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飯店開在小區外的街道旁<整條街都做餐飲),但屬物業收費范圍,因排污下水道長期無人清埋現在經常堵塞,找
這個要看堵塞的污水管道屬於物業管理紅線內的,還是大市政的。
按照你內的說法,飯館開在小容區外面,那麼飯館的下水不會通過小區管道進入市政污水管道,而是直接進入大市政管道的。
大市政管道的疏通,由市政管理部門負責,你可以聯系市政服務熱線反映此事。
如果市政部門現場確認是物業的負責區域,則你可以通過市政部門投訴物業。
⑵ 餐廳廚房排煙,可以往地下管道排嗎
不可以,因為煙氣的比重輕根本不會往下走而是往上漂浮的。環評環保局明確規定,餐飲企業必須擁有合法合格的排煙管道,禁止排煙管道通過下水道排除。
(2)飯館的污水能否走小區管道擴展閱讀:廚房排煙注意事項
風向考慮
一般在考慮廚房排煙的時候都要注意到風向問題,在排風口的選擇上就要做好基礎考慮。可以實現對當地的風向有基本了解,看看如何安裝排煙位置比較合適,要避免油煙倒流等問題,反而影響到自我實際居家舒適性和衛生性。
管道布局
廚房的排煙都是會用到各種管道等,在設置布局的時候也就要有全面了解。注意根據自我廚房的空間大小和布局情況考慮,要先預留副煙道,主煙道是貫穿樓梯,而副煙道一般都是獨立存在,因此在設置的時候就要有明確劃分。
位置選擇
廚房的排煙管道安裝也要注意到位置考慮,為保障良好的排煙效果,建議廚房的管道不要太長,越短越好。管道如果太長的話都會直接導致油煙集聚,很難排出去,而且會倒流到室內,排煙效果差,導致居家油煙味濃重。
勤換閥門
在廚房的排煙管道安裝上要注意的事項很多,比如止閥門都要經常更換,這是為了有更好的排煙效果。止閥門其實也是為了保護排煙管,讓排煙效果都更為明顯,對用戶們來說也都可以有更好的居家舒適性,排煙效果明顯。
⑶ 開一家飯店要有哪些法律文件
第一 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第二 辦理稅務登記 第三 辦理衛生許可證
開飯店,需要辦公司執照,需要提交戶籍證明、職業狀況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到轄區工商所登記注冊。
還有衛生,環保和消防也要審批。記住,要到防疫部門辦衛生許可證,之後才可以辦營業執照。並且保證你的員工都拿到防疫部門的健康證,這樣才可以上崗,有些地方的店面要注意,政策不允許開飯館的。
還有就是廚房間不得小於8個平方,沒到8平方的話執照是批不下來的!
不知道你在哪個地方,下面附一個某地條例,作為參考: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消費者自娛自樂的營業性歌舞、游藝等場所(以下統稱娛樂場所),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本市對娛樂場所的發展實行規模控制、布局合理的方針。
本市提倡健康有益的、大眾化的文化娛樂活動,鼓勵和扶植具有民族風格和時代精神的文化娛樂活動,培育和發展農村文化娛樂市場,限制不適於發展的娛樂項目,依法打擊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條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娛樂場所進行管理。
第五條 下列地區不得設立娛樂場所:
(一)東西長安街及延長線(建國門至復興門)。
(二)中央黨、政、軍等主要機關周邊200米之內。
(三)大、中、小學校周邊200米以內。
(四)居民樓內(含商住兩用樓)。
(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不宜設立娛樂場所的地區。
第六條 下列場所內不得設立電子游藝場所:
(一)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
(二)青少年宮、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
(三)群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
第七條 在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范圍以外的其他市級以上黨、政、軍等機關和區縣級以上醫院周邊200米以內申請設立歌舞娛樂場所、電子游藝場所,申請人應當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報紙上就該娛樂場所的設立意向連續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內,上述范圍內的機關、醫院不提出反對意見,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受理。
第八條 設立娛樂場所,其經營面積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歌舞娛樂場所的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
(二)檯球廳經營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球台間距不少於1.5米。
(三)電子游藝廳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
第九條 設立娛樂場所除具備《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等以上學歷。
(二)場所內的燈光、音響必須符合文化部頒布的技術標准,操作人員必須有文化行
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格證。
(三)娛樂場所內的設施、設備應符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按要求配備安全技術防範設施、器材。
第十條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擬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簡歷、學歷證明。
(四)組織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
(五)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
(六)設備名稱、型號和數量及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製品來源、數量。
(七)歌舞娛樂場所燈光、音響檢測合格證明。
(八)場所地址方點陣圖和場所平面圖。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場所建築安全使用證明和場所平面圖。
(二)場所防火檢驗合格證明。
(三)場所內大型設施、設備(指迪斯科舞廳、大廳內的大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無《條例》第十條所列情形的證明。
(五)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審核合格證明。
(六)場所安全保衛制度。
第十二條 下列經營單位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的限制;
(一)星級賓館、飯店。
(二)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場或寫字樓,以及集歌舞、電子游藝、檯球等娛樂項目為一體的綜合性娛樂服務場所。
第十三條 申請設立娛樂場所,申請人須持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到區縣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辦理審核手續。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應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給予書面答復。申請人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審核合格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經營單位內設娛樂場所的,應當單獨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後30日內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從業人員登記表和保安公司出具的保安人員情況材料。
(二)經營場所火災和公眾責任險保險單復印件。
第十五條 有營業性演出的歌舞娛樂場所,須遵守國家營業性演出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歌舞娛樂場所須在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電子游藝場所須在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非法定節假日禁入標志。對未成年人的年齡有異議的,應請其出示身份證明。未成年人在法定節假日進入電子游藝場所,須由成年親屬陪同。
前款所稱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際兒童節、國慶節和雙休日。
