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礦井下防墜人、物安全措施
為確保施工期間安全,特製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方法:手、風鎬、鐵杴拉水窩。
二、工程量:1.2米
三、清挖時間:3月6日0點班 四、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所有參加施工人員認真學習措施。
2、施工前,井口碼頭門的安全設施必須放置到底。井底碼頭門的安全設施必須敞開。
3、准備好施工的手、風鎬、尖釺、鐵杴等工具,檢查風鎬螺絲帽等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4、施工前,施工單位工長必須與礦調度、機電調度、運輸區、運轉隊聯系,經許可後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運轉隊必須將副井絞車停止在半空。副井絞車房絞車嚴禁開車。停車後,絞車開關必須停電閉鎖,施工單位設專人看護絞車開關,未經礦調度、機電調度和施工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送電開車。
5、將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的雜物必須清理干凈,防止墜物傷人,井口、井底20米范圍內嚴禁有人。
6、井口、井底要設專人看護,嚴禁一切閑雜人員靠近。
7、施工前,運轉隊必須設專人對井筒內罐道梁及罐籠頂部的雜物逐架清理干凈,不得越架清理,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或匯報。
8、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刷幫時,不得將罐道梁勛壞,否則按事故處理。
9、清挖過程中,工長負責全面工作,施工人員必須瞻前顧後、行動一致、同一指揮,嚴防手風鎬、鐵杴傷人事故的發生。
10、清挖出的雜物必須及時運走,但井底水窩上下人員不得同時施工。防止裝車時雜物掉入水窩。
11、其它仍按副井底通道作業規程執行。
2. 《煤礦安全規程》對防墜器有什麼要求
乘坐人員的斜巷人別和立井灌籠都必須安裝防墜器,並由轉人每班檢查,每月做一次脫鉤試驗,保證靈活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