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問題
中國幅員廣大,自然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相差懸殊,城鎮區域特點、產業結構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鎮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體狀況、設計用地、選用工藝等均不相同。目前,中國尚無針對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處理規模小於2萬噸/日,多集中在2000~5000噸/日)的現場排水設計規范、標准、法規等,仍然採用現行中、大規模污水處理工程的相關標准,在工程設計中發現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如下:
(1)排水體制
一般新建城市、擴建新區、新建開發區等多採用分流制,對於已建成舊區由於歷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但是,很多小城鎮尚無排水系統,雨污水均沿道路邊溝或路面排至就近水體,一些城鎮(特別是山區和貧困地區等)由於街道過於狹窄、兩側建築密集、施工復雜,無條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統,可考慮採用完全合流制排水體制。
(2)排放標准
現行排放標准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總磷、總氮、氨氮、糞大腸菌群數等均需達到要求的標准。對於一些城鎮化發展中的地區而言,建設及運營資金短缺,土地資源緊張,可考慮將其標准進行調整或放寬。
(3)處理工藝
沒有根據小城鎮特點研究和採用相適應的處理工藝,而是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規模城市污水處理工藝及設計參數,造成工程投資和運行費用過高。
『貳』 小城鎮污水處理設計及工程實例對環境工程專業,考研復試有幫助嗎
小城鎮的污水處理與設計是一個非常需要技術的工程,你是需要這樣專業人士的
『叄』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招標嗎
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准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回上述各類答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考試大論壇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肆』 "新建污水處理廠的容積率、建築密度沒有指標要求"依據那條法規
可根據新建污水處理工程建設規模類別和污水處理級別,查閱《城市專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屬設標准》(建標【2001】77號)第五十五條 污水處理廠建設用地表2所列指標。或《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標准》第三十七條 污水處理廠的建設用地表3所列指標。
『伍』 小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環保有何政策
關於嚴格執行《城復鎮污制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
『陸』 有關污水處理廠監測項目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的設計主要依據污水處理廠接受的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的比例,因此,以發展的眼光來看,污水處理廠建成之前,應該清楚的知道所接納的工業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此是否需要檢測你所提出的如做烷基汞、總隔、總鉛等,要看是否含有這些污染物,如:烷基汞屬於國家嚴格控制排放的指標,如果這樣的污水由生產企業未經預處理而接入市政管網,則存在兩方面錯誤,一是城鎮污水處理廠不具備處理這種廢水的能力和條件,這類廢水對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會造成很大沖擊;二是生產企業所排廢水未經預處理而接入市政管網,是違背國家相關規定的,故,在了解這些問題後,你應該很清楚是否需要對相關項目進行檢測。
根據國家規定,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需要例行監測的常規項目如你所說,據我了解,除19項外,其他項目的檢驗頻次最短每周一次,最長半年一次,考慮到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和資金問題,檢測頻次較少的而所用儀器設備是大型的,可委託當地有條件的機構檢驗,如環保監測站。
城鎮污水處理廠日常檢驗多少個項目一般根據自身特點而定,原則上只要能保證污水處理廠運行正常,真實反映進、出水質量指標,及時對污水處理運行提供指導性技術依據即可,國家雖然有相關規定,但各地具體情況不同,除非上級檢查(如省級、國家級)。
『柒』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法規標准。
研究出台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適時修訂《城市排水監測管理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規定,建立健全運行監管和績效評估體系,規范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管理工作,明確地方政府及其排水主管部門責任,保障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加快出台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標准,加強對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投資和建設的管理,提高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水平。在污水處理、管網、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制定相應的設計規范、技術指南、建設規程和運行維護規范。加強標准規范實施情況的後續評估,形成動態修編、先進適用的技術標准體系。研究完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資質許可、成本監審、招投標等方面的要求,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運營管理情況,及時制定和完善省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二)完善激勵政策。
