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中的二級標準的內容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處於起步階段,處理技術還在發展階段,因此,國家對城市污水的針對性不強。相當一部分標准值偏寬,而個別指標在技術經濟上達標又有一定難度。
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而言,重金屬、微污染有機物、石油類、動植物油、LAS等指標標准值偏寬;而總磷偏嚴,常規二級處理和強化二級處理工藝難以達到0.5 mg/L和1 mg/L的現行綜合標准。
標准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1)化工污水處理國家標准擴展閱讀
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排放值:A標准 B標准
1、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
6、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
7、總氮(以N計)(mg/L) 15/- 20/- - -
8、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Ⅱ 請問污水處理國家標准代碼是多少
ISO14000系列標准 標准號來分配表
名自 稱 標 准 號
SC1 環境管理體系(EMS) 14001—14009
SC2 環境審核(EA) 14010—14019
SC3 環境標志(EL) 14020—14029
SC4 環境行為評價(EPE) 14030—14039
SC5 生命周期評估(LCA) 14040—14049
SC6 術語和定義(T&D) 14050—14059
WG1 產品標准中的環境指標 14060
備用 14061—14100
Ⅲ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規定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的一級標準是15mg/L,二級標準是50mg/L;其它排污單位一級標准15mg/L,二級標准25mg/L。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制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3)化工污水處理國家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Ⅳ 污水處理一級B標準是多少
污水處理一級B標准,,氨氮8(15),ss20,總磷1.0,總氮20,bod20mg/l 。
如果水廠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TP指標各加0.5mg/l。
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設備設施處理後,會有不同的去向,根據去向的不同,國家出台的有相應的規范或是標准。最常見的有三種:排入環境水體、回用、農田灌溉。
排入環境水體: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庫等水體,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4)化工污水處理國家標准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的來源及危害
生活污水是人類日常生活過程產生的污水,主要包含廚房洗刷、餐廚廢水,衛生間沖馬桶、洗手廢水,浴室洗澡水,洗衣廢水和沖洗地面廢水等生活設施中排放的水。
人類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是水體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如纖維素、澱粉、糖類和脂肪蛋白質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蟲卵;
無機鹽類的氯化物、硫酸鹽、磷酸鹽、碳酸氫鹽和鈉、鉀、鈣、鎂等。總的特點是含氮、含硫和含磷高,在厭氧細菌作用下,易生惡臭物質。
生活污水的一般水質
生活污水水質一般為CODcr 350~500mg/L,BOD5 150~250mg/L,SS 200~300mg/L,TN 20~85mg/L,TP 4~15mg/L。
部分農村由於給排水設施不完善,污水種類及收集有限,導致水質濃度較高,具體水質參數要根據地方環保局或者其他監測單位監測為准。
Ⅳ 污水處理時,用什麼化學原料可以達到國家標准
物化處理成本太高,而且不容易達標,可以作為預處理、應急處理或深度處理
(1)常用版混凝沉澱法處權理,主要葯劑可用PAC、PAM等,對濁度、SS有較好的去除效果,另外也可以去除一部分重金屬離子、COD、TP等。
(2)若COD較高或含有難降解物質,可採用高級氧化法進行處理,比較簡單的有Fenton試劑氧化法、O3氧化法等。
(3)高濃度氨氮可用MAP沉澱法,低濃度氨氮可用沸石吸附法。
(4)無機離子(包括重金屬離子)含量高的話多用化學沉澱法處理。
(5)經上述處理後的污水污染物濃度大大降低,最後可用活性炭吸附保證出水水質。
Ⅵ 請問國家對化工廠、農葯廠、污水處理廠等周邊空氣中的有毒廢氣是否有限制或要求,請幫助提供國家標准。
當然有,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需要時還要求設置衛生防護距離
Ⅶ 污水PH值為多少符合國家標准
污水PH值在-9之間符合國家標准。按PH值可將污水分為酸性廢水和鹼性廢水:
1、酸性廢水:酸性廢水是指含有某酸類、pH值低於6的廢水。根據含酸種類和濃度的不同,酸性廢水可分為無機酸廢水和有機酸廢水;強酸性廢水和弱酸性廢水;單元酸廢水和多元酸廢水;低濃度酸性廢水和高濃度酸性廢水。
通常的酸性廢水,除含有某種酸外,往往還含有重金屬離子及其鹽類等有害物質。酸性廢水的來源很廣、主要有礦山排水、濕法冶金、軋鋼、鋼材與有色金屬的表面酸處理、化工、制酸、制葯、染料、電解、電鍍、人造纖維等工業部門生產過程中排放的酸性廢水。最常見的酸性廢水是硫酸廢水,其次是鹽酸和硝酸廢水。
2、鹼性廢水:鹼性廢水是指含有某種鹼類、pH值高於9的廢水。鹼性廢水也分為強鹼性廢水和弱鹼性廢水;低濃度鹼性廢水和高濃度鹼性廢水。鹼性廢水中,除含有某種不同濃度的鹼外,通常總是含有大量的有機物、無機鹽等有害物質。
鹼性廢水的來源也很廣泛,主要有制鹼工業的廢水,鹼法造紙的黑液,印染工業煮紗,絲光的洗水,製革工業的火鹼脫毛廢水,以及石油、化工部分生產過程的鹼性廢水等。
(7)化工污水處理國家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原則:
1、高濃度酸鹼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的廢水處理法,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廢水處理法回收酸鹼。
2、低濃度的酸鹼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鹼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廢水處理。對於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廢水處理原則。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鹼(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採用中和劑廢水處理。
Ⅷ 污水處理排放 國家一級A標準是什麼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Ⅸ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我國現行的相關版環權保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地方現行廢水排放氨氮控制標准
中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
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
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有11個省G市)制定了25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中,大多數標准都規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