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偷排大量生產廢水該怎麼處罰
企業偷排大量生產廢水要進行罰款處罰,造成嚴重污染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1)企業偷排污水整改擴展閱讀:
《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二十二條
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
B. 企業偷排污水老闆與員工誰承擔責任
老闆,企業偷偷排放首先作為員工是沒有自主決定權利的,除非老闆有辦法證明確實是因為員工疏忽或者員工私自更改才會變成員工承擔責任,不過最後還是免不了老闆承擔一部分
C. 如何管理企業非法排污現象
4月1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發布會,水環境管理司司長張波回答記者提問。
中央電視台:最近媒體曝光了多家企業違法違規排放廢渣、污水等現象,想問一下怎麼看還有一些企業明目張膽違法排污現象,怎麼建立長效機制進行監管。
我們生態環境保護是全面的,是協調的,而不能是局部的,不協調、不平衡的,這是我想講的第二點。
第三,根據我了解的情況,江蘇省的同志已經連夜組成工作組趕赴了現場進行調查,我相信他們很快就會有一些調查結果出來,會向大家通報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也會持續關注這件事情,並加強督辦,確保這件事情得到依法的處理。
內容來源:網易新聞
D. 發現有企業偷排污水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撥打12369投訴舉報,也可以直接到當地環保局投訴舉報
E. 企業偷排污水,應該收到什麼處罰,相關具體法律
關於工廠企業偷排工業廢棄物的相關處罰,主要是依據《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城市高空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罰。
F. 企業偷排未處理的污水怎麼辦
保留證據!
分別向企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和有關媒體舉報!
如果有勾結瞞報現象,可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再舉報!
G. 企業偷排污水老闆與員工誰承擔法律責任
老闆吧
H. 企業偷排漏排污染物,會受到什麼處罰
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8)企業偷排污水整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I. 怎麼樣控制上游企業偷排污水的行為
按照不同法律的規定處理結果不同:
1、偷排污水至海洋的,按海洋法的相關規定處罰10萬元,責令整改;
2、如果按環保法的規定,偷排超標污水情節嚴重的,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
3、偷排至地表水系的,按水法處理處應繳納排污費3-5倍罰款;造成污染事故的,處罰金額可能高達100萬,並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憑記憶回答,可能不準確,建議查一下這幾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J. 規模企業偷排污水 鎮級政府承擔哪些責任
minute by some stroke of fort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