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的臭味對懷孕有影響嗎
有臭味就肯定是有影響了,至於對懷孕是否有影響,需要臨床醫學證明,這是一個沒有答案,互相扯皮的事情。中國人只有一次懷孕機會,建議安全第一。 首先,污水處理廠應該與居民區距離大於300米以上。一般情況下市政污水處理廠排放的臭氣主要有氨(污水廠防護帶邊緣測得允許排放的最高濃度是1.0毫克/立方米),硫化氫...(
B. 污水處理廠裡面污水池散發臭氣的量(每平方米散發的量)大約是多少有相關的計算公式嗎
表1 臭氣濃度控制參考值
序號 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1 氨 1.5 4.0
2 硫化氫 .06 .32
3 甲硫醇 .007 .02
4 甲硫醚 .07 .55
5 臭氣濃度(倍數) 20 60
6 甲烷氣(廠區最高濃度) 5 5
7 氯氣 .4 .6
表2 污水處理廠構築物脫臭通量
設施名稱 通風量 備注
沉沙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在漏鬥上加蓋辦事為3~5次/小時
泵房 3~5次/小時或根據發熱量計算 考慮內燃機用氣
鼓風機房 3~5次/小時或根據發熱量計算
電氣室 根據發熱量計算
發電機房 3~5次/小時 考慮內燃機用氣
初沉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曝氣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非作業空間 1.2×曝氣空氣量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
加氯機房 5~7次/小時
污泥濃縮池 二層蓋板作業空間 3~5次/小時+1.5×曝氣空氣量
非作業空間 1~3次/小時
廠房式蓋板作業空間 5~10次/小時
污泥濃縮機房 3~10次/小時 熱處理時採用其他方法
一般機械室 3~5次/小時
管廊 3~5次/小時
2.1 土壤脫臭技術
2.1.1土壤脫臭原理及特點
土壤脫臭機理主要可分為物理吸附和生物分解兩類,惡臭氣體-如胺類、硫化氫、低級脂肪酸等水溶性臭氣類,被土壤中的水分吸收去除,而非溶性臭氣則被土壤表面物理吸附繼而被土壤中微生物分解。土壤脫臭法特點:① 維護管理費用低,效果與活性炭脫臭同等,② 處理1m2的臭氣需2.5~3.3 m2土地;③ 但不適於降暴雨、下大雪地區;對於高溫、高濕和水分、塵土、微塵等氣體須予處理。
2.1.2 土壤和參數
設計土壤脫臭時選擇的土壤指標應是:腐殖土為好,亞粘土等紅土需摻入雞糞、垃圾和污泥肥料進行改良後使用;礦質土和粘土不宜。土壤水分40~70%為宜。過於乾燥的土壤需裝設水噴淋器。種植草坪土壤表面保持傾斜,作為防降暴雨的措施。
日本經驗得出:
臭氣通過土壤中速度:2mm ~17mm/s;
設計一般選為5mm/s;
有效土壤厚度為50 cm;
臭氣與土壤接觸時間為1分40秒;
臭氣通過活性炭速度:30cm~40cm/s;
有效厚度為40cm;
臭氣與活性碳接觸時間為1秒。
2.1.3 工程範例
(1)日本某處土壤脫臭床
臭氣風量:600m3/min
臭氣與土壤接觸時間:2.7m3/m2min
需土壤面積:1580m2
(2)我國某處污泥脫水機房土壤脫臭床
脫水機房容積:V=450m3
設換氣周期:每小時3次(20min)
換臭氣量:22.5m3/min(450m3/20min)
脫臭負荷:設2.7m3(臭氣)/m2(土)min
需土壤面積(計算值):8.3m2
(設計值):25m2
結構設計(自土壤表層向下)
2.3 高能離子脫臭技術
2.3.1 技術簡介及工作原理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是瑞典的高新技術,它能有效地清除空氣中的細菌、可吸入顆粒物、硫化合物等有害物質。使人的嗅覺感受到模擬自然的清新空氣。它的核心裝置是BENTAX離子空氣凈化系統,其工作原理是置於室內的離子發生裝置發射出高能正、負離子,它可以與室內空氣當中的有機揮發性氣體分子(VOC)接觸,打開VOC分子化學鍵,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對硫化氫、氨同樣具有分解作用;離子發生裝置發射離子與空氣中塵埃粒子及固體顆粒碰撞,使顆粒荷電產生聚合作用,形成較大顆粒靠自身重力沉降下來,達到凈化目的;發射離子還可以與室內靜電、異味等相互發生作用,同時有效地破壞空氣中細菌生存的環境,降低室內細菌濃度,並將其完全消除。最終的效果是使室內空氣變得象雨後森林般的純凈。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在歐洲諸國應用於醫院、辦公樓、公眾大廳等,以空氣凈化以致達到模擬自然森林空氣清新的效果。近些年逐步開發應用於污水處理廠和污水提升泵房的脫臭方面,法國、英國、蘇格蘭、瑞典等國的應用實例很多。
2.3.2 天津市某污水廠試驗效果
(1)試驗場地
脫臭中試場地選擇在天津市某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實驗室內,臭源是脫水污泥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臭氣。
(2)試驗條件:
①污泥中試實驗室
總容積:30m3 (3×4×2.5m3) ;
污泥發酵倉直徑φ600mm,長3m;
臭氣測試點與發酵倉的水平距離為1m;
高能離子凈化系統主機及通風系統置於室內。
②臭氣源
260kg脫水污泥投入到回轉式污泥發酵倉中;
為了加強臭氣強度,污泥採用了太陽能加熱。
③高能離子凈化系統
離子機規格型號:2—E—S氣流:0.42m3/s
空氣處理量:1500m3/h 功率:22w
為離子發射系統配套的通風系統;
④ 測試項目
負離子濃度;VOC(有機污染)氣體總量;
H2S、O2、CO、CH4濃度。
⑤ 試驗數據分析及評價
9小時連續運行,臭源VOC濃度周期性變化從25~100ppm,室內則從15~16.7ppm逐漸衰減到0~1ppm;室內測點離子濃度始終保持在160~170Ions/cm3;H2S氣體濃度也保持為0。
試驗結果變化曲線見圖1及2。
⑥ 試驗結果評價
A試驗所採用的VOC測定儀,離子檢測計和有毒有害氣體測定儀都是先進的攜帶型儀器,靈敏度很高,能保證數據的可靠性;
B試運行是污泥發酵倉及太陽能加熱後的污泥臭氣,臭氣強度高,通過BENTAX離子空氣凈化系統凈化,僅1小時後,VOC濃度降低至零,離子濃度升高,H2S氣體由4.0ppm減小到0,人員嗅覺感覺臭味明顯下降。負載試驗是在脫水污泥處置臭源條件下進行的,臭源VOC濃度從25~100ppm,室內測點則從15~16.7ppm逐漸衰減到0~1ppm;離子濃度始終保持在160~170 Ions/cm3;H2S氣體濃度也保持為0。
技術結論意見為:通過利用高能離子除臭,在上述試驗條件下,除臭效果技術上是可行的。
C 經濟分析
在本實驗條件下,高能離子凈化系統對污水廠脫水污泥臭氣的凈化效果較顯著,運行成本分析如下:
24小時運行耗電量僅為0.53kwh;
單位空間耗電量為0.018 kwh/m3.d;
按每度電0.45元計算
凈化1立方米臭氣的成本約為0.0081元/m3.d;
污泥脫水車間以1000 m3為計;
則運行成本直接耗電費用為8.1元/d。
C.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ICS 13.060 .30
Z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發布 2003-07-01 實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本電子版內容如與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標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圍.............................................................................................................................3
2.規范性引用文件.........................................................................................................3
3.術語和定義.................................................................................................................3
4.技術內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3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6
4.3 污泥控制標准...................................................................................................7
5.其他規定.....................................................................................................................8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
