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污水處理廠環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趕緊幫忙解決一下。。急急急!!!
①市場准入監管。准人監管是政府監管的重要一環,是維護污水處理市場公平、公正的必要條件。政府要在明確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准人條件的情況下,把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內容作為招標的基本條件。綜合考慮污水處理產業的成本、價格、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特殊情況的緊急措施等因素,嚴格審查要進入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的資金、技術及管理能力,擇優選擇中標者。對新建、在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必須向社會公開招標。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對已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對其運營資質進行審查,政府部門和運營單位簽訂委託經營協議和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②建設過程和運營的監管。建設過程監管。必須堅持建設和采購的招標投標制。作為監管部門。必須對承包主體的采購、施工等過程實行監督。使建設過程體現競爭性和擇優性。同時,加強對政府及企業投資行為的審計監督.完善投資建設監管體系運營監管。運營過程的監管可以概括為三類。一是質量和服務監管。主要從進水水質、進水水量和排水水質上把關,制定相關的質量和服務標准 並對企業提供的質量與服務實施定點、定時監測。二是成本與價格監管。污水處理價格應根據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貨膨脹,原材料漲價等因素而變化。為此。必須要有成本監管,成本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為污水處理價格的調整奠定基礎。三是安全運行監管。污水處理行業的安全運行關繫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責任重大。要加強對生產運營和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行業生產、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
③形成公眾和輿論監督。應擴大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污水處理運營的全程監督。完善社會監管。政府應加快制定設施建設、運營、拍賣、抵押、資產重組、資金補助、收費管理、市場准入制度、扶持企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確的污水處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准,明確運營企業的責任和權益。為實現社會監管到位,政府還應加快對信息公開、審計查賬、違規處罰、管網建設的問責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進行污水處理BOT等市場化相關辦法的專項立法,完善我國BOT法律制度我國尚未制定有關BOT 的法律或法規,為了解決立法現狀與實踐需要的真空現象,我國應該盡快制定一部詳盡的污水處理BOT 專項法律,以消除法律沖突,促進我國BOT 模式的發展,以規范城鎮污水BOT項目的操作程序和運作方式,實現現行法律體系與BOT 城鎮污水BOT 項目的銜接,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㈡ 電鍍企業污染 現場怎麼查
檢查廢水分類收集管道是否齊全,應注意各類廢水收集管道之間不得相通。二是檢查各鍍種清洗水是否能夠全部接入分質收集管道,是否存在廢水混接、錯接、漏接等情況,尤其要關注半自動線和手動線的跑冒滴漏問題。三是檢查各股廢水pH值。含氰廢水pH值為8~11,含鉻廢水pH值為4~6,含鎳廢水pH值為6左右,酸鹼廢水一般經酸鹼混合後呈酸性,綜合廢水pH值根據電鍍混合廢水所包含的鍍種而定。四是觀察各股廢水顏色,若含鉻廢水混入其他廢水中,則呈棕黃色。最後,若初步判斷存在問題,應在各股廢水調節池采樣,檢測一類污染物以及CN-濃度。