1.加大資金投入。落實政府責任,加大各級公共財政投入,穩定資金渠道,加強中央財力在地區間的統籌。
2.完善價格機制。進一步研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保障污水處理運營單位保本微利的原則,逐步提高噸水平均收費標准。研究將污泥處理成本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並納入繳費范圍,加強對自備水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為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提供經費保證。
3.加強政策扶持。切實保障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污水處理收費不足以補償運行成本時,地方政府要積極採取措施,提高財政補貼水平。逐步理順再生水價格、水資源費、排污費等費價關系。
4.確保設施建設用地。市、縣城市總體規劃中要確保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用地需求,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用地應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以劃撥方式供應建設用地。禁止以城市開發或其他理由侵佔污水處理設施規劃用地,禁止更改已運營污水處理設施的用地性質。
(三)加強科技支撐。
積極推動污水收集、處理及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重大技術的研發、示範和推廣,篩選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環境友好的工藝流程和處理路線,加強技術指導。加大膜處理、新型生物脫氮等新技術研發力度,利用已有技術和研究成果進行集成創新,提高處理效果,降低處理成本。組織污泥能源化利用、土地利用及協同焚燒處置等技術示範。開展管網檢漏、原位修復技術、在線控制技術研究,探索初期雨水蓄積及處理。將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的重大關鍵技術、運營與監管支撐技術等納入國家相關科技計劃。在重點城市逐步建設排水管網綜合管理平台。加強規劃、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強化設施運行人員的培訓。
(四)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從設計、選址、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確保建設項目規劃合理、選址適宜、施工嚴密、調試到位,加大項目招投標和資金使用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指標統計和監測體系,建立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對運營成本、污水進出水水質、污泥處理處置情況、配套管網漏損等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加強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監控平台建設,強化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污水處理費撥付的參考依據之一。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正當理由拒不運行的地區,暫緩該城市項目環評審批,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國家建設資金。
『捌』 急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標准~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沒有嚴格執行我局2002年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以下簡稱《標准》)。有的地方甚至人為降低處理等級致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為進一步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積極改善城鎮水環境質量,現就執行《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應按《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實施分類管理
北方缺水地區應實行中水回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若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或將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市景觀用水,也應執行此標准。為防止水域發生富營養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式、半封閉水域時,應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可執行《標准》中的二級標准,並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應限期達標。
二、加強污泥和惡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設污泥和惡臭污染治理設施
必須按《標准》要求將污泥進行穩定化處理後妥善處置;若作為農用,必須達到《標准》規定的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惡臭污染物的氣體也必須達標排放。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規定配套建設惡臭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
三、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要求對主要水質指標進行監測,各級環保部門應確實加強監管。
四、新建和現有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應按照《標准》要求,安裝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及主要水質指標在線監測裝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玖』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設施常見的處理工藝有哪些其效果如何
