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vocs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國家標准: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試行)(GB 18483-2001)
室內空氣質量標准(GB/T18883-2002)
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0-2007)
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1-2001)
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0952-2007)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1902-2008)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5465-2010)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GB/T 27630-2011)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7632-2011)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6171-2012)
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28665-2012)
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0484-2013)
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0-2015)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
燒鹼、聚氯乙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5581-2016)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准(GB 37822—2019)
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3-2019)
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4-2019)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
工業防護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1-2020)
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⑵ voc排放標准國家標准
國家標准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1996)2010年5月,中國發布的《環境保護部門關於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33號),首次從國家層面上提出了開展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地方標准
原有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1996),僅對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酚類和甲醛的排放濃度進行限制,後又頒布的《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1996),《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2001),《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2007),《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200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2007),《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2008)及《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2011)增加了對苯並芘、油煙VOCs、油氣VOCs、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VOCs排放的限值。針對惡臭污染物出台了《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1993),對硫醇、硫醚、胺類等散發惡臭氣味的污染物(大部分是揮發性有機物)作出了規定。地方控制標准方面,北京市、上海、廣東省等走在前列,正在制定嚴格的VOCs排放控制標准。標准中需要控制的特定項目有所擴展vocs排放標准vocs排放標准,但是與國外相比,仍然控製得比較粗放。
