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豬場化糞池大小怎麼確定
按照每頭豬一天來源150公斤算,裝七天。
『貳』 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精神,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生態化」的原則,堅持治舊控新、疏堵結合、建管監並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市畜禽養殖業進行科學、規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養殖污染,切實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二、治理范圍
全市所有生豬養殖場、群眾反映強烈的其它畜禽養殖戶和畜禽散養密集區。
三、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的原則。畜禽養殖糞污治理由各鎮鄉、園區組織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實施治理。
(二)企業主體的原則。各個畜禽養殖場主是治污主體,必須切實承擔治理責任,強化污染治理投入。
(三)分類指導的原則。按照不同畜禽品種、飼養規模和分布區域,分類探索糞污綜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學確定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綜合治理模式。
(四)源頭控制的原則。對現有畜禽養殖場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實現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對新建畜禽養殖企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四、時間部署
治理工作分三年實施。20xx年著重對水源保護區、環境敏感區,以及距離居民較近、污染較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實施治理,治理量佔全市總養殖場數量的40%以上。20xx年、20xx年分別治理全市總養殖場數量的30%左右。
五、治理方式
(一)改造糞污輸送及排水系統。
1.實行雨污分離。各養殖戶須通過改造排水系統,實行雨水、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分離。污水收集輸送系統應採用封閉管道式,不得採取明溝或暗渠布設,徹底避免雨污合流,實現廢水減量化。
2.實行干濕分離。各養殖戶杜絕水沖糞和水泡糞做法,做到干化清糞、集中堆積。根據飼養規模、生產條件和對干糞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積的「防雨、防滲、防漏」的堆糞場所,堆積發酵,發酵後的糞肥要全部還田,有效防止糞污造成的環境污染。
(二)建設化糞池、小型沼氣和糞污收集中心。
1.建設配套三格式化糞池及小型沼氣。具體標准如下:年飼養規模為1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1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個;年飼養規模為100頭以上5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個;年飼養規模為500頭以上1000頭以下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2個;年飼養規模為1000頭以上的養豬場,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糞池1~2個,並建50立方米小型沼氣池一組。
2.建糞污收集處理中心。以鎮鄉為單位,在畜禽養殖相對集中的區域,按照生豬存欄2~4萬頭建造一個畜糞收集處理中心的標准,加快建設糞污收集處理中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是水環境整治的主要內容,是建設生態城市、發展生態農業的重要舉措。市成立由監察、農辦、環保、農委、公安、財政、國土、住建、信訪、文廣、法制等部門和各鎮鄉、園區組成的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工作領導組,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各鎮鄉、園區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組建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落實專人負責,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計劃,積極推進轄區內畜禽養殖場的治理工作,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鎮鄉、園區要樹立強烈的環保責任意識,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畜牧業污染治理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新建養殖場的有關規定。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的作用,通過典型榜樣的帶動,提高廣大養殖業主的環保認知度,引導廣大養殖業主向生態養殖模式轉變。
(三)強化區域控制。科學規劃布局畜禽養殖業發展,嚴格執行禁養區規定。呂四港鎮蒿枝港河以北,沿江公路以南區域,距鐵路、高速、交通要道、一二級河道、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其他畜禽場等1000米以內,距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畜產品加工區、垃圾及污水處理廠xx00米以內的區域,為禁止畜禽養殖區域。禁養區域內不得再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養殖場按要求進行整改或遷出。
(四)落實工作責任。各鎮鄉、園區對轄區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工作負第一責任,督促轄區內各畜禽養殖場業主切實履行好各自的治理職責,強化污染治理投入。市農委具體負責畜禽養殖的規劃和統一管理,科學確定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綜合治理模式,把好治理工作的驗收關。環保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排污許可制度,對畜禽養殖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財政局負責污染治理補助資金的籌措,確保資金及時到位,並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國土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新、擴、改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土地使用手續,並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其他各部門也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工作。
(五)加大扶持力度。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是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民心工程。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督促畜禽養殖場按治理計劃積極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市財政要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建設糞污收集處理中心,對化糞池和小型沼氣池補助50%的建設資金。各鎮鄉、園區也要落實配套資金,加大治污經費投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嚴格督查考核。市建立治理工作領導聯系制度和部門包干蹲點督查制度,加強對重點鎮、村的監督指導。市農村紀檢監察工作室要對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實行每周督查一次治理進展情況,並將督查情況報市領導組辦公室。對整治不力、進度緩慢的鎮鄉和責任單位通報批評、責令整改。要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畜禽養殖污染重點環境問題整治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