第十七條 電子游藝場所使用的機型、機種、電路板由區縣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電子游藝場所增加或更換機型、機種、電路板的,自增加或更換之日起3日內報區縣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未經審核的,不得從事營業活動。
第十八條 娛樂場所的營業時間不得早於8時,晚於凌晨2時;特殊情況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第十九條 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第二十條 娛樂場所的安全管理,必須遵守《條例》和下列規定:
(一)歌舞娛樂場所定員標准為歌舞廳每2平方米1人。
(二)保安人員數量按場所核定定員的一定比例配備,定員不足100人的,保安人員
不得低於5名。
(三)娛樂場所內設置的包間、包廂,應當在房門上安裝高度適宜、面積不小於0.2平方米、能夠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窗口,不得設置內鎖和套間、衛生間;設置長明燈,不得設置可調燈光。
(四)禁止在歌舞娛樂場所內以陪酒、陪舞、陪唱等形式從事有償陪侍活動。
(五)電子游藝場所不得給予消費者貨幣、獎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質獎勵。
第二十一條 向娛樂場所經營者出租場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向承租人進行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防火、防盜和防止發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二)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嫌疑的,應當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不得包庇、縱容。
第二十二條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每年對娛樂場所的審核項目進行年檢。
第二十三條 未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審核,擅自設立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或者娛樂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條例》規定情節嚴重,必須立即制止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予以取締,並可以暫扣其從事違法經營所使用的器材設備,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暫扣器材設備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第二十四條 娛樂場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擅自延長營業時間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放任、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由公安
機關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不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年檢或年檢不合格仍繼續營業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因違反《條例》規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自執照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辦原經營項目,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得再從業於娛樂場所經營活動。
第二十八條 各級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或者為違法行為者通風報信、提供保護、包庇違法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屬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在遠郊區縣設立的娛樂場所經營面積標准可以適當降低,具體標准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 有音樂演奏或卡拉0K設備和表演活動的旱冰場、酒吧、茶座、餐廳等場所兼營娛樂項目的,參照《條例》和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在本辦法實施以前已開辦的娛樂場所,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整改;凡不符合《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限期轉業或停業。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娛樂場所員工基本規章制度
(1) 嚴格遵守作休時間,上下班打卡簽退,不無故缺席,不擅自職守,有事請假。
(2) 當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時應服從安排。
(3) 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保持精神飽滿,情緒愉快。
(4) 不該說的不說,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 上崗時不吃零食、不吸煙、不會客、不接聽私人電話。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費、私收回扣、不隨意接受禮物。
(7) 不亂動客人的物品,不亂拿客人遺失拋棄的物品。
(8) 任何情況下不客人爭辯,不與領導同事爭辯。
(9) 愛護公共財產,節約能源。
(10) 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變動收費標准。
(11) 未經同意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內部一切管理資料及有關消息。
2、 著裝儀容
(1) 服裝:按公司規定服裝上崗。
(2) 工牌:員工工牌一律佩帶於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時間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無污,不赤腳穿鞋,女肉色襪,男深色襪。
(4) 頭發:應天天洗頭,保證無頭宵,均貼,不可蓬亂。(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員工以淡妝上崗,男員工保證隨時面部清潔。
(6) 手機、BP機、相關物品一律不得佩帶上
(7) 班前自檢查儀容儀表後方可上崗。
3、 形體規范
(1) 站姿:堅持站立服務,挺胸、收腹、沉肩、兩腳分開15厘米左右,站姿優雅,棉帶微笑。
(2) 眼睛平視服務對象,不斜視客人或東張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病。
(3) 兩手自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為主、男士兩腳與兩肩同寬。
4、 禮節禮貌
(1) 熟悉掌握問候語言,主動問候客人,能夠根據時間、場所、情景、接待對象的不同,准確應用問候禮節。
(2) 熟悉掌握稱呼禮節,根據客人應用不同稱呼親切和諧,盡量記住客人的姓氏、職位,以便再次遇見時准確稱呼。
(3) 熟悉掌握應答禮節,根據場景,准確回答、反應靈敏,應對得體。
(4) 熟悉掌握迎送禮節,根據迎接、送別,做到講究禮儀順序、禮儀形式,語言親切准確示意得體。
(5) 掌握操作禮節,服務操作規范,不打擾客人,禮貌大方。
(6) 當客人走過時,主動問好,當領導經過主動點頭致意。
(7) 對客人時時表示謙虛大方、朴實、表情自然、面帶微笑、態度誠懇。
(8) 尊重客人習慣習俗和動作,不評頭論足,按客人習慣和要求提供服務。
(9) 與客人交談時保持微笑,聲調平穩,站立直腰挺胸,姿態優美,注重傾聽,不插嘴,精神集中,時時表示尊重。
5、 崗位職責(服務員)
(1) 熟悉本區域的設施設備,項目特點,負責本區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為客人隨時提供有效的服務。
(2) 具有本區域娛樂項目的基本知識,熱情大方主動,有禮貌的接待來客,引導、安排客人入座,善於運用語言技巧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務。解決客人要求及疑難問題。
(3) 負責所屬區域的清潔衛生,在主管的領導安排下,每日清潔衛生,保持設施設備的衛生,環境整潔,空氣清新。
(4) 負責場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證營業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門的規章制度。
(6) 與部門和其他的部門員工緊密配合,協作完成各項工作計劃和安排。
按公司規范內容,對新進員工進行傳幫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