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
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執行本標准。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
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准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GB18918-2002
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 城鎮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
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鎮污水處理廠(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 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
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 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
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 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計43 項。
4.1.1.2 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
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
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
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 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
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
准。
4.1.2.2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
游泳區除外)、GB3097 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
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類
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
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 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 和表2 的規定。
4.1.3.2 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 的規定執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設的1 1.5 3 5
9
總磷
(以P 計)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 大於35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60%;
BOD 大於16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
表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GB 18918-2002
6
表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CL 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樣與監測
4.1.4.1 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
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 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 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7 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
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 位於GB3095 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
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GB18918-2002
7
4.2.1.2 位於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
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4 的規定執行。
表4 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 單位 mg/m3
序號 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氫 0.03 0.06 0.32
3 臭氣濃度(無量綱) 10 20 60
4 甲烷(廠區最高體積濃度 %) 0.5 1 1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廠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GB16297 中附錄C 和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2h 采樣一次,共採集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8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5 的規定。
表5 污泥穩定化控制指標
穩定化方法 控制項目 控制指標
厭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機物降解率(%) >50
蠕蟲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糞大腸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污泥脫水處理,脫水後污泥含水率應小於80%。
4.3.3 處理後的污泥進行填埋處理時,應達到安全填埋的相關環境保護要求。
4.3.4 處理後的污泥農用時,其污染物含量應滿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條件須符合GB4284 的
有關規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農用時污染物控制標准限值
最高允許含量(mg/kg 干污泥)
序號 控制項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鹼性土壤上
(pH>=6.5)
1 總鎘 5 20
2 總汞 5 15
3 總鉛 300 1000
4 總鉻 600 1000
5 總砷 75 75
6 總鎳 100 200
7 總鋅 2000 3000
8 總銅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類 3000 3000
11 苯並(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英/多氯代二苯並呋喃
(PCDD/PCDF 單位:ng 毒性單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 計) 500 500
14 多氯聯苯(PCB) 0.2 0.2
4.3.5 取樣與監測
4.3.5.1 取樣方法,採用多點取樣,樣品應有代表性,樣品重量不小於1kg。
4.3.5.2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9 執行。
4.4 城鎮污水處理廠雜訊控制按GB12348 執行。
4.5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包括改、擴建)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準的時間為准。
5.其他規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水資源用於農業、工業、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時,
