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排污應急池有什麼要求
設計要求
1、事故池容積確定應執行的標准或規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 1190-2009和中國石化安環[2006]10號等。GB50483規定的應急事故水池容積確定方法,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事故排水的項目均應適用執行。
其中消防用水量確定、圍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積確定時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14)、《儲罐區防火堤設計規范》(GB50351-2014)等有關規定執行。
最大降雨量確定按《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業給水排水系統設計規范》(SH3015-2003)等執行。必須根據項目特點、行業標准或規范、事故池容積確定的具體要求等,注意區分各標准規范的適用范圍和具體規定條款的執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
2、應急事故水池容量應根據發生事故的設備容量、事故時消防用水量及可能進入應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綜合確定。罐區防火堤內容積、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進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積、現有儲存事故排水設施的容積均可作為事故排水儲存有效容積。
計算應急事故廢水量時,裝置區或貯罐區事故不作同時發生考慮,取其中的最大值。應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對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排水能力進行校核,明確導排系統的防火、防爆、防滲、防腐、防凍、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須注意事故時進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與正常生產時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質區別,不可混淆。
一是降雨歷時不同,正常生產運營過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剛下的雨水,一次降雨過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其設計參數計算必須按GB50014規定的短歷時暴雨強度公式確定;而事故時降水量應根據事故消防時間(參照GB50016、GB50160規定一般為2~6h,Q/SY 1190規定為6~10h)確定。
二是匯水面積不同,初期雨水的匯水面積必須考慮生產區和儲存區總的匯水面積;事故時只考慮裝置區或罐區單獨的能進入事故排水系統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時匯水考慮,且應採取措施盡量減少進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統的雨水匯集面積。
4、在非事故狀態下需佔用事故池時(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佔用容積不得超過事故池容積的1/3,並應設有在事故時可以緊急排空的技術措施。污水處理事故池不可作為事故儲存設施,不能把風險進一步轉加到污水處理系統。
(1)醫療污水有沒有應急池擴展閱讀
處理方法
按作用分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按處理程度分
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來分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物質,常用物理法。一級處理後的廢水BOD去除率只有20%,仍不宜排放,還須進行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BOD去除率為80%~90%。
一般經過二級處理的污水就可以達到排放標准,常用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處理法。三級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物質,如除氟、除磷等,屬於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故水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㈡ 污水處理站中的「事故池」是什麼,怎麼建造,有什麼標准
污水處理站的事故池是在污水處理站發生事故需要緊急排放污水時,為了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正常水系,而建造的應急性設施。也可以叫做緩沖池。 事故池和污水處理設施通過管道連接。事故池的進水閥門一般應為自動控制,以便對事故及時做出反應。 事故池大小應足夠應付危機。
㈢ 應急池的建設要求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應急池建設要求有:1.環境應急事故水池的選址一般應位於全廠地勢較低處,靠近廠內污水處理站或總雨水口的末端。2.環境應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按照經環保主管部門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相關章節內容要求建設,有效容積是指污水進水管口至應急事故水池的底板水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水污染事故的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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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事故池廢水環保要求
故事池廢水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水質量標准,確保無污染排放。選址方面,應優先考慮全廠地勢較低的位置,這樣可以更有效地收集突發事故產生的廢水。同時,環境應急事故水池應該靠近廠內污水處理站或總雨水口的末端,便於快速處理。在設計水池時,需要特別注意在水池最低點設置一個不低於應急潛水泵高度的集水坑(井),以確保廢水能夠順利匯集並及時排出。
環境應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積是根據污水進水管口至應急事故水池底板的水深(高度H)和水池凈面積S來確定的。這意味著,水池的大小需要能夠滿足在最壞情況下,將所有進入水池的污水完全儲存下來,直至處理完成。這有助於確保在發生任何環境突發事件時,廢水不會溢出,從而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在設計環境應急事故水池時,還需要考慮到水池的抗浮系數,這是指在極端情況下水池能夠承受的浮力負荷,以保證水池結構的穩定性。此外,水池的設計還需進行抗凍及裂縫寬度的驗算,以確保在極端低溫條件下,水池不會因為溫度變化而出現裂縫或損壞,從而影響廢水處理效果。
綜上所述,環境應急事故水池的設計與建設需嚴格遵循國家環保標准,確保廢水處理系統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有效防止突發環境事故對周邊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的影響。
㈥ 事故應急池 污水池能不能共用一個池子
你如果在當地環保局沒有關系的話,還是不要這樣吧。被發現了處罰是很重的。
㈦ 污水處理的應急池是根據什麼設計的
污水處理廠應急池大小的設計依據是根據排放總量來設計的,應急事故池的有效內儲存容量要滿足24小時最大污水排放量。例如生產車間24小時設計排放量是400噸,那麼,事故應急池的有效容量應該是400噸,再加上10%-20%的餘量,這樣,事故池的總容量就應該是440*48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