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雨水.污水處理系統驗收應該注意哪些
1. 雨、污排水系統竣工圖;
2. 雨、污排水系統PID圖;
3. 現場檢查:雨、污分流率、標高等
2. 北京某小區物業居然給居民用污水怎樣檢查出污水和自來水有什麼區別
如果從肉眼分辨不出來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聞氣味。或者通過其他的方式進行檢測。
3. 業主將污水管堵塞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嗎
這不是違反物業管理條例,而是蓄意損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如果因此發生嚴重後果,最少會受到治安處罰。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4. 物業公司直接將生活污水排放河流違法嗎
你好!這個是違法的,舉證後,發送環保局舉報吧,比如微信,電話,郵件都可以,污染環境太可恥了。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得到您的採納!
5. 房屋外的污水管道屬於物業維修范圍嗎
房屋外的污水管道屬於物業維修范圍,原因如下:
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維修范圍與維修責任一般在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 一般來說,在保修期內,物業對房屋的質量問題都有維修責任;若過了保修期,則由業主自行承擔,主要是包括:室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水、電、氣等戶內管線,設施和自用陽台等。
另外,物業公司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包括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共用天線、消防設施、綠地等承擔維修責任。
6. 請問目前國家對小區物業費及排污水費有什麼法律嗎污水費收取的標準是什麼是用多少水就收多少嗎
每個地區有個基礎標准價,一般都包含在水價中的
7. 我家主管道和污水管道是否是物業管理范圍
屬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6)車輛秩序管理;
(7)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7)物業污水監測規定擴展閱讀
依據《物業管理》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8. 物業公司抽污水需要辦什麼手續
你可以找到你們的物業公司,具體需要哪些手續?提供哪些知識?
9. 業主潑了一點糞便污水物業前台構成違法嗎
業主潑了一點糞便污水,在物業前台,已經違法了,涉嫌尋釁滋事。如果你這物業不滿,可以去住建局的物業科進行投訴,不要採取這種過激的行為。
物業管理條例,是這樣的內容。
物業管理條例全國統一正式實行。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出台10年後,新物業管理法規《北京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明日開始正式實行,此《條例》包含了業主大會、公共設施、物業費、停車位、小區管理等多項與業主密切相關的內容,細則共104條。
《條例》針對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的現狀,引入了物業管理委員會組織形式,符合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具有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但確有困難無法成立業主大會的、成立業主大會但無法選舉業主委員會的,等相關情形,可由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業主、物業代表人組成物業管理委員會,推動成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期滿仍未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的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除了推動成立業主大會的職能外,物業管理委員會還會承擔起協商物業管理費、車位使用、公共設施管理等責任。
以物業服務費為例,《條例》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人進行協商,並適時調整。同時,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服務標准和內容,行業協會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供協商物業服務費時參考。這意味著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擁有了相對自由的議價空間,服務品質將成為物業費高低的決定因素。
小區居民較為關注的停車難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示欄,如實公示、及時更新物業服務內容和標准、收費標准和方式,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車庫的出售和出租情況等信息。
此外,對於對於前期物業,《條例》明確了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建設單位銷售房屋前,應當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具體期限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前期物業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前期物業服務人,期限屆滿,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服務。限未滿或者未約定前期物業服務期限,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10. 物業法中關於下水管道堵了該誰負責
公共下水管屬於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一第五十四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等利用相鄰不動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會獲得支持。
(10)物業污水監測規定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合同的違約責任具體的形式就是指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所應承擔的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繼續履行合同,即強制履行合同,是指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後,另一方得請求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合同義務,以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預期目標。從合同的本質看,合同之所以存在,主要在於促進交易、保護交易、救助交易。當一項交易出現問題時,合同的作用就象醫生治病一樣盡力使交易脫離危險及重新獲得新生,而不是動輒將其扼殺。繼續履行合同是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種補救方法。在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後,請求強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賦予另一方當事人的一項權利。
2、採取補救措施,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採取補救措施予以補正。例如,物業管理公司未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作好公用設施維修養護,業主、業主大會可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對公用設施重新進行維修養護或者進行修理、更換等等。合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若於履行期內完成予以補正的,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若於履行期屆滿後完成的,違約的合同當事人還應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
3、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一方違約後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額。例如,業主、業主大會違反招投標法的規定,不與中標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者在中標後要更改物業管理費這種招投標的核心內容,物業管理公司就有權按照招投標的約定要求違約的業主、業主大會支付違約金。又例如,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雙方約定,經過約定的期限,物業管理服務要達到某種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屆滿後未達到,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4、賠償損失,是指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時依法應承擔的賠償對方損失的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濟措施。它既可以與其他責任形式並用,也可以單獨適用。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法是一部針對物業管理方面詳細的法律規定,其中根據物業法下水管道規定,下水道屬於公共設施,如果發生損壞,則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業主個人原因導致下水道損壞的,業主要承擔維修費用,由物業公司找人維修。業主自行維修的話,要注意不得對臨近住戶的居住環境造成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