檢查生產車間是否建設廢氣收集設施、收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重點檢查酸洗槽,氰化鍍銅、鍍鉻等鍍槽以及退鍍槽等設施,是否設置集氣罩或在槽四周設置廢氣收集口,查看集氣罩是否腐蝕破損、廢氣收集口是否有堵塞。二是檢查車間內是否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判斷廢氣收集設施運行效果。
天#貓美國進口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檢查鍍槽是否配置槽液過濾機,若有過濾機,應將槽液過濾渣和廢濾芯作為危險廢物收集和處置;若無過濾機,應將廢槽液作為危險廢物收集和處置,不得將廢槽液排入廢水處理設施。二是現場檢查廢槽液、槽渣,槽液過濾渣、廢濾芯的收集、貯存情況,查看台賬記錄、危廢申報登記材料、危廢委託處置合同、轉移聯單等材料。
檢查車間地面和集水溝是否採用環氧樹脂塗層等防滲漏措施,是否有破損,是否存在地面溢流。二是現場觀察廢水收集管道是否有明顯破損,是否有廢水外滲的痕跡。
現場觀察雨水收集管道與生產廢水收集管道是否相互獨立。二是現場檢測雨水收集管道和雨水排口內pH值是否異常。三是采樣檢測雨水收集管道和雨水排口內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濃度。
㈢ 生活廢水有哪些
生活廢水包括哪些水
生活污水:指廚房的淘米水、洗菜水、衛生間糞尿水、洗澡水、衣物洗滌水等生活污水中雜質很多,但其總量約佔0.1%~l%。這類水的水量及水質均會隨季節而有所變化,一般夏季用水多,廢水濃度低,冬季量少質濃,春末夏初時洗滌水增多,洗滌劑含量倍增,水質波動大,往往會對污水處理廠曝氣池帶來泡沫等一系列運行問題。雜質的濃度與用水量多輪謹蘆少有關。懸浮雜質有泥沙、礦物肥料和各種有機物(包括有人和牲畜的排泄物、食物和蔬菜殘渣等),膠體和臘帶高分子物質(包括有澱粉、糖類、纖維素、脂肪、蛋白質、油類、肥皂及洗滌劑等);溶解物質則有各種含氮化合物、磷酸鹽、硫酸鹽、氯化物、尿素和其他有機物分解產物;產生臭味的有硫化物、硫化氫以及特殊的糞臭素。此外,還有大量的各種微生物,如細菌、病毒、原生動物以及病原菌等。生活污水一般呈弱鹼性,pH 約為7.2~7.8,由此構成的生活污水外觀就是一種混濁、黃綠以至黑色、帶有腐臭氣味的廢水。生活污水中多屬天然有機物質,容易被生物化晌念學氧化而降解。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排入天然水體會造成水體污染 望採納!
生活廢水的介紹
生活廢水指的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滌水。廢水其實只有很少一部分經過處理,大部分都是未經過處理直接排入了河流等。小城市更嚴重。 大便等一般不直接排入,而是有收集措施。 廢水中污染物成分極其復雜多樣,任何一種處理方法都難以達到完全凈化的目的,而常常要幾種方法組成處理系統,才能達到處理的要求。 按處理程度的不同,廢水處理系統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
生活污水和生活廢水的區別是什麼?
上面的貌似寫反了吧!生活污水排水系統:排除大便器、小便器以及與此相似衛生設備產生的污水。污水需要經化糞池或者居住小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才能排放;生活廢水排水系統:排除洗臉、洗澡、洗衣和廚房產生的廢水。生活廢水經過處理後,可作為雜用水,用來沖洗廁所、澆灑綠地和道路、沖洗汽車等。
生活污水包括哪幾種
城市污染源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污水的混合液,其中包括廚房、洗滌房等等。
污水有哪些種類
工業污水、生活污水、降水(降雨、融雪產生的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有哪些污染物
主要是含碳有機污染物:COD,BOD
含氮污染物,含磷污染物,SS等,有害微生物等
生活污水中主要有哪些污染物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有機物(以COD表示大概是350mg/L左右,以BOD表示大概是250mg/L左右)、氨氮 40mg/L左右,磷酸鹽 10mg/L左右,動植物油 20mg/L左右.
生活廢水主要測試的是哪幾項?
您好!
