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類有哪些破壞大自然的行為
1、工業廢氣排放污染大氣環境,導致酸雨和溫室效應。
2、伐木、破壞植版被,破壞生物棲息環境,不權利於溫室氣體的吸收。
3、任意捕殺野生動物,破壞生物多樣性。
4、城市的光污染,破壞生物生態環境,如候鳥迷失方向。
5、化肥農葯的使用,污染土地資源和水資源。
6、能源開采方式不當,破壞地標植被,污染周邊環境。
7、過度捕撈魚類,向海洋排放廢棄物,破壞海洋生態環境。
⑵ 環境污染的事例
1950年在水俁灣附近漁村中,發現一些貓步態不穩,抽筋麻痹,最後跳入水中溺死,當地人謂之「自殺貓」。1953年水俁鎮發現一個生怪病的人,開始只是口齒不清,步態不穩,面部痴呆,近而耳聾眼瞎,全身麻木,最後神經失常,一會酣睡,一會興奮異常,身體彎弓,高叫而死。1956年在這個地區又發現五十多人患有同樣症狀的病。經過對病的調查和研究,在1962年才確定水俁病的發生是由於汞的環境污染,特別是常期食用被污染的魚和貝類引起的甲基汞慢性中毒。這是從水俁鎮的工廠排放的氯化甲基汞污染海域,使魚和貝類中毒造成的。繼水俁鎮之後1963年,日本新瀉縣又有大批自殺貓、自殺狗出現。1973年在有明海南部沿岸的有明町等地又發生了水俁病。據報導這三次發病人數共計900多人,實際上在日本受害人數遠遠超過這個數字,僅水俁鎮受害居民已有一萬人左右。