還應達到相應的用水水質要求,不得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6.1 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不能達到本地區環境功能要求
時,可以根據總量控制要求和環境影響評價結果制定嚴於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並
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 定 方 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1 化學需氧量(COD) 重鉻酸鹽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釋與接種法 2 GB7488-87
3 懸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總氮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餾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總磷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釋倍數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2 糞大腸菌群數 多管發酵法 1)
13 總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10ng/L GB/T14204-93
15 總 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總 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總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總 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總 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總 鈹 活性炭吸附-鉻天菁S 光度法 1)
22 總 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鎘試劑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總 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總 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總 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總硒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並(a)芘 高壓液相色譜法
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揮發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總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類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總硝基化合物 氣相色譜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氣相色譜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續表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35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樂 果 氣相色譜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氣相色譜法
藏紅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頂空氣相色譜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6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7 對-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8 間-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氣相色譜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對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譜法 1.0μg/L 1)
56 間-甲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譜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9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0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 計)
微庫侖法
離子色譜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表8 大氣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氨 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氫 氣相色譜法 GB/T14678-93
3 臭氣濃度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氣相色譜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乾法 1)
2 有機質 重鉻酸鉀法 1)
3 蠕蟲卵死亡率 顯微鏡法 GB7959-87
4 糞大腸菌群菌值 發酵法 GB7959-87
5 總鎘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總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總鉛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總鉻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總砷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黃素比色法 2)
11 礦物油 紅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並(a)芘 氣相色譜法 2)
13 總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總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總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
英/多氯代二苯並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毛細管氣相色譜/
高分辨質譜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聯苯(PCB) 氣相色譜法 待定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城鎮垃圾農用監測分析方法》
2)《農用污泥監測分析方法》
D. 污水處理廠釋放的臭味對人有危害嗎
生活污水沒有害,但是工業污水對身體是有點害的,有害成分主要集中在氣體和污泥中專。
污水處理中難免屬會有臭味其味道主要來源於待處理的污水中含有易揮發異臭味的化合物,經設備攪動、翻轉等機械運動,使得這些化合物揮發出來,產生異臭味。
污水在輸送、儲存等過程中因微生物作用,釋放異臭味。還有就是污水處理過程中,因工藝條件和要求造成異臭味的產生。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異臭分子,主要是含氮、含硫的化合物,如氨氣、硫化氫。
只要按照國家綜合污水處理要求進行污水處理,使處理過的污水達標,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4)山西污水廠臭氣地方標准擴展閱讀:
國家標准GB14554-93將惡臭定義為: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壞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
工業生產、市政污水、污泥處理及垃圾處置設施等是惡臭氣體的主要來源。