①北京市:《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DB11/447-2007),《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准》(DB11/501-2007)。
②上海市:《半導體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准》(DB31/374-2006)
③廣東省:《傢具製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准》(DB44/814-2010),《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准》(DB44/815-2010),《表面塗裝(汽車製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准》(DB44/816-2010),《製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准》(DB44/817-2010)等。
塗料voc國家標准值是多少
國家環保總局最新發布的水性內牆塗料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要求規定,VOC不得高於每升100克。北京市制定的《室內裝飾裝修塗料安全健康質量評價規則》,對VOC的要求是必須在每升125克以下。
國外發達國家對塗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嚴格。以歐盟而言,一類(亞光類)塗料不得高於每升30克,二類(有光類)不得高於每升200克。
塗料國標《-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牆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VOC含量的定義是:「塗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塗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一般說來,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對人體的危害就越輕微。
⑶ 環評報告全方位解讀
一本完整的化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從導則標准、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產業政策與准入條件、選址合理性、環境影響、總量控制和公眾參與等諸多方面充分論述項目的環境可行性。下面我們一起來深入了解一下環評報告!
1導則與標准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中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由總綱、專項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構成。
專項技術導則即常用的大氣、地表水、地下水、聲、生態、風險等導則,
行業技術導則的使用則常被忽視,而這些導則往往對某一特定行業環評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與化工行業相關的環評導則有農葯建設項目、陸地石油天然氣開發建設項目、石油化工建設項目、制葯建設項目等技術導則,在開展相關化工行業環評技術審核時應嚴格審核其是否按照相關行業技術導則的要求進行。化工行業往往特徵因子較多,其排放要求可能存在於不同的排放標准中,與化工行業相關的污染物排放標准有很多,如石油煉制工業、石油化學工業、合成樹脂工業、無機化學工業、合成氨工業等行業都有相應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另外,部分化工企業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設施或焚燒設施的,還應執行危廢暫存和危廢焚燒的相關污染控制標准。在標准適用方面應遵循“先行業後綜合,先地標後國標”的原則。例如,對於近年來關注較多的揮發性有機物( VOCs) ,在羅列大氣污染物評價標准時,不但要將特徵因子的標准盡量列全,而且要給出VOCs 的排放標准。化工行業VOCs 排放推薦執行天津市地方標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准》。
2工程分析
化工項目環評的核心內容是宴帶工程分析,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工藝原理、工藝過程分析進行產污環節確定,進而通過物料衡算等方法給出污染物源強,對於改(擴)建化工項目環評審核,該部分尤晌拆蘆為重要。
已有項目工程分析改( 擴) 建化工項目
工程分析技術審核的要點在於,報告書是否對已有項目進行了合理歸納總結,簡明扼要地說明已有項目的批復與建設情況,主體工程( 包括產品方案)與公輔環保設施的建設內容,污染物產生、處理與排放情況,達標排放與竣工驗收情況,是否分析了已有項目存在的環保問題並依據實際情況,給出“以新帶老”所需採取的整改措施。在對已有項目進行總結的過程中,切忌大段照抄原有項目的環評報告內容。
