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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稅對污水廠的影響

發布時間:2020-12-15 00:44:49

❶ 環境保護稅申請要注意什麼

不是所有單位都要繳稅
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很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會產生應稅污染物。比如,食品飲料生產企業會產生水污染物,醫院會產生醫療廢物。一般來說,食品飲料生產企業都會設置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又與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的排污管線相聯通,再由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作凈化處理。而醫院產生的醫療廢物,一般都是由依法成立的處理醫療垃圾的專業公司上門收購,再由醫療垃圾處理公司作具體的無公害處理《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因此,不是所有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如上文所述的兩類企業,把產生的應稅污染物不直接向環境排放,而由其他專業公司接收處理,則不需要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污水處理企業應分情況繳稅有的污水處理企業認為,只要排放的污水達到環保部門規定的標准,就不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只有排放的污水沒有達到標准才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只對域內的機關單位、居民和餐飲業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加以處理的,可以免繳環境保護稅,既處理生活污水又處理工業污水的,無法享受稅收免徵優惠。其實,這些理解並不正確。《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徵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指為社會公眾提供生活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不包括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建自用的污水處理場所。
從上述規定可知,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生活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排放的應稅水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才暫予免徵環境保護稅,否則應徵收環境保護稅。既為區域內的社會公眾處理生活污水同時又處理工業污水的污水處理企業,屬於「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同樣可以享受免徵優惠;只有那些專門在工業聚集區域內處理工業污水的場所,才不屬於「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應徵收環境保護稅。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排污企業不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也要注意不同的納稅申報要求。將污水通過排污管線排到污水集中處理場所的企業,不是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在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的過程中不需要參與信息採集和申報。將產生的固體廢物全部交由合規處置單位處理的企業,屬於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需要參與固體廢物的信息採集和納稅申報。如果產生量與處置量相等的情況下,企業的實繳額為0,則不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每個排污口單獨計算稅額一些規模較大的排污企業,會設置多個污染物排污口。根據《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從兩個以上排放口排放應稅污染物的,對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分別計算徵收環境保護稅。因此,設置多個污染物排污口的企業,應當對每個排污口分別計算污染物排放量,分別計算稅額,而不能合計計算稅額。
產生工業雜訊才繳稅
《環境保護稅法》附表一《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中,應稅污染物有4個稅目,分別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雜訊只規定了工業雜訊一種。
除了工業雜訊,還有來自建築工地的雜訊,來自交通的雜訊等,這些雜訊也給人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響。但是,對建築施工雜訊和交通雜訊監測難度較大,如不同建築施工類型、工藝和位置產生的雜訊不同,交通雜訊具有瞬時性、流動性和隱蔽性等特點,很難統一標准,將其納入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目前只有工業雜訊被納入環境保護稅的徵收范圍,其他方面的雜訊暫未納入。

❷ 關於污水處理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的政策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版
根據《中華人民權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❸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所有稅收優惠有哪些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到的所有稅收優惠:
一、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二、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09〕166號)規定,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全國性規劃設立。2.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3.根據國家規定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或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生活污水類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條件。4.項目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人員具備國家相應職業資格。5.項目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通過相關驗收。6.項目經設區的市或者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總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如果該廠還有污水處理項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則按照減免稅管理的有關要求,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要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相關收入要單獨核算。

廢水排向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是否徵收環境稅

要看是哪一類的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還是城市集中污水處內理設置,前者的話容環保部環函[2006]144號復函規定是按一般工業企業徵收廢水排污費的,城市集中污水處理設置按照現行《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是超標才收費,達標不收費

❺ 污水處理廠能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首先,在增值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一條規定,再生水免徵增值稅。再生水應當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質標准》的有關規定。該通知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後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其次,在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其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公共污水處理項目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三免三減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09〕166號)規定,城鎮污水處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全國性規劃設立。2.專門從事城鎮污水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以及污泥處置(含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3.根據國家規定獲得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或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生活污水類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條件。4.項目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人員具備國家相應職業資格。5.項目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通過相關驗收。6.項目經設區的市或者市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總量核查。7.排放水符合國家及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果該廠還有污水處理項目之外的其他收入,則按照減免稅管理的有關要求,減免稅收入與非減免部分要分別單獨核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過渡期優惠政策執行口徑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7號)再次強調了相關收入要單獨核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規定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今後5年內結轉抵免。但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利用財政撥款購置專用設備的投資額不得抵免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財稅〔2008〕115號)列舉了城市公共污水處理可抵免企業所得稅額的4種專用設備:膜生物反應器、紫外消毒燈、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污泥干化機。

❻ 污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增值稅。

污水處理企業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八十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污水處理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項目等,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優惠條件:污水處理必須是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污水處理項目需單獨核算,如果一個企業同時經營多個項目或多種業務的單位,需要不同批次在空間上相互獨立、每一批次自身具備取得收入的功能、以每一批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單獨計算所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期間費用需在各項目或各業務間按收入、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等比例合理進行分攤。

(6)環境保護稅對污水廠的影響擴展閱讀: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2、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生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

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

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

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3、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以及企業利用該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❼ 城市污水處理廠對環境都有哪些影響

主要是2方面:抄
1,固體廢物:襲污水廠處理後會有大量的污泥產生,理論上來說都是含水率80%的污泥,這些污泥含有惡臭,不易分解,是不能直接回到自然界的,必須經過處理。
2,氣體污染:污水廠的常規作業中,格柵間和初沉池,壓濾機房等地會有惡臭氣體產生,容易影響周圍環境。
但是這些一般污水廠都有相應的處理措施:
1,固體廢物一般有專門的處理公司和場地,將污泥進行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理後的污泥無惡臭,無危害。可以排放自然界。
2,一般一些帶有惡臭的工藝步驟都會有臭氣收集系統,經過統一收集後,污水廠有專門的除臭系統。這樣排放到空氣中就沒有味道了。
所以,一個好的,合格的運營水廠,對周邊的環境是沒有什麼污染的。除非有偷排或者是生產,運營不善。

❽ 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是否需要繳納環保稅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不超過國家專和地方規定的排放屬標準的,暫免徵收環境保護稅。根據《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的場所,不屬於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應當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

❾ 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政策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政策對企業的影響:

1、企業發展與國家宏觀經濟息息相關專,國家政策的屬制定和出台是一個復雜和長期的過程,政策制定的周期往往滯後於企業和行業發展的現狀,這給企業經營造成一定的決策盲區。

2、必須把握宏觀經濟規律,了解國家經濟政策方向,及時調整企業發展戰略,轉變發展方式,搶抓市場成長機遇。

3、工業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時,採用先進的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

4、按照環保法律有關規定,對企業浪費能源和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實行限期淘汰。

5、企業在生產中應該採用無毒、無害或低毒、低害原料。

❿ 企業廢水零排放需要繳納環保稅嗎

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中華人民共和專國環境保護稅法》第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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