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標准污水井是多深
污水井的深度來國家標准要求源中沒有規定。
污水井是船舶污水臨時安置的小型容器,也是船舶艙底水系統的組成部分。艙底水系統是將艦船貨艙和機爐艙等的艙底水或雙層底內的積水和滲進水排出舷外的管路系統。污水井就起到臨時收集機艙中產生的含油污水等艙底水的作用。
(1)污水管道比檢查井深嗎擴展閱讀:
國家標准污水井的要求:
(1)應設有有效的艙底水排放系統,以能抽出及排干任何水密艙中的水,不包括裝有淡水、燃油、液貨並有有效排水裝置的處所。
(2)所有與艙底排水設備有關的分配箱和手動閥,應設在通常情況下可到達之處。
(3)當船舶橫傾超過5°時,至艙壁甲板或至干舷甲板的干舷分別使甲板邊緣浸水,則應設有足夠數量、適當尺度的泄水孔直接將水排向舷外。
(4)所有機艙污水井應設有高位報警裝置。
(5)客船海損後,船舶無論正浮或橫傾,艙底排水系統均應能操作,對形狀特殊的艙室可增加吸水口,艙內布置應能使水流入吸水口。
(6)至少有3台動力泵與艙底水總管相連,其中一台可由推進機械帶動。
如可能,動力艙底泵應置於分開的水密艙內,其布置應使這些艙室不至於因同一破損而同時浸水。
(7)海水進水閥及其直接進水閥的閥桿應延伸至高於機艙平台處。
B. 排水管比檢查井的井底還深,有什麼補救措施
沒辦法,只能深挖檢查井,因為排水管是不能改的,而且改管道工程量太大,造價高,沒必要。所以還是深挖檢查井吧
C. 污水檢查井井筒最深有多少米
檢查井的深度應該是從井蓋(一般就是設計路面標高一致)到井底板上部的回高差。檢查井分為落地和答不落底兩種。不落底的一般井底板上部高度與最低一根排水管下部內壁高度一致,落底的在不落底基礎上加上落底高度,一般為30cm。
污水檢查井是排水管道系統上為檢查和清理管道而設立的窨井。同時還起連接管段和管道系統的通風作用。相鄰兩井之間管段應在一條直線上,因此,在管道斷面改變處、坡度改變處、交匯處、高程改變處都需設置檢查井,在過長的直線管段上也需分段設置檢查井(根據管道直徑和雨、污水類型規定分段間距)。
D. 受地面標高限制,污水檢查井井深不足1米,怎麼辦
不知道你的污抄水井砌築場地是閑襲置地、待建用地或正在使用中的?
1.如果是閑置地的話,你的井就砌到規定凈高就可以;
2.如果是待建用地,你最好知道後期建設的用途和設計地面標高,你可以徵得用地單位的同意,把你的井砌築到該地的設計地面標高(也要徵得甲方和監理的同意並做好簽證----反正是雙營的買賣);
3.如果是正在使用當中的,在道路外的可以砌到規定凈高,如果是在道路上的,那可定是設計院腦子進水或是前期道路施工的標高控制有問題,把甲方、監理都叫上找設計院的來解決。
E. 污水檢查井與雨水檢查井埋深各多少
污水檢查井與雨水檢查井埋深應以與其相連的主管埋深確定,主管的管底通常就是檢查井版的井權內底高。
如雨水的管徑不大於DN1000,污水一般是DN500一下,橫斷面上雨水管在污水管的上面。考慮電纜溝,給水管,燃氣,電信,雨水管的覆土一般在1.5m,而雨水管的起端管徑為DN600,則第一個雨水井的埋深為2.1m。污水起端管為DN300,則第一個污水井的埋深應為2.4m。
F. 什麼情況下污水一定要設置檢查井
200~400的污水管道間距宜為40m,500~700的污水管道間距為60m。
污水檢查井是排水管道專系統上為檢查和屬清理管道而設立的窨井。同時還起連接管段和管道系統的通風作用。相鄰兩井之間管段應在一條直線上,因此,在管道斷面改變處、坡度改變處、交匯處、高程改變處都需設置檢查井,在過長的直線管段上也需分段設置檢查井(根據管道直徑和雨、污水類型規定分段間距)。
G. 排污管檢查井比管底低多少
這個各類品牌的還不一樣,但是相差不大,成品檢查井井底比管底低1公分左右嘍
H. 污水管管徑不一樣 檢查井大小一樣嗎
請參考圖集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機附屬設施!
I. 給排水管道井應該做多大-多深。。。
通常都可以按設計或圖集施工,但我們是根據現場情況,污水做600內徑,高度比管底低300;雨水做350*550內空的方井,井底比管道底低150。主排水管網的檢查井當然還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