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污水處理設備的水質檢測周期
關於排放廢水的檢測周期是根據你排放廢水的等級和種類來決定的,而且根據地區不同可能設立的規定也不同,這個應該是強制性的,也不符合環境質量體系的要求。
㈡ 廢水處理場的常規分析化驗項目有那些頻率是多少
廢水處理場對水質進行檢測的目的有兩個:①了解進水、出水的情況,觀察出版水是否符合合國家排權放標准;②控制工藝的運行狀況,判斷工藝運行是否正常。按照用途可以將廢水處理場的常規監測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1)反映處理效果的項目:進、出水的BOD5、CODcr、SS及有害物質(視進水水質情況而定)等,三班運行的污水處理場監測頻率一般為一班一次,即一日3次。
(2)反映污泥狀況的項目:包括爆氣合液的各種指標SV、SVI、MLSS、MLVSS及生物相觀察等和迴流污泥的各種指標RSSS、RSVSS、RSSV及生物相觀察等,監測頻率測頻率一般為一日1次。
(3)反映污泥環境條件和營養的項目:水溫、PH、溶解氧、氮、磷等,水溫、PH、溶解氧等一般採用在線儀表隨時監測,氮、磷的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1次。
㈢ 生活用水污水排放COD是多少
城鎮一級標准 60 二級標准120 無三級標准。
㈣ 環保在線監測自動做樣幾小時一次
生態環境部《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第6章規定了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的采樣方式。
pH水質自動分析儀、溫度計和流量計對瞬時水樣進行監測:
連續排放時,pH值、溫度和流量至少每10min獲得一個監測數據;
間歇排放時,數據數量不小於污水累計排放小時數的6倍。
CODCr、NH3-N、TP、TN、TOC水質自動分析儀對混合水樣進行監測:
連續排放時,每日從零點計時,每1小時為一個時間段,水質自動采樣系統在該時段進行時間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樣(如:每15分鍾采一次樣,1小時內採集4次水樣,保證該時間段內採集樣品量滿足使用),水質自動分析儀測試該時段的混合水樣,其測定結果應計為該時段的水污染源連續排放平均濃度;
間歇排放時,每1小時為一個時間段,水質自動采樣系統在該時段進行時間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樣(依據現場實際排放量設置,確保在排放時可採集到水樣),采樣結束後由水質自動分析儀測試該時段的混合水樣,其測定結果應計為該時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濃度。如果某個采樣周期內所採集樣品量無法滿足儀器分析之用,則對該時段作無數據處理。
如果企業設置的采樣方式不符合最新要求,應立即添置、更新采樣設備和監測儀器,以滿足現行有效的技術指南要求。否則,生態環境部門將按照自動監控設施不正常運行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