對於普通生活污水,常見的監測項目有:化學耗氧量 CODcr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懸浮物 SS ,pH等 細菌總數,大腸菌群數
按處理程度的不同,廢水處理系統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 一級處理只除去廢水中的懸浮物,以物理方法為主,處理後的廢水一般還不能達到排放標准。 對於二級處理系統而言,一級處理是預處理。二級處理最常用的是生物處理法,它能大幅度地除去廢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使廢水符合排放標准。但經過二級處理的水中還存留一定量的懸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機物、溶解性無機物和氮磷等藻類增值營養物,並含有病毒和細菌。因而不能滿足要求較高的排放標准,如處理後排入流量較小、稀釋能力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來水、工業用水和地下水的補給水源。 三級處理是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難以降解的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病原體等。廢水的三級處理是在二級處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採用化學法(化學氧化、化學沉澱等)、物理化學法(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技術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種「深度處理」方法。顯然,廢水的三級處理耗資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資源。
物理法 通過物理或機械作用去除廢水中不溶解的懸浮固體及油品 過濾、沉澱、離心分離、上浮等;
化學法 加入化學物質,通過化學反應,改變廢水中污染物的化學性質或物理性質,使之發生化學或物理狀態的變化,進而從水中除去; 中和、氧化、還原、分解、絮凝、化學沉澱等;
物理化學法 運用物理和化學的綜合作用使廢水得到凈化 汽提、吹脫、吸附、萃取、離子交換、電解、電滲析、反滲析等
生活污水的來源主要有哪些
生活污水是人類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過的,並被生活廢料所污染的水。其水質、水量隨季節而變化,一般夏季用水相對較多,濃度低;冬季相應量少,濃度高。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物質,但是它有適合微生物繁殖的條件,含有大量的病原體,從衛生角度來看有一定的危害性。
㈣ 開展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嚴厲打擊滲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下面是我收集的開展關於納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意見,我鄉從2017年6月——11月,利用5個月時間在全鄉范圍內開展滲坑專項整治行動。特製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政府環境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環境整治長效機制,按照“嚴密排查、嚴格整治、嚴厲打擊、嚴肅追究”的要求,全面排查我鄉轄區內滲坑水質和納污情況,嚴肅查處滲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環境違法行為,妥善處置、科學修復監測超標的滲坑,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推動全縣環境質量明顯提高,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整治任務和標准
本次整治的滲坑是指:正在或曾經排放、傾倒、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經監測超標的天然或人工、有積水且無防滲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滲作用的、封閉或半封閉的坑、池、塘、井和溝、渠等(以下統稱“滲坑”)。
(一)整治任務。一是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分工,認真組織排查,逐個監測,摸清滲坑水質及納污底數;二是嚴厲打擊利用滲坑、滲井等排放、傾倒或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貯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等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對排查出的滲坑按照不同類別制定整治方案,限期進行生態修復。
(二)整治標准。按照省、市、縣關於開展滲坑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要求,對排入、傾倒工業企業有毒污染物的滲坑,無論面積大小一律進行治理和土壤修復;存有有害污染物的滲坑,無論大小要對存有的廢水進行處置、恢復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異味)超標1倍(按照功能區劃類別執行相應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的且對敏感區域產生影響的滲坑,要報市環保局、省環保廳備案並對其進行生態恢復治理,水質要達到地表水Ⅴ類標准。超標1倍以下的,滲坑所在地鄉鎮政府要負責組織實施治理,水質達到地表水Ⅴ類標准並對其進行定期監測(每月不少於一次)。
三、方法步驟
滲坑專項整治時間安排為2017年6月至11月。
(一)安排部署階段(6月)
鄉政府於6月30日前完成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工作並報縣環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排查整治階段(7月1日—10月31日)
對滲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切實查清轄區內滲坑底數和排污源,對與重點河流相連的溝渠、坑塘要徒步排查,對排查出的每個滲坑都要建立台賬並登記造冊。要對滲坑水質進行監測,對超標的滲坑要監測底泥和周邊土壤,對底泥和土壤超標的要監測周邊地下水水質。滲坑的整治按照發現--監測--制定方案--處置--修復過程進行。滲坑的治理工作要堅持“三專”原則,即(專家制定治理方案、專業公司進行治理、專家組織達標驗收)。整治過程中,要明確整治標准、要求、時限。按照“四嚴”(嚴密排查、嚴格整治、嚴厲打擊、嚴肅追究)要求,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滲坑的修復工作並監測達標,要有監測和驗收報告。對涉及排污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整改到位。
(三)督查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鄉政府對轄區內滲坑整治工作進行梳理和總結,於11月20日前將整治完成情況報縣環保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鄉政府負責由鄉長從延兵同志全權負責滲坑專項治理工作,分管副鄉長董長松具體負責治理工作,各站所按職能分工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二)建立檔案。鄉政府在治理過程中要建立本轄區的滲坑檔案(動態管理資料庫),實行台賬管理,納入日常監管工作中。縣環保局要建立全縣的滲坑檔案(動態管理資料庫)。
(三)及時上報。滲坑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監測、整治同步進行,10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成果及時上報。