在已有項目的批復與建設情況中,應以三個表格形式說明企業已有項目概況: “已有項目環保手續履御梁行情況一覽表”、“已有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一覽表”和“已有項目公輔及環保設施一覽表”,重點說明已有項目建設是否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已建工程餘量有多少。
擴建項目工程分析
擴建項目工程分析重點審核擴建項目建設內容、工藝流程與產污環節分析以及物料平衡分析。在擴建項目主體工程建設內容中,對於連續化的化工生產過程,只要說明建設項目各裝置的產品名稱、主要生產單元、設計生產能力、年運行時數等即可; 而對於間歇批次生產過程,還要說明每種產品年生產批次、單批生產量和單批生產時間。
3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部分是環評的重要內容之一,其主要作用是通過防治措施的分析比選,提出最優的污染防治方案,削減排放總量,確保達標排放。文中簡要介紹廢氣和廢水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審核的要點。
對於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應分析廢氣產生、收集、處理、排放過程與相關廢氣治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從“源頭控制”、“廢氣收集”、“廢氣處理”、“環境管理”等方面對項目的廢氣情況進行分析。對於有組織排放,要結合廢氣處理的原理,分析廢氣處理工藝技術和去除效率的可行性; 對於無組織廢氣,應對從工程設計上分析生產裝置和儲運設施等處的廢氣收集情況,並從設備和控制水平以及環境管理上對無組織排放廢氣的控制提出要求。
⑷ 生產不飽和樹脂污染程度有多大
不飽和聚酯樹脂[1] 不飽和聚酯樹脂(Unsaturated polyester resin)是指主鏈上含有酯鍵和不飽和鍵(如雙鍵)的高分子化合物的總稱。由不飽和二元酸(酐)、飽和二元酸(酐)與二元醇或多元醇縮聚而成,並在縮聚反應結束後加入一定時的乙烯基類單體形成具的一定粘度的液體樹脂。典型的不飽和聚酯具的如下的結構: H-[O-G-O-CO-P-CO-]x-[O-G-O-CO-CH=CH-CO-]y-OH 式中G和P分別代表二元醇及飽和二元酸中的二價烷基或芳基,x和y表示聚合度。不飽和樹脂具有一般高分子材料容易燃燒的特性,燃燒時燃燒猛烈,煙霧大,並且釋放出有毒氣體。 2.2、固化劑過氧化環己酮、過氧化甲乙酮與鈷鹽配伍的氧化-還原體系是目前不飽和聚酯樹脂固化應用最廣泛的常溫固化引發體系。在對固化劑和促進劑進行火災危險性分析時將選取以上幾種最常用的試劑進行分析。不飽和聚酯樹脂在常溫下加入固化劑和促進劑能夠使樹脂交聯固化,形成三維交聯不溶不熔的網路體型結構。(1)過氧化甲乙酮(白料)[2] 過氧化甲乙酮(methyl ethyl ketone peroxide)是不飽和聚酯樹脂應用最廣泛的固體劑,又稱過氧化丁酮液、白料、V號固化劑等。其價格低、易與樹脂混溶、使用方便、固化效果好,與鈷促進劑聯用,適於室溫固化,使用溫度范圍15-25℃。是一類既有氫過氧基(O-OH)和羥基(-OH)結構的過氧化物,常見的分子式為:有愉快氣味的無色透明油狀液體,對分子質量:88.12,無色液體。不溶於水, 溶於苯、醇、醚和酯。在130℃分解。通常商品為60%的苯二甲酸二甲酸溶液。相對密度: 約1.091,閃點:50℃(開杯),火災危險性為乙類。過氧化甲乙酮具有較高的危險特性。由於過氧化甲乙酮是一種較強的有機過氧化劑,具有揮發性,其蒸汽遇明火、高熱、摩擦、震動、撞擊會引起燃燒爆炸;與還原劑、促進劑、有機物、可燃物等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具有燃燒爆炸的危險。同時,過氧化甲乙酮具有分解性,其分解時會釋放出活性氧和熱,若與其混合的穩定劑不足或者改變穩定劑的成分,可導致過氧化甲乙酮分解並引發爆炸。 白料一般是由過氧化甲乙酮和穩定劑組成的,每種含量各佔50%。按要求穩定劑的成分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磷酸三甲酯,它們的閃點均在146℃以上,在正常情況下是比較穩定的。但一些不法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為了降低成本從中牟取暴利,不按國家標准進行生產和經營,人為地改變穩定劑的含量或成分,如添加低閃點、易揮發的甲醇等添加劑,降低了過氧化甲乙酮的穩定性。由於擅自添加的甲醇等溶劑更容易揮發,導致容器中的液體和過氧化甲乙酮蒸汽濃度提高,使過氧化甲乙酮自行分解,當容器中的活性氧和溫度不斷提高並達到一定的極限值時,即會引發爆炸。由於過氧化甲乙酮與還原劑、促進劑、有機物、可燃物等物質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而引發爆炸,因此,在過氧化甲乙酮的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如操作不慎,使過氧化甲乙酮與還原劑、促進劑、有機物、可燃物、酸、油等物質接觸混合,將會引發爆炸。