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根據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628-2008,9.3 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3.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臭氧選取,帶井試內驗。並無准確嚴格數字,而9.3.6對管道內徑大於700mm是有明確的規定,
②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問題
閉水試驗做法不對
1、灌滿水後應先浸泡24小時,然後補滿水
2、閉水試驗水頭以上游(上游指坡度的高端)檢查井處設計水頭加2 m計,當超出上游檢查井井口時,以井口高度為准,所以實驗水頭低了
正確的做法是:計算水頭標高12.2+0.4+2=14.6米,即最上游檢查井口(12.2+2.6=14.8)往下0.2米,把下游倆井加砌高到標高14.6米,然後灌水,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少於30min。
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q=W/(T×L)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4.5*4.5π*0.2=12.7升)
T——實測滲水量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GB 50268-2008 給排水管道施工驗收規范,化學建材管道的允許滲水量Q=0.0046D(內徑)=1.84立方米/24H每公里
實測滲水量是=12.7*1000米/80米=0.15875立方米<1.84立方米/24小時每公里
所以結果是合格的,只是按理論步驟來說不對
目前下水管道的閉水實驗,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現將管道兩端的管堵應封堵嚴密、牢固,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然後在豎井上埠處通過磚砌起一個高於地面的圓筒,再將磚砌的圓筒與豎井上埠進行抹灰封閉,由於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左右
③ 污水管道和檢查井的閉水試驗怎麼做
閉水試驗也叫蓄水試驗,要放滿水,水要有足夠容積。 蓄水試驗的蓄水深度應不小於20mm,蓄水高度一般為30-40mm,蓄水時間不得低於24小時,移步樓下,觀察樓下樓頂有無漏水現象,無漏水現象視為合格。閉水試驗應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形成流水段實驗,在管道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試驗段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依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第9.1.9條: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條件允許時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井段。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試驗從上游往下游分段進行,上游實驗完畢後,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各階段說明如下: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公式中:q——實測滲水量(L/(min*m));W——補水量(L);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L——試驗管段的長度(m);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閉水試驗工具為閉水試驗氣囊:採用優質復合橡膠與高分子材料經高溫硫化工藝製成的一種彈性大、抗老化、耐磨性好、密封嚴密的管道閉水試驗的用橡膠產品,它可在不同管徑、不同平面和不同位置上快速阻斷水流,是地下管道進行輸排水和淤污治理的理想工具。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構築物多為露天開敞式,由於溫度的變化,風力的影響及空氣的對流等因素的影響使池內水量蒸發,水池面積越大,則由於蒸發造成水量損失越大,對於這一因素如果不加考慮,則勢必造成總滲水量數值偏大,導致錯判。所以,在測定水池水位下降的同時,必須對蒸發量的大小進行定量的測定。
(3)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擴展閱讀:
閉水試驗試驗條件: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閉水試驗
④ 市政管道閉水試驗怎麼做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
公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對於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⑤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有不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沒有明確規定多少米為一個試驗段。
根據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628-2008,9.3 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3.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臭氧選取,帶井試驗。
並無准確嚴格數字,而9.3.6對管道內徑大於700mm是有明確的規定。
閉水試驗前,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不影響其它用水: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鍾時:
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
試驗滲水量計算,可往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
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不少於30分鍾,不得影響周圍環境,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48q)*(1000/:閉水試驗的水位,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試驗程序 在具備了閉水條件後,無漏水和嚴重滲水, 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滲水量 q---閉水管道30分鍾的滲水量 L---閉水管段長度 當Q≤允許滲水量時,即可進行管道閉水試驗。
在污水排水區域內,對管道系統的埋深起控製作用的地點稱為控制點。
如各條管道的起點大都是這條管道的控制點。
這些控制點中離出水口最遠的一點,通常就是整個系統的控制點。
具有相當深度的工廠排出口或某些低窪地區的管道起點,也可能成為整個管道系統的控制點。這些控制點的管道埋深,影響整個污水管道系統的埋深。
確定控制點的標高,一方面應根據城市的豎向規劃,保證排水區域內各點的污水都能夠排出,並考慮發展,在埋深上適當留有餘地。
另一方面不能因照顧個別控制點而增加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
為此,通常採取諸如加強管材強度,填土提高地面高程以保證最小覆土厚度,設置泵站提高管位等措施,以減小控制點管道的埋深,從而減小整個管道系統的埋深,降低工程造價。
⑥ 為什麼污水管道必須做閉水試驗
因為污水管道的水中含有腐蝕性的成分,對環境也有污染,所以污水管道必須做專閉水屬試驗,以檢測是否有滲水、漏水的現象。根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10.3.1》中規定,污水、雨污水合流及濕陷土、膨脹土地區的雨水管道,回填土前應採用閉水法進行嚴密性試驗。
⑦ 為什麼要做污水管道閉水試驗
因為污水管道的水中含有腐蝕性的成分,對環境也有污染,所以污水管道必須做閉水試驗,以檢測是否有滲水、漏水的現象。根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10.3.1》中規定,污水、雨污水合流及濕陷土、膨脹土地區的雨水管道,回填土前應採用閉水法進行嚴密性試驗。
閉水試驗應在管道填土之前進行。試驗前,用1:3水泥砂漿試驗段兩井內的上游管口砌24cm厚的磚頭,並用1:2.5砂漿抹面,將管段封閉嚴密。當堵頭砌好後,養護3~4d達到一定強度後,方可進行灌水試驗。灌水前,應先對管介面進行外觀檢查,如抹帶有裂縫,脫落等缺陷,應及時進行修補,以防灌水時發生漏水而影響試驗。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小於30min。閉水試驗需採用閉水試驗氣囊(閉水堵),根據管徑大小氣囊有多種型號,需採用相應的型號進行試驗。排水管道閉水試驗允許滲水量應符合規定。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允許滲水量300允許滲水量(m3/(24h.km))21.62,400允許滲水量(m3/(24h.km))管道工程大都是地下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