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島核電站的地理位置
福島核電站
福島核電站在日本福島縣雙葉郡大熊町。
2. 福島核電站把核輻射污水排入大海為什麼沒有人阻止求解
哈哈!有美國人在誰敢阻止呀!
3. 福島核電站事故以來,其核污染的水都哪裡去了
可以肯定的說福島核電站的大量污水都排入了東海,而排入東海之後就會直接對朝鮮,韓國乃至我國產生巨大的不良影響。
對中國的威脅:
福島核電站,是目前為止世界上最大的核電站之一,而且,福島核電站,擁有,輔導一起輔導,二期,以及輔導,發,電阻等多個組成部分它的污水產生量,會遠遠超過正常的,核電站的產生量,因此,輔導核電站的污水流入到東海之後,一旦遇到,風向吹往,中國,後果將不堪設想,因為我國的邊界線較長,而且較寬,污水進入之後,很難清理和排除,那麼對我國的生產和經濟,將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4. 福島核電站廢水放射性碘超標多少
8月19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凈化後含有放射性物質氚的水中,其他放射性物質沒有完全去除,仍有殘留。
圍繞第一核電站持續積聚的含氚水,日本政府全面開展了相關討論,將以對人體影響小等為由進行處理,本月底將舉行聽證會,但關於存在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則幾乎未被討論。
對於含氚水的處理方法,政府的工作小組梳理了排放入海、注入地層等5個選項。探討形象受損問題等的政府的小委員會上,正在研究甄選處理方法,展示了排放入海和排入大氣具有社會性影響持續期間比較短等優點。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委員長更田豐志稱作為「唯一方法」,要求排放入海。
5. 如何評價日本在福島核泄漏事件中的處理在核電站工作人員是不是身體都不好呢
看了當時泄漏事件的過程,我全程黑人問號臉。
看下時間軸,12日因發生地震後引起了內核蒸汽泄露,容並發生小規模爆炸。
14日又發生了爆炸,輻射性物質進入風中。
16日核電站發生火災,引起更大的輻射性物質擴散。
每隔兩天發生一次事故,對於核泄漏,好像也並沒有很急迫的想要解決問題。
雖說地震是不可抗拒因素,但是日本作為一個多地震國家,沒有做好防震措施嗎。
日本政府對於電力公司彷彿也沒有什麼強制整改的作用。
整個事件的流程,好像並不是一個需要緊急處理控制的事件一樣。
要知道核電廠的著火並不想普通著火一樣啊,核泄露會引起多大的影響啊。
6. 福島核電站所排放的廢水是否有風險
福島核電站排放的廢水肯定是有風險的呀。因為廢水裡面還有放射性元素啊,這些是對人體和魚類啊,生物都是產生一定的影響的。
7. 關於日本福島核電站的一些問題
反應堆的乏燃料好經過好幾十年 才能達到一定的衰變程度 之後不會回對人有什麼輻射影響答
核電站有一個很重要的堆芯冷卻系統 以及燃料池等都有冷卻水循環冷卻
即使反應堆停止 冷卻系統仍要工作 因為燃料會持續產生衰變熱 沒有冷卻系統的話 溫度能達到近萬攝氏度
冷卻水會和燃料有直接接觸(有的是氣化為水蒸汽後接觸的)像是燃料池裡的乏燃料 就是要全部浸沒在冷卻水中 所以會帶有輻射性
冷卻水的處理主要是減低它的輻射到對人無大影響的程度之後 才能排出
具體的措施 我不太清楚 應該是加一些中和劑像是硼酸之類來 或是物理吸附一類的吧
8. 福島核電站輻射水泄漏事件的相關措施
福島核事故發生以來,為持續冷卻核燃料,福島核電站已累計產生了至少33.5萬噸核污水。東電搭建起上千個鋼槽儲存這些核污水。此次嚴重泄漏事件顯示,福島核事故的善後工作需要數十年之久,僅核污水處理這一項課題,就已超出東電可以承受的人力、財力和技術處理能力。
福島核事故善後不力,日本政府難辭其咎。為避免東電破產,日本政府雖然對東電採取了實質上的國有化,卻沒有在核事故處理上負起應有的國家職責,而是任由信用破產的東電繼續將福島核電站變成一個「信息黑洞」。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一名委員在考察核污水泄漏問題時發現,東電甚至沒有記錄核污水儲存槽周邊輻射量的變化。換句話說,核事故發生以來,日本政府和東電制定的應對方案實際上已破綻百出。
對此,日本共產黨領導人之一市田忠義警告,這是人類首次面對的「非常事態」,日本政府應對福島核事故處理負全責,並勒令東電全面公開信息,集中世界各國的智慧加以應對。
此外,日本政府在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方面的誠意也令人質疑。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相關國際規則,成員國有義務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有義務「採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海洋污染,有義務向國際機構和其他相關國家及時通報和公開核污染信息和應對措施。然而,日方至今仍習慣於將一切不透明的根源推諉給已經國有化的東電。 當地災民認為,《核電站事故兒童、災民支援法》已經通過了1年多,但國家還沒有制定出具體的支援政策,這屬於違法行為。因此災區的16戶家庭、19位居民決定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政府。
計劃提起訴訟的災民中,有12人是從福島縣郡山市和福島市等不屬於國家指定避難區域的地區前往其他地區避難的災民,還包括7名沒有避難繼續留在原地生活的災民。原告希望通過此次訴訟,要求國家承認至今還未制定支援災民的基本方針是違法行為。並且根據《核電站事故兒童、災民支援法》,自己屬於應接受支援的對象。在此基礎上,災民們要求國家支付給他們每人1日元(約合人民幣6分),作為自己還未接受到支援的損失賠償。 2013年9月3日報道,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委員長田中俊一就福島核電站核污水問題再次表示,放射性物質降至標准值以下後,「排入大海不可避免」。同時表示「將竭盡全力處理,希望大家給予理解」。
田中表示,向海洋排放污水之前,將使用可去除約60種放射性物質的「污水處理控制系統(ALPS)」進行處理。對於裝置無法去除的三重氫,將在稀釋後排放。另外,田中解釋稱「全世界的核設施通常都會排放上述物質」。並指出「因核試驗等原因,歷史上曾有大氣中的輻射等級比現在高幾萬倍的時期」。
對於核電站儲水槽的污水泄漏問題,田中指出「最重要的是向國際社會傳達確切信息」。同時表示「由於狀況每天都在變化,已通知原子能規制廳的職員謹慎、准確地提供客觀信息」。
作為福島第一核電站含高濃度放射性物質的污水泄漏問題的對策費,日本政府計劃投入超過400億日元的國家經費。國家將出資建設阻止污水流向核反應堆廠房地下水中的「凍土牆」,另外還將增設污水凈化裝置。日本希望通過國家出面來盡快平息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