由於過氧化甲乙酮具有不穩定性,在使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激烈的震動、摩擦(與容器壁),會使過氧化甲乙酮分解或產生靜電放電引發爆炸;儲存場所溫度過高(要求在30℃以下儲存),會使過氧化甲乙酮分解引發爆炸;使用、儲存場所違章使用明火(如吸煙、鐵質器具碰撞、摩擦、動火等),容易引起爆炸;使用、儲存場所使用的電器不防爆,電器火花會引發爆炸;作業工人在操作過程中如對過氧化甲乙酮危險特性不了解,會因盲目使用或違章違規操作而引發事故。(2)過氧化環己酮[3] 過氧化環已酮又稱為過氧環已酮、環已酮過氧化物,它的英文名稱為Cyclohexanone peroxide,分子式如下:過氧化環已酮是廣泛應用於不飽和聚酯樹脂室溫固化的固化劑,就是常說的1號固化劑,常與環烷酸鈷等組成引發體系,具有使用方便、固化速度適中等優點。它的性狀為白色或淡黃色針狀結如晶或粉末,熔點76~80℃,閃點78℃,火災危險性為丙類。受高溫、撞擊或還原劑以及易燃物硫、磷接觸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乾燥狀態下極易分解和燃燒爆炸;加熱後能產生爆炸著火,與過渡金屬化合物接觸時,常溫下即可著火,對撞擊、摩擦敏感,易發生爆炸。 2.3、促進劑[4] 選用促進劑是為了控制不同溫度下的不飽和聚酯樹脂的固化速度,特別是常溫固化。(1)環烷酸鈷環烷酸鈷(Cobalt Naphthenate)一般為1%的苯乙烯溶液,稱為1號促進劑。常與1號固化劑過氧化環己酮配合使用。在不飽和聚酯樹脂室溫固化中廣泛採用。又叫萘酸鈷、石油酸鈷等。最簡單通式:棕褐色無定形粉末或紫色固體,閃點48.9℃,火災危險性為乙類,熔點140℃,不溶於水,溶於乙醇、乙醚、苯、甲苯、松節油和松香水等。遇明火、高熱易燃。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煙氣。(2)N,N-二甲基苯胺在過氧化酮類-鈷鹽體系中,加入少量的N,N-二甲基苯胺有明顯的促進作用,這是因為過氧化酮的分子中既有ROOH結構,又有ROOR結構,N,N-二甲基苯胺可與ROOR反應加速其分解。N,N-二甲基苯胺(N,N –Dimethylaniline),分子式為:淡黃色油狀,有特殊氣味液體,熔點2.5℃,沸點193℃,閃點:63 ℃,火災危險性丙類,不溶於水,易溶於醇、醚、苯和酸溶液。本品劇毒,能使人呼吸短促而致死,車間內氣體最高容許濃度為5mg/m3,使用時通常為10%的苯乙烯溶液。 2.4、彩繪漆不飽和聚酯樹脂加入固化劑和促進劑後,形成有一定形狀和強度的坯體,坯體一般是白色或者淡黃色,為了使坯體更加的美觀,一般會在坯體表面繪上一層彩色的漆,稱彩繪漆。彩繪漆的一般組成為:顏料、成膜物質、溶劑等。成膜物質一般是合成樹脂,使用時合成樹脂在坯體表面形成一層高分子膜,對坯體起到裝飾作用。溶劑種類有很多,常見的有三苯(苯、甲苯、二甲苯)、醇、醚、酮、酯類、松節油等,溶劑的主要作用在於使成膜基料分散而形成粘稠液體,它有助於施工和改善塗膜的某些性能。其中苯的閃點為-10.11℃,火災危險性甲類;甲苯閃點4℃,爆炸極限1.2~7.0%,火災危險性甲類;二甲苯 閃點25℃,沸點138.4℃爆炸極限1.1~7.0%,火災危險性甲類;松節油的主要成分為α-蒎烯和β-蒎烯,也含有芋烯、莰烯、蒈烯等成分,閃點32℃,自燃點235℃,遇高熱易爆炸,遇強氧化劑亦能燃燒爆炸,爆炸極限在32~53℃時為0.8~62%,火災危險性乙類;醇、醚、酮、酯類物質更是眾所周知的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 3、樹脂工藝品廠火災的特點樹脂工藝品材料中由於含有C、H、O等助燃性元素,分子結構復雜,本身很容易燃燒或助火成災,使火勢失去控制,同時也帶來火和煙的危險性因素,特別是其燃燒時放出的大量煙霧,其毒性和遮光性等成為造成火災人員人身傷亡的主要因素。 3.1、燃燒速度快, 火勢猛,容易擴大蔓延和爆炸。樹脂工藝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不飽和聚脂樹脂、固化劑、促進劑、彩繪漆、溶劑等材料,均為低閃點的危險化學品, 且儲存的數量較多, 屬於重大危險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 大量的易燃、可燃物導致燃燒猛烈、火勢迅速蔓延, 易形成「 火燒連營「 局面, 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2、燃燒煙霧大,遮光性和毒性強。[5] 不飽和聚脂樹脂主鏈上含有大量的C原子以及不飽和雙鍵,在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的煙霧。煙霧是材料熱解或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氣體、懸浮微粒及卷吸混入的剩餘空氣的具有較高溫度的混合物。煙氣窒息和中毒已成為火災中致死的主要原因。由於聚合物在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燒產物,產生大量煙霧,對光有吸收、折射、散射作用,即對光有遮蔽作用,使得火場能見度大大降低,同時加上聚合物煙霧中的氯化氫、氨氣和氯氣對人的肉眼有極大的刺激性,使人睜不開眼睛,此外火焰的煙氣對人會造成心理上的恐懼感,嚴重影響了人員的逃生的安全疏散,而對於消防官兵也增加了撲救的難度。聚合物熱解和燃燒產物煙氣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氣體成分,這些產物氣體積聚到一定的濃度就會對人體造成毒害。由於聚合分子結構的復雜性,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CO、CO2、氨、NOX、鹵酸HX、氯氣和光氣、SO2、H2S等,在火場溫度達到不同和程度時會生成不同的中間的產物,常見的氰化氫、苯、丙烯醛、甲醛等。以上產物共同作用,使人受傷甚至死亡,不同的煙氣對人的傷害表現為麻醉、窒息、刺激等。