(四)信息公開。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及互聯網等媒體,及時公布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內容應包括:滲坑名單及責任單位、責任人,監測數據結果,修復方案、修復結果、監測達標、污水處置等情況。
為保護我市飲用水水源,改善飲用水水質,保障城鄉居民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及《營口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水資源供應保障等相關情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摸清水源地底數及污染現狀,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解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環境污染問題,確保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原則
各鎮區政府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原則
要以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環境綜合整治及一、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取締為重點,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3、堅持統籌兼顧、長效管理原則
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加強制度建設,健全水源地環境管理體系,實施飲用水水源地常態化管理。
二、整治范圍和工作目標、時限
(一)整治范圍
本次環境綜合整治范圍為經省政府批復的大石橋市地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處(周家水庫、三道嶺水庫),地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4處(第一水源地、第二水源地、第三水源地及南樓水源地),共6處。
(二)工作目標、時限
本次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時間定為三年。
2017年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拆除、取締工作;一級保護區內生活垃圾、養殖場糞便堆積的清理工作;一級保護區破損市政管道、化糞池修復工作;一級保護區內養殖場、飯店等污染源的搬遷取締工作。
2018—2019年利用兩年時間,分期分批完成其他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的搬遷取締工作。
三、具體工作內容
(一)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摸底調查工作
營口市環保局利用2017年1—3月份3個月時間,完成了我市6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各單井及一級保護區周邊環境及污染源現狀調查工作。我市要在營口市環保局前期調查的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在6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確保全面掌握我市6個地表及地下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基本情況,摸清各飲用水水源地底數。
(二)開展未來供水、用水規劃的編制工作
市房產局要科學安排,統籌規劃,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我市未來供水、用水規劃的編制工作。規劃要本著同等條件下突出經濟效益的原則,對水源地或單井保留與否作出明確說明。市水利局要對口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完成擬廢棄水源地或單井的關閉和封井工作。
(三)開展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封區管理工作
各鎮區政府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開展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封區管理工作。確保我市在用熱備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不再有新的建築、新的養殖場等污染源,確保污染不再加重。
(四)完成水源保護區污染源清理、取締工作
各鎮區政府確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取締工作。
各鎮區政府根據排查情況,按照“一井一案”的原則制定整治方案,確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生活垃圾、養殖場堆積糞便的清理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破損市政管道、化糞池修復工作;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一級保護區內養殖場、飯店等污染源的搬遷取締工作。
(五)開展水源保護區農業、畜牧業面源污染專項整治工作
市畜牧獸醫局牽頭,各鎮區政府負責,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農牧業現狀摸底調查工作基礎上,2017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農業、畜牧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並組織全面實施。
方案中,要結合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要求劃定“禁養區”和“限養區”范圍;要制定種植業施用農葯、化肥獎勵政策,鼓勵和引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種植農戶採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施用有機肥,使用高效、低毒農葯,最大限度降低農業面源對飲用水水源造成的污染。
(六)完成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勘界立標工程
市房產局負責,各鎮區政府和路政部門配合,確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6處水源地保護區的勘界及界樁、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的.設立工作,各鎮區政府負責轄區內界樁、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七)建立飲用水水源聯動監測、監督性檢查機制
市環保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在2017年5月底前組織建立水源地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確立飲用水水源監測、監督性檢查聯動機制。水利局、衛計局等部門共同參與,制定水源地監測、監督性檢查方案,實現聯合執法、數據共享。市政府建立聯席會議機制。
