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一般規定
(1)嚴禁排人腐蝕下水道設施的污水。
(2)嚴禁向城市下水道傾倒垃圾、積雪、糞便、工業廢渣和排放易於凝集而堵塞下水道的物質。
(3)嚴禁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劇毒物質(氛化鈉、氛化鉀等)、易燃和易爆物質(汽油、煤油、重油、潤滑油、煤焦油、苯系物、醚類及其它有機溶劑等)和有害氣體。
(4)醫療衛生、生物製品、科學研究、肉類加工等製作過程排出含有病原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嚴格消毒處理,除遵守本標准外,還必須按有關專業標准執行。
(5)放射性污水向城市下水道排放,除遵守本標准外,還必須按《放射防護規定》(GBJ8一74內部試行)1執行。
(6)水質超過本標準的污水,不得用稀釋法降低其濃度,排人城市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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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下水道標准
法律分析: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准中A標准;排入GB3838地表水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二級標准為出水排入GB3838、類水域時執行。三級標准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❸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是國家標准,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的排水水質。
本標准規定了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水質、取樣與監測要求,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和個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本標准根據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程度,將控制項目限值分為A、B、C三個等級。其中,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再生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A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二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B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一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C級標准。
若下水道末端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污染物排放須根據其最終去向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污染物排放標准,且應符合C級的規定。
排水戶外排污水水質若無法滿足本標准相應限值要求,須對污水進行預處理,不得用稀釋法降低濃度後排入城鎮下水道。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GB/T 6920-1986水質 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T 7466-1987水質 總鉻的測定
GB/T 7467-1987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質 鋅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質 銅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質 銨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7485-1987水質 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測定
GB/T 7488-1987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釋與接種法的測定
GB/T 7490-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質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輻射防護規定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T 11889-1989水質;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質 苯系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1893-1989水質 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實施
GB/T 11899-1989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質硒的測定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GB/T 11903-1989水質色度的測定
GB/T 11906-1989水質錳的測定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質鎳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質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質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3192-1991水質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4-1991水質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5-1991水質水溫的測定 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
GB/T 13196-1991水質硫酸鹽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質陰離子洗滌劑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質硒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質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體的測定 體積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測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測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測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九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❹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的介紹
《中華人民抄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准: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43-2010)》是對CJ 3082—1999的修訂。與其相比,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控制項目名稱溫度、油脂、礦物油類、生化需氧量、磷酸鹽、氰化物、揮發性酚、苯胺分別改為水溫、動植物油、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總磷、總氰化物、揮發酚、苯胺類;新增控制項目總氮、總余氯、氯化物、總鈹、總銀、甲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五氯酚、可吸附有機鹵化物共12項;取消控制項目總銻;控制項目限值由兩個等級改為三個等級等。
❺ 污水cod排放標准
排入污水處理廠按照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准或者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OD通常在400~500mg/L。如果水量小,濃度可以高一些。如果水量大,需要安裝在線監測儀器,控制較嚴格。如果排入外環境,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COD允許濃度與行業與執行的標准有關,一般行業一級排放標准10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