由於污水處理的建設和運行不但耗資較大,而且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其中處理工藝方案的優化選擇對確保處理廠的運行性能和費用降低最為關鍵,因此有必要根據確定的標准和一般原則,從整體優化的觀念出發,結合設計規模、污水水質特性以及當地的實際條件和要求,選擇切實可行且經濟合理的處理工藝方案,經全面比較後優選出最佳的總體工藝方案和實施方式。
農村污水處理工藝設計應滿足以下原則:
①根據進水水質組成和濃度選擇經濟有效的小城鎮污水和污泥處理流程,確保出水能符合回用水質要求或排放的水質標准,並使污泥得到安全地利用和處置;
②處理工藝流程必須廢水處理工藝和污泥處理工藝一並考慮,統一研究。
③綜合考慮污水處理廠規模,當地氣候、地質、地形、人員素質、經濟水平等因素。
在本污水處理廠工藝方案確定中,除遵循以上原則外,還將遵循以下原則:
1)技術成熟,處理效果穩定,保證出水水質達到規定的排放要求。
2)基建投資和運行費用低,以盡可能少的投入取得盡可能多的效益。
3)運行管理方便,運轉靈活,並可根據不同的進水水質和出水水質要求調整運行方式和工藝參數,最大限度的發揮處理裝置和處理構築物的處理能力。
4)選定工藝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可靠、成熟。
5)便於實現工藝過程的合理自動控制,提高管理水平,降低勞動強度和人工費用。
農村污水處理工藝的選取要求技術先進、運行穩定、操作簡便、運行成本低、投資省。根據城鎮污水所具有的特點,結合本公司多年工業廢水、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經驗,確定擬選用了國內外發展變化最快的污水處理工藝—SBR生化處理工藝:
在污水處理工藝流程中,好氧生化處理是決定去除有機污染物效率的主要操作單元。
與其他處理工藝相比較,SBR可採用鼓風曝氣,也可採用機械曝氣,由於系統總處於曝氣與不曝氣狀態,設施也處於停、開相間的狀態,所以節能效果好。生物反應在一個池體內完成,無需設置二沉池,有效水深較深,相應佔地面積較少。
在同一容器中進水時形成厭氧(此時不曝氣)、缺氧,而後停止進水,開始曝氣充氧,完成脫氮除磷過程,並在同一容器中沉澱,再加上撇水器出水,完成一個程序。這種方法與以空間進行分割的連續系統有所不同,它不需要迴流污泥,也無專門的厭氧、缺氧、好氧分區,而是在同一容器中,分時段實行攪拌、曝氣、沉澱,形成厭氧、缺氧、好氧過程。
『拾』 鄉鎮污水廠的建設有什麼困難
一、污水來源及特性
1、農村污水來源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明顯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大力發展新農村或小城鎮建設,對於帶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的發展是一大戰略。但是,在發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經濟的同時,又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可續發展的又一大重大舉措.
我國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涉及到的環保問題,主要有農村污水污染和農村垃圾污染兩個方面。在農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養殖污水污染、農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業污染和其他污染。這些污染物與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農村污水實際上是上述污水的總稱。
2、農村污水特點
⑴、納污面積小、污水量少、變化系數大、水質和水量波動大。
⑵、有些農村的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給水質造成一定沖擊。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還有地下水滲入。
⑷、農村可能出現跳躍式的發展,近期污水量比較少,而遠期污水量較大。
⑸、由於經費問題、基礎設施不完善、技術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處理站,社區也可能難以維持能耗高、維修量大、管理復雜的處理系統。因此,我國新農村污水處理應該選擇經濟、高效、節能、簡便易行、處理效果好、抗沖擊能力強,運行穩定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新農村一般分為1000人社區、2000人社區、3000人社區三種類型,社區人均排水0.15m³/d,污染物濃度CODcr<900㎎/L,PH值為6.5~7.5,BOD5<350mg/L,SS<700mg/L,色度(稀釋倍數法)<200,含有一定量的氮和磷、可生化性好,但水質、水量波動較大。可見,農村污水水質指標明顯高於城市生活污水,而採用低負荷的工藝技術,佔地面積大、投資大、運行費用高,因此,採用高負荷的污水處理工藝《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處理農村污水,特別適合我國農村污水處理及小城鎮污水處理建設的需要。
3、污水處理方法
我國的污水處理發起步晚、發展快,污水處理採用的工藝主要是生化處理,常見工藝有接觸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溝、SBR、曝氣生物濾池、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根據後續處理工藝的不同,它又分為:水解-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厭氧-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氣浮-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快沉-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超超聲波-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微波-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臭氧-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在升級改造,脫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與其它工藝結合,發展出AB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A/O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A2/O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氧化溝-導流曝氣生物