(八)建立水源地衛生巡視員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水源地衛生安全監管工作,以填補環保、水利、衛計等部門在水源地檢查、巡查工作上的時間不足,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依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各鎮區政府要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衛生巡視員巡視制度,6處水源地每個水源地配備1—2名巡視員,人員由水源地所在鎮區推薦,工資由我市財政撥付,實現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日常巡視365天全覆蓋。
(九)建立並完善水源地監測能力
各鎮區政府要根據國家飲用水保護有關規定,開展監測能力建設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國家規定的地表水源地水質監測109項指標,地下水源地水質監測39項指標水質監測能力,同時啟動轄區環境部門水源地水質監測、衛計部門供水水質監測工作,凡出現超標數據及時上報。
(十)建立水源地監管的常效化機制
1、各鎮區政府對區域內的水源地保護工作負總責,環保、水利、衛計等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切實做好水源保護工作,推進我市水源保護工作規范化、法制化。
2、進一步加強水源地環境應急能力建設
各鎮區政府要在2017年6月底前編制本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應急預案,要根據各水源地周邊不同的環境狀況,做到一源一案,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3、各鎮區政府要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水源地污染“零報告”制度,每月月底前將水源地污染情況上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無污染發生進行“零報告”。如發生污染事故應速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4、加大水源地保護的資金投入
各鎮區政府要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劃定專項資金,用於水源地整治工作,力爭通過3年綜合整治,使我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環境狀況得到根本改善。
四、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大石橋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
五、責任分工
(一)各鎮區政府是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轄區內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摸底調查、環境綜合整治及封區管理工作。
各鎮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轄區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的拆除、取締工作;一級保護區內垃圾清理、深坑填埋、破損的市政排污管道、化糞池的摸排修復工作;養殖場周邊畜禽糞便垃圾清理工作;養殖場、飯店、廢品回收站、刷車場等污染源的搬遷取締工作;負責勘界立標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及封區管理工作等。
(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協調配合
1、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各鎮區政府開展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摸底調查,做好水源地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定期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排查,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行分級防護。
2、市衛計局負責全市飲用水水源地疫情防控、供水水質監督監測,及時發布飲水安全警報,協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聯動監測檢查工作。
3、市畜牧獸醫局負責飲用水保護區禽畜養殖戶和養殖場排查分類,制定糞污無害化處理方案。推動集約化養殖,確保飲用水一級保護區內無禽畜養殖。
4、市農業經濟發展局負責開展水源地周邊鎮區種植業地塊摸底調查工作,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科學技術,開展一級保護區有機肥替代化肥推廣,並在一級保護區范圍內逐步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補償措施,營造生態緩沖區。
5、市水利局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協調水源地或單井的關閉和封井工作,組織開展擬廢棄水源地或單井的關閉和封井。
6、市房產局及大石橋市源源水務有限公司負責未來發展供水、用水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水源地勘界立標工作;加強飲用水生產與供應環節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水源地周邊環境狀況的巡查工作,協同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聯動監測檢查工作。
7、市交通局負責勘界立標工程標志設立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資金籌集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齊抓共管,協調配合
各鎮區政府各相關部門作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者和執行者,要強化大局意識和協作精神,加強溝通協調,要按照本方案的總體要求分類制定方案,確保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二)強化保障,落實責任
各鎮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議事日程,建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長效管理工作體系,責任落實到人,使水源地環境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尋。
(三)經費保障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按照營口市的要求,我市要加大經費投入,需投入配套資金,保證飲水安全工程順利進行,保障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正常開展。將環境綜合整治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保障。
(四)加強輿論宣傳
提高廣大群眾保護飲用水水源的自覺性,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的環境意識。水源地所在鎮村要建立村規民約,營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的良好氛圍。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要搞好宣傳工作,對整治活動效果突出的村鎮及時給予報道,樹立典型。對仍沒有行動和整治效果差的單位向社會曝光,限期整改,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㈤ 企業環保檢查哪些內容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
