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漢市居民水費收費標准
1. 武漢市居民水費收費標准分為三個階梯:
- 第一階梯:每噸5.79元
- 第二階梯:每噸6.48元
2. 對於單一用戶,月均用水量不超過12立方米(含)的部分,按照基本水價收費。超過部分則按標准加價的水費進行收取。
3. 不同區域的基礎單價可能存在差異。例如,江岸區、黃陂區等地的基準單價為5.9元/每立方米,而新洲區的某些小區單價達到6.83元。
4. 居民用水價格:
- 第一級供應價格:1.52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0.8元/立方米 = 到戶價格2.32元/立方米(適用於月用水量25立方米及以下,或月人均用水量6.25立方米及以下的家庭)
- 第二級供應價格:2.28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0.8元/立方米 = 到戶價格3.08元/立方米(適用於月用水量25立方米至33立方米,或月人均用水量6.25立方米至8.25立方米的家庭)
- 第三級供應價格:3.04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0.8元/立方米 = 到戶價格3.84元/立方米(適用於月用水量超過33立方米,或月人均用水量超過8.25立方米的家庭)
5. 非居民用水供應價格為2.35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0.8元/立方米 = 到戶價格3.15元/立方米。
6. 特種行業用水供應價格為9元/立方米 + 污水處理費0.8元/立方米 = 到戶價格9.08元/立方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條,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水庫中的水歸該組織使用。第四條規定,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