濾池;SBR-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生物接觸氧化-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多種深度處理工藝。
二、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技術介紹
1、技術來源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在傳統曝氣生物濾池的基礎上,充分借鑒下向流曝氣生物濾池法、上向流曝氣生物濾池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膜法、人工快濾法、沉降分離法、無泵污泥迴流法、給水快濾法等八者設計手法,和二級或三級污水處理工藝而開發研製出來的污水處理工藝、新技術。2005年獲得國家專利,專利號:ZL200420033672.4。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已在我國的北京、山東、河北、貴州、山西、四川、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吉林、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已有工程實例,案例設及醫院、生活、化工、屠宰、食品、亞麻、酒精、制葯等廢水處理,大量的應用證明:出水水質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2、技術特點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Conction Current Biofilter (簡稱CCB),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完成曝氣→沉澱→二次曝氣→二次沉澱等過程,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流程。特別是在連續進水條件下,實現進水→曝氣→沉澱→出水的間隙曝氣,同時,實現污泥迴流,整個運行沒有閑置,其優點較其它污水處理方法更為突出,處理效果優為顯著,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AB法、SBR法、A2O法、接觸氧化法以及兩曝兩沉,間隙曝氣法等污水處理的換代產品。2009年8月,被國家科技部列為「創新項目」項目代碼09C26215205564;2009年12月,國家環保部將該產品列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環發【2009】)146號;2010年5月,國家科技部、國家環保部、國家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認定《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為「國家重點新產品」,其編號為2010GR467010;2012年7月,國家環保部又將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列為十二五期間「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環境保護部【2012】)39號。具有以下特點:
1)、技術前瞻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充分借鑒了八種的污水處理設計手法,是一種典型的高負荷、淹沒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導流,脫氮除磷反應器,處理後的污水優於排放標准,達到中水回用水質,因此技術前瞻性。
2)、工藝創新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過程。整個運行沒有閑置。因此工藝創新性。
3)、工程投資經濟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的BOD5容積負荷是常規二級生物處理的5~10倍,加上微生物量多達10~15g/L,也不需設置二沉池,因此工程投資經濟性。
4)、處理效果穩定性
l 使裝置中存在好氧和缺氧環境,可實現硝化、反硝化,沒有污泥膨脹之慮,不受水力負荷的沖擊、而造成微生物流失,即使污水減少一半以下、或停水後再啟用,只需很短的時間,就能正常運行,因此處理效果穩定性。
5)、處理流程簡化性
l 由於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將兩個曝氣池、兩個沉澱池、兩個過濾池合為一體,使處理流程得以簡化,因此處理流程簡化性。
6)、投資和運轉費用經濟性
l 由於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流程短、池容小、佔地省,使工程費用大大降低。加上裝置利用濾料切割、阻擋、細碎氣泡,強化氣、液傳質效應,增加微生物與空氣的接觸面積和時間,導致濾池充氧效率大為提高,因此投資和運轉費用經濟性。
7)、操作管理簡單性
l 通過液位感測、溶氧測定儀、定時器、變頻器、PLC程式控制系統,使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全部實現自動化,因此操作管理簡單性。
8)、脫氮除磷典型性
l①、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脫氮除磷基本原理l 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的脫氮原理是在將有機氮轉化為氨氮的基礎上,通過硝化和反硝化菌的作用,將氨氮通過硝化轉化為亞硝態氮、硝態氮,再通過反硝化作用將硝態氮轉化為氨氣,從而達到從廢水中脫氮的目的。 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除磷的原理是在厭氧條件下,聚磷菌將其細胞內的有機磷轉化為無機態磷,並加以釋放,利用此過程中產生的能量攝取廢水的溶解性有機物質合成PHB,從而在好氧的條件下,聚磷菌則將PHB降解,以提供從廢水中攝取磷所需的能量,從而完成聚磷的作用
三、導流曝氣生物濾池適用范圍
(1)、小區生活污水、小城鎮生活污水、城鎮污水的處理及回用、以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等,如:
1)、城鎮、村鎮、農村、住宅小區及開發區生活污水;
2)、賓館、飯店、療養院、醫院、學校、商場及辦公樓生活污水;
3)、車站、航空港、碼頭等污水。
(2)、有機工業廢水的處理及回用
1)、亞麻廢水處理;
2)、牛奶養殖場廢水處理;
3)、澱粉廢水處理;
4)、印染水處理
5)、化工廠高氨氮廢水處理;
6)、酒精廢水處理;
7)、食品廢水處理;
8)、屠宰廢水處理;
9)、榨菜廢水處理;
(3)、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及有特殊要求的污水處理
1)、城鎮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2)、有脫氮除磷要求的廢水處理
3)、要求深度處理的廢水,不增加三級處理設施,出水可達到回用水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