⑸ 各行業 VOCs 無組織排放應執行什麼標准
1、《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准》(GB 37822—2019)發布前已實施的《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31571—201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1572—2015)以及近期發布的《制葯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3—2019)和《塗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7824—2019),已對 VOCs 無組織排放源項(儲罐、泄漏等)進行了規定,這些行業的無組織排放控制按行業排放標准規定執行,不執行 GB 37822—2019 的通用要求。
2、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膠製品、合成革與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業污染物排放標准,其 VOCs 有組織排放控制按相應排放標准規定執行,因行業排放標准中未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無組織排放控制應執行 GB 37822—2019 的規定。
3、沒有行業專項排放標準的涉 VOCs 行業,有組織排放控制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 16297—1996)的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執行 GB 37822—2019 的規定。
4、有更嚴格地方排放標准要求的,應執行地方標準的規定。
⑹ 關於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內外標准
1、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內標准:
我國執行的塗料國標《GB18582-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牆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VOC含量的定義是:「塗料中總揮發物含量扣減水分含量,即為塗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一般說來,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對人體的危害就越輕微。塗料國標中對內牆塗料中VOC含量的要求是:不得高於每升200克。
國家新頒布的《民用建築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中,室內空氣中TVOC的含量,已經成為評價居室室內空氣質量是否合格的一項重要項目。在此標准中規定的TVOC含量為Ⅰ類民用建築工程:0.5 mg/立方米、Ⅱ類民用建築工程:0.6mg/立方米 。
2、VOC揮發性有機物的國外標准:
國外發達國家對塗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嚴格。以歐盟而言,一類(亞光類)塗料不得高於每升30克,二類(有光類)不得高於每升200克。
(6)合成樹脂污染控制標准擴展閱讀:
VOC揮發性有機物的降解方法:
1、活性吸附法:在有機廢氣治理工藝中 , 吸附是處理效果好、使用較廣的方法之一 , 吸附劑有活性炭、硅藻土、沸石等 , 其中活性炭吸附應用最多。通過吸附系統 , 不僅可以使VOC濃度大大降低 , 實現廢氣達標排放 , 而且吸附後通過氣提解吸 , 收集物可回用於生產。
2、引風高空排放法:這是一般企業在裝漆、砂磨等崗位使用最多、最簡便的方法之一 , 其成本低、易操作、效果明顯。但高空排放只是污染的轉移 , 並沒有真正解決污染問題 , 而引風機功力大小和風口安裝高度又直接影響引風效果。
3、燃燒處理法:VOC為有機揮發性物質 , 易燃燒 , 可採用常溫或催化氧化燃燒處理 , 氣體由引風管道通入鍋爐或焚燒爐燃燒 , 但對高溫有機氣體還要經過安全論證。此法處理比較完全, 基本可以把VOC轉化為CO2 、H2O 。
4、吸收除氣法:因VOC一般都溶解於柴油或200#汽油等有機溶劑 , 可用柴油或200#汽油吸收VOC, 吸收後的溶劑可用於燃料或稀釋劑。這種方法操作方便、成本低 , 但吸收處理後一般尚有揮發氣體殘余 , 因有機溶劑本身易揮發 , 因此不能使VOC降為零 , 若遇高溫 , 則吸收率更低。
5、冷凝收集法:對反應釜高溫有機氣體可採用冷凝收集 , 先用直冷凝再螺旋冷凝 , 該法除氣效果明顯 , 易操作、運行成本低 , 但對低沸點氣體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