱讀:
水質的檢驗方法,應按《生活雜用水標准檢驗法》執行。
生活雜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建立水質檢驗室,負責檢驗污水再生設施的進水和出水以及出廠水和管網水的水質。
分散式或單獨式供水,應由主管部門責成有關單位或報請上級指定有關單位負責水質檢驗工作。
以上水質檢驗的結果,應定期報送主管部門審查、存檔。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單一水源,大多有三種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環冷卻水稱為優質雜排水,應優先選用;
2)沖廁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稱為雜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總稱,這種水質最差。
中水用於沖廁、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等雜用的水質,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質》(GB/T18920-2002)中城市雜用水類標准執行。
中水用於景觀環境用水,其水質應符合國家標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的規定。
⑺ 我想問下 達到國家污水二級排放標準的水 可不可以用於綠化澆水 對人體有沒有什麼傷害
你好,回用水用於綠化的其水質應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的規定。見表2。
表2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序號 項目 沖廁 道路清掃、消防 城市綠化 車輛沖洗 建築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無不快感
4 濁度/NTU ≤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1.0 1.0 1.0 0.5 1.0
9 鐵/(mg/L) ≤ 0.3 - -- 0.3 --
10 錳/(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總余氯(mg/L) 接觸30min後≥1.0,管網末端≥0.2
13 總大腸菌群/(個/L) ≤ 3
⑻ 大蝦們,造紙廢水回用的標準是什麼啊!
我們廠是這樣的:洗草水經平流沉沙、絮凝沉澱、輻流沉澱後回用;紙機白水是不經處理的,除非是多餘的部分,排入中段水處理;剩餘的水就是正常處理,標准就是省標,可以回用。
⑼ 中水回用標準的國家標准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准 GB/T18920-2002 項目 沖廁 道路清掃、消防 城市綠化 車輛沖洗 建築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無不快感 濁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1.0 1.0 1.0 0.5 1.0 鐵(mg/L)≤ 0.3 - - 0.3 - 錳(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0 總余氯(mg/L) 接觸30min後≥1.0,管網末端≥0.2 總大腸菌群(個/L)≤ 3 景觀環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質指標序號 項目 觀賞性景觀環境用水 娛樂性景觀環境用水 河道類 湖泊類 水景類 河道類 湖泊類 水景類 1 基本要求 無飄浮物,無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值 6.0~9.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10 6 6 4 懸浮物 (SS) ≤ 20 10 — (a) 5 濁度 (NTU) ≤ — 5 6 溶解氧≥ 1.5 2.0 7 總磷 ( 以 P 計 ) ≤ 1.0 0.5 1.0 0.5 8 總氮≤ 15 9 氨氮 ( 以 N 計 ) ≤ 5 10 糞大腸桿菌 ( 個 /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檢出 11 余氯 (b) ≥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類≤ 1.0 14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注 1 :對於需要通過管道輸送再生水的非現場回用情況採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對於現場回用情況不限制消毒方式。 注 2 :若使用未經過除磷脫氮的再生水作為景觀環境用水,鼓勵使用本標準的各方在回用地點積極探索通過人工培養具有觀賞價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觀水體的氮磷滿足此表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經濟合理的出路。 a :「—」表示對此項無要求。 b :氯接觸的時間不應低於 30min 的余氯。對於非加氯消毒方式無此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