拓展資料: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的形式一般分為例行檢查和突擊檢查,檢查方式主要有訪群眾、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等。
一、訪群眾
群眾的信訪投訴是發掘環境問題的重要信息來源,為環境監察人員提供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最好線索。環境監察人員通過走訪排污企業周邊的群眾,可以了解企業日常排污情況,甚至偷排的線索。
二、聽匯報
主要聽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對生產經營情況、環保手續履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簡要介紹。
三、查資料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查閱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台賬,涉及固體廢物的,還將檢查固體廢物的利用或處置情況,查閱相關合同和轉移手續等台賬資料。
四、看現場
主要檢查企業的生產原料、生產工藝及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復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核實是否屬於重大變動,屬於重大變動的需重新報批環評,一般變動的需在項目自主驗收中予以明確。檢查企業雨污分流落實情況、廢水及廢氣分質收集處理情況、生產現場管理情況(主要核實生產車間是否整潔有序、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情況等)。
檢查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是否正常,處理設施關鍵參數、加葯、耗材更換及維修記錄是否完備並符合邏輯,可能當場對廢水或廢氣進行取樣檢測。有污染治理設施中控系統的,還將查閱相關歷史記錄及運行曲線圖。檢查廢水、廢氣排污口設置是否規范,是否設置標志牌,廢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采樣點,是否設置了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廢氣排氣筒的數量和高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規范設置采樣孔、監測平台和安全通道。是否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不是所有排污單位都需要安裝,重點排污單位、納入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的、環評審批或現行其他環境管理制度明確要求的需要安裝),監控儀器是否運行正常。
檢查事故廢水收集池是否按要求設置,需要在事故狀態下污水可以自流進事故廢水收集池,不得設置在地上,平時保持空置。固廢貯存場所是否按相關規范進行設置,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並設置警示標志和識別標志。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至少兩人,會首先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企業無須緊張,做好配合檢查即可,即使發現違法問題,也需要積極配合,千萬不要採用拖延、圍堵等方式拒絕、阻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只要企業做好了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做好相關記錄台賬,做到達標排放,不用擔心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的。
㈥ 環保局檢查企業都查什麼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
拓展資料: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的形式一般分為例行檢查和突擊檢查,檢查方式主要有訪群眾、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等。
一、訪群眾
群眾的信訪投訴是發掘環境問題的重要信息來源,為環境監察人員提供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最好線索。環境監察人員通過走訪排污企業周邊的群眾,可以了解企業日常排污情況,甚至偷排的線索。
二、聽匯報
主要聽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對生產經營情況、環保手續履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簡要介紹。
三、查資料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查閱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台賬,涉及固體廢物的,還將檢查固體廢物的利用或處置情況,查閱相關合同和轉移手續等台賬資料。
四、看現場
主要檢查企業的生產原料、生產工藝及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復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核實是否屬於重大變動,屬於重大變動的需重新報批環評,一般變動的需在項目自主驗收中予以明確。檢查企業雨污分流落實情況、廢水及廢氣分質收集處理情況、生產現場管理情況(主要核實生產車間是否整潔有序、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情況等)。
檢查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是否正常,處理設施關鍵參數、加葯、耗材更換及維修記錄是否完備並符合邏輯,可能當場對廢水或廢氣進行取樣檢測。有污染治理設施中控系統的,還將查閱相關歷史記錄及運行曲線圖。檢查廢水、廢氣排污口設置是否規范,是否設置標志牌,廢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采樣點,是否設置了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廢氣排氣筒的數量和高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規范設置采樣孔、監測平台和安全通道。是否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不是所有排污單位都需要安裝,重點排污單位、納入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的、環評審批或現行其他環境管理制度明確要求的需要安裝),監控儀器是否運行正常。
檢查事故廢水收集池是否按要求設置,需要在事故狀態下污水可以自流進事故廢水收集池,不得設置在地上,平時保持空置。固廢貯存場所是否按相關規范進行設置,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並設置警示標志和識別標志。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至少兩人,會首先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企業無須緊張,做好配合檢查即可,即使發現違法問題,也需要積極配合,千萬不要採用拖延、圍堵等方式拒絕、阻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只要企業做好了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做好相關記錄台賬,做到達標排放,不用擔心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