惡臭氣體主要產生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的排污泵站、進水格柵、嚗氣沉沙池、初沉池等處,污泥處理過程中的污泥濃縮、脫水干化、轉運等處,垃圾處理過程中的堆肥處理、填埋、焚燒、轉運等處,以及化學制葯、橡膠塑料、油漆塗料、印染皮革、牲畜養殖和發酵制葯等相應的產生源處。
E.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城鎮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城鎮污水處理廠()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primarytreatment)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項。
4.1.1.2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4.1.2.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
、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和表2的規定。
4.1.3.2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的規定執行。
4.1.4取樣與監測
4.1.4.1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取樣頻率為至少每兩小時一次,取24h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監測分析方法按表4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位於GB3095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
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B標准1化學需氧量(COD)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5)102030603懸浮物(SS)102030504動植物油135205石油類13515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51257總氮(以N計)1520————8氨氮(以N計)5(8)8(15)25(30)——9總磷(
以P計) 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11.535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0.513510色度(稀釋倍數)3030405011PH值6~912糞大腸菌群數/(個/L)103104104——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
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4.2.1.2
位於
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
中
200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建設
(包括改、
擴建)
的城鎮污水處理廠,
實施標準的時間為
2006
年
1
月
1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
之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
5
的規定執行。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
硫化氫、
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
GB16297
中附錄
C
和
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兩小時采樣一次,共採集
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
6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
7
的規定。
F.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1、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2、一級A、一級B指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中的規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3、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6)山西污水廠臭氣地方標准擴展閱讀:
《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將水環境質量標准與行業排放標准進行有效銜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規形式予以確定。
目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類標准,這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40mg/L、2mg/L、0.4mg/L。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標准制訂有關規定,地方標准可以嚴於國家標准。我省作為北方地區,降水南北空間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態基流。特別是冬春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企業排放入河的廢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衡量仍是劣Ⅴ類。企業達標排放的污水入河後,因河道在冬春季無生態基流、
無自然凈化能力導致國考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只有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格要求到地表水Ⅴ類標准,才能確保河流達地表水Ⅴ類水質。
這是水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和創新,是破解我省企業排水達標、地表水水質不達標難題的重大舉措,是走出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選擇。
G. 有沒有人知道污水處理廠惡臭污染物濃度和臭氣強度對應表的出處!
惡臭強度這個你可以參考一下《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93);
當中有明確的說明和判定方法,這個強度完全是人為感覺的,
H. 污水處理臭氣處理,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臭氣強度是與其濃度的高低分不開的,《惡臭防治法》將兩者結合起來確定了臭氣強度的限制標准值。大量採用歸納法計算得出的數據表明,惡臭的濃度和強度的關系符合韋伯定律
I. 污水處理廠的臭氣能飄到多高的高空
臭氣的擴散跟當地的天氣,氣壓,風向等因素有關,一般來說,在天氣晴好的版情況下,15m以上權就擴散完全了,但是在逆溫,陰天等惡劣天氣條件下,臭氣容易久久不散,有時可持續長達20小時。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臭氣,一般來說,因有機質含量高,主要有硫化氫、氨氣等有惡臭氣體組成,長期處在這種氣體的影響下,容易對眼睛、肺部產生長久刺激,容易患上鼻炎、眼睛迎風流淚、眼乾眼澀等病症,只要氣體濃度不是太大,短期是沒有太大的影響,時間長了不行,濃度過大也不行,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一般來說,城市污水處理廠是政府公共設施,現在的環保形勢下,根據最近」兩高「共同發布的相關法律司法解釋,俗稱:"環保十四條",就目前來看,短期內基本無搬遷的可能。
還有樓上的,你的意思就是只能老百姓認倒霉了嗎?如果城市污水處理廠給居民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弊大於利了,為什麼不能讓其搬遷?
J. 污水處理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標準是多少
根據《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中《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准》建表〔2001〕77號,污水廠產生臭氣的生產設施的應設置不小於50-